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西方哲學流派之一,產生于20世紀20年代。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國的德雷克、洛夫焦伊、普拉特、羅杰斯、塞拉斯、桑塔亞那、斯特朗。他們是美國各大學的哲學或心理學教授。他們曾合著《批判的實在論論文集》,為批判實在論的最主要代表作。
批判實在論和新實在論一樣也屬一種實在論思潮,但它的出現較新實在論稍晚。它贊同新實在論對唯心主義的批駁,也主張認識的對象是獨立的存在。但他們反對新實在論關于認識的理論,特別是反對它的所謂“直接呈現”說。這種理論主張在認識中被感知的客體是直接進入意識之中的。他們認為這是把被認識客體和意識狀態等同起來,這就把錯覺,把錯誤認識也看作是實在的。按批判實在論的觀點,認識是一個由三種要素即認識的主體、被認識的客體和某種中介物構成的間接過程。這種中介物即他們所謂的“特性復合體”或“性質群”,是我們所直接意識到的,所以是我們感性的內容。但它們并非對象本身或對對象的反映,而只是認知外界事物的媒介、工具。它們是感覺的性質和意義的性質的結合。它們介于主體與客體之間,不占據特定的時間與空間但具有客觀的性質。塞拉斯、普拉特等人認之為正當知覺時的心理狀態。而桑塔亞那、斯特朗等又認之為“本質”或“共相”,認它們在本性上非物非心,是一種獨特的存在。批判實在論雖然承認現實世界的實在存在,但又認為他們這樣看只是出于本能、直覺,出于常識和實際生活的見解,或者以之作為說明現象特征的“最簡單和最合理的假設”。這樣,最終他們不得不承認“批判實在論是不可知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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