73.正確分辨哪些可執行,哪些不能碰。
美國職業指導教練福特·邁爾斯說,“多做不一定好,不做不該做的事情才最重要。”在職場上,有些事可為,有些事不可為。不可為的那些事情,千萬不要去做。
很多人都有一種錯誤的認識,覺得只有多干活多做事,才能走向成功。其實不然,該做的事情多做,不該做的事情要避免去觸碰。對于不該做的事情,如果你做了嗎,那只能是費力不討好,自討苦吃。
要正確分辨哪些事情可做,哪些是必不能做的。那就需要我們臉就一雙火眼金睛,看出事物內部的本質。
D小姐是剛進公司的新人,表現積極活躍,什么都搶著干,一有什么事情迎上去,剛開始還只是搶著一些小事做,后來連別的同事的事情她都搶著干,辦公室的人送她一個外號叫“搶事王”。后來,公司給每個辦公室評優秀員工,D小姐覺得自己是名至實歸,但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她并沒有被評上那個稱號,她百思不得其解,明明她做的事情比別人多,付出的努力比別人多,為什么卻不是別人眼中的優秀員工呢?她對此很是不滿,后拉她的上司找她談話,告訴她,辦公室里的其他人對她有些不滿,因為她搶了別人事做,讓別人經常無事可做。D小姐這才明白自己錯在何處。
勤快自然是好品質,但決不能過于勤快,把屬于別人的工作都搶著干,但你要明白,你做了別人的工作,等于搶占別人的功勞,所以別人不會因為你的幫助而感激你,只會認為你想要搶他們的飯碗,而把你視為敵人。
你做的事情越多,不可能每一件事情你都做得非常好,只要有心之人抓住你的錯誤之處,對你加以打擊,你就只能叫苦不迭了。所以力所不能及的工作,不要搶著去做,因為若辦不好,承擔責任的便是直接做事的那個人。
即便是上司囑咐你做的事情,如果那是一件你不該做的事情的話,你也不必急于推脫,先應承你的上司,但具體怎么做的話,在于你自己。因為把處理不利自己的事情掌握在手中,取得主動權,也是非常重要的,《潛伏》里的余則成,就經常陽奉陰違,表面上把事情接在手,裝作認真在處理,暗中推動事情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發展。
盡自己最大的努力,把分內的事情做好,而像爭搶工作這樣的事情,除非是對你非常有利的情況之下,否則還是少做為妙。而至于那些完全不能做的事情,那就千萬要管緊自己的雙手,不要去觸碰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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