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與流派·比興
中國古代文論的范疇,常常是“賦比興”連說。
“比興” 本屬 《詩經(jīng)》中的“六義”,最早見于《周禮·春官》: “大師……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 曰興、 曰雅、 曰頌。”后來《毛詩序》 中也說:“故詩有六義焉;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 四曰興,五日雅, 六曰頌。”孔穎達解釋說; “賦比興是詩之所用,風雅頌是詩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稱六義。”據(jù)考證, 《周禮》是戰(zhàn)國末年儒生的著作,所以,賦比興乃是戰(zhàn)國時代學者總結《詩經(jīng)》創(chuàng)作經(jīng)驗所提出的一組美學范疇。
綜觀漢和漢以后的學者對賦比興的解釋,大致有兩大傳統(tǒng): 其一是把“比興”解釋為一種追求諷諭寄托的手法,參見“美刺”條,此處從略。其二則比較接近其本義,即把“比興”解釋為詩歌創(chuàng)作過程中形象思維與審美意象描寫的表現(xiàn)手法。比如, 《毛詩序》:“興者,起也。”意即物象觸發(fā)情思。東漢鄭玄: “比者,比方于物也:興者,托事于物。”南朝劉勰:“比者,附也;興者,起也。附理者切類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擬議。起情故興體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鐘嶸: “文已盡而意有余,興也;因物喻志,比也。”宋代朱熹:“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
“比興”實質上是中國古代詩歌創(chuàng)作過程中審美意象創(chuàng)造之二種不同方式。換言之,它們講的是詩歌意象創(chuàng)造過程中情意與形象互相引發(fā),互相結合的二種不同關系。前者是借比為喻,心在物先;后者是因物起興,物在心先。例如,《詩經(jīng)·關雎》一詩,由水邊沙洲上雎鳩鳥的“關關”叫聲,觸發(fā)起君子欲求淑女為配偶的情意,是為興; 而《詩經(jīng)·碩鼠》一詩之所以要寫出碩鼠的形象,是因為詩人心中早就有了要將之比為剝削重斂者的情意,是為比。
“比興”說對后代影響深遠,直到今人毛澤東也說: “詩要用形象思維,不能如散文那樣直說,所以比、興兩法是不能不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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