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與流派·復社
明朝末年出現的進步政治社團與文學團體,成員大多是東林黨人。明末統治階級內部斗爭激烈,這種斗爭主要表現在東林黨人與宦官魏黨的對立。熹宋天啟末年東林黨的張溥、張采(時稱婁東二張)首先發起,組織復社,后來,其中部分成員又組織過幾社,規模聲勢浩大,但不久便出現分化。作為政治結社的復社,反對宦官專權,抵御清兵入侵;作為文學團體的復社,打著“復古”的旗號,主張文學為現實政治斗爭服務。明末詩壇上最有成就的詩人陳子龍(1608—1647)是復社的主將,也是力主復社文學主張的代表者。
陳子龍的文學觀點可以用其《佩月堂詩稿序》中的兩句話來概括: “情以獨至為真,文以范古為美。”他認為,詩歌創作在格調方面宜于法古,而在寄寓方面是要有獨創:“蓋詩之為道,不必專意為同,亦不必強求其異。既生于古人之后,其體格之雅,音調之美,此前哲之所已備,無可獨造者也。至于色彩之有鮮美,豐姿之有妍拙,寄寓之有淺深,此天致之工,各不相借也。”因此,他抨擊當時的林南英為代表的豫章派,也反對標舉竟陵派觀點的張岱,而對前后七子有所肯定,認為前后七子“其功不可掩,其宗尚不可非”。但是,也非一味盲從前后七子,而是有繼承,有批判,有發展,比如他也不滿于前者“摹擬之功多,而天然之資少。”更為主要的是,他不是為學古而學古,而是要求文學為當時的政治斗爭服務: “夫作詩而不是以導揚盛美,刺譏當時,讬物聯類而見其志,則是《風》不必列十五國,而《雅》不必分大小也。雖工而余不好也。”為此,他要求發揚“發憤著書”說的傳統,提倡寫“甚深之思”, “過情之怨”。這一激烈的文學主張既是對傳統詩歌的繼承,更是對傳統詩歌的突破。其文學為現實政治服務的主張,對近代黃遵憲和南社文人影響較大。
與其文學主張相一致,復社的文人還身體力行,將自己的滿腔憂憤注入于詩文創作之中,寫出了不少思想藝術性較高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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