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1】最后的烏托邦:歷史中的人權
(〔美〕莫恩著,汪少卿、陶力行譯,商務印書館出版,印張22,2016年6月第1版,52元)
△提出人權是在1968年之后才開始作為正義的訴求對民眾產生影響的。正是在早期政治烏托邦的幻滅之后,人權才得以實現其當下的成就。共五章一結語:之前的人性;出生即死,為什么反殖民主義并非人權運動;這場斗爭的純粹性;國際法與人權;道德的重負。
○至高無上的道德原則和政治理想。
○《世界人權宣言》于1948年10月10日得以通過,這無疑是外交共識中的宏偉成就。
○人權的誕生完全是僅政治開始的,然后再向作為實踐計劃的人權推進的。
○人權的歷史是偶然的、拖沓的、不確定的、不平衡的。
(2017年5月7日晚0:10閱畢)
上一篇:昆明的雨
下一篇:未來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