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莊子是中國小說之祖的問題
中國對于小說的概念的界說,自古以來就含混不清,因而對小說的源頭的認識,自然也就產生了不同的看法。中國學者撰寫中國小說史論著,這也只是近代以來的事。然而,對中國小說源頭的認識,似乎已經形成了固定的傳統看法,即認為中國魏晉南北朝小說是中國小說的源頭。其實,此種傳統的觀念及其認識,未必就是正確的,理由有三點,這里只做一些簡要的論述。
關于小說的概念,漢代學者即有界說。東漢桓譚就曾對小說的概念和社會功能作過明確的闡述,他說:“小說家合殘叢小語,近取譬喻,以作短書,治身理家,有可觀之辭。”并說:“莊周寓言,乃云堯問孔子,《淮南》云共工爭帝,地維絕,亦皆為妄作。故世人多云短書不可用。”所謂“妄作”,即杜撰之作。
稍后,班固對小說的概念和功能,似乎又做了“權威”性的闡釋。他說:“小說家者流,蓋出于稗官。街談巷語,道聽途說者之所造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為也,然亦弗滅也。閭里小知者所及,亦使綴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并列《師曠》六篇等十五家。且不論他們對小說概念及其社會功能的闡釋和認識是否正確,起碼可以說明,在漢代以前即有小說存在。此其一。
從桓譚和班固對小說概念和社會功能的闡釋和認識,說明漢代學者是用儒家的觀點來看待小說的,因此,他們的看法并非正確。直到唐代,魏征等在編撰《隋書·經籍志》時,方對小說的社會功能給予足夠的重視。《隋書·經籍志》說:“《易》曰:‘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儒、道、小說,圣人之教也,而有所偏……亦可以興化致治者矣。”所謂“有所偏”,是說儒、道、小說,都是“圣人”之教,皆可以“興化致治”,只是有所偏重不同罷了。應當說,魏征等人對小說社會功能的認識是正確的,漢代學者對小說概念的界說及其對小說社會功能的認識,是不足為據的,并不能作為衡量小說的圭臬。此其二。
對于中國小說之濫觴,中國古代不少學者早就有過許多精辟的見解。比如,明代小說大師馮夢龍在《古今小說·敘》中說:“史統散而小說興,始乎周季,盛于唐,而浸淫于宋。韓非、列御寇諸人,小說之祖也。”胡應麟認為,《師曠御晉平公》《晉治氏女徒》(《汲冢瑣語》)為“古小說之祖”。清代紀昀認為,《山海經》“侈談神怪,百無一真”,亦是“小說之祖”。
天僇生(王鐘麒)在其論文《中國歷代小說史論》中指出:“自黃帝藏書于小酉之山,是為小說之起點。此后數千年,作者代興,其體亦屢變。”此說太遙遠,似有“羚羊掛角,無跡可求”之感。然而,凡此等等,都說明我國古代不少學者并不認為魏晉南北朝小說為中國小說的濫觴。今人對中國小說的源頭,亦有許多不同的看法。195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師曠》一書,封面即標明為“古小說輯佚”。《晏子春秋》,亦被視為“古典小說集”。《燕丹子》,清代孫星衍認為此書作于史遷、劉向之前,被認為“是一部古小說”。最近幾年出版的幾種《中國歷代小說選》,亦把漢代韓嬰的《韓詩外傳》、劉向的《列女傳》、趙曄的《吳越春秋》、應劭的《風俗通義》等書中的一些作品,選入小說選本中。已故吳世昌和胡念貽兩位先生,生前亦都寫過探討先秦小說的文章。方勇的《論先秦小說》論文,對先秦小說的諸多問題,進行了比較科學的論述。根據上述情況,足以說明,古代和現代當代許多學者并不認為魏晉南北朝小說為中國小說的源頭。此其三。
我認為,有充分的理由論斷,中國小說的源頭在先秦。《莊子》書中,小說佳作頗多,因此,莊子應當是中國小說之祖。我認為莊子是中國小說之祖,并非是主觀臆斷,早在我國宋代,著名學者黃震就主此說。黃震說:“莊子以不羈之才,肆跌宕之說,創為不必有之人,設為不必有之物,造為天下必無之事,用以眇末宇宙,戲薄圣人,走弄百出,茫無定蹤,固千萬世詼諧小說之祖也。”虛構人、物和事件以構成完整的故事,這正是小說區別于其他文學樣式的主要標志。莊子作品中的人、物、事,大都是虛構的,故事完整,恣肆跌宕,茫無定蹤,嬉笑怒罵,“戲薄圣人”,黃氏謂莊子為“千萬世詼諧小說之祖”,并非戲言。遺憾的是,過去中國古典文學研究界,對黃氏的此種精辟見解,并沒有引起重視,以致貽誤了時機,影響了開拓中國小說研究的新領域。應當認識到,中國歷史上有許多問題,還沒有得到正確的認識;其中有些問題,并非是一朝一夕能夠解決的,必須經過好幾代人的反復認識、反復論證,才能得到解決。對于中國古代小說,也必須用新的觀點、新的方法,從新的角度進行研究,才能拓寬研究的領域,給小說研究注入新的活力。
講到這里,為什么說莊子是中國小說之祖的問題,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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