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續筆
戒石銘
【原文】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太宗皇帝書此以賜郡國,立于廳事之南,謂之《戒石銘》。按成都人景煥[1],有《野人閑話》一書,乾德三年所作。其首篇《頒令箴》,載蜀王孟昶為文頒諸邑云:“朕念赤子[2],旰食宵衣[3]。言之令長,撫養惠綏。政存三異[4],道在七絲。驅雞為理,留犢[5]為規。寬猛得所,風俗可移。可令侵削,無使瘡痍。下民易虐,上天難欺。賦輿是切,軍國是資。朕之賞罰,固不逾時。爾俸爾祿,民膏民脂。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爾為戒,體朕深思。”凡二十四句。昶區區愛民之心,在五季[6]諸僭偽之君為可稱也,但語言皆不工[7],唯經表出者,詞簡理盡,遂成王言,蓋詩家所謂奪胎換骨法也。
【注釋】
[1]景煥:著名北宋官吏。著有《野人寒語》、《牧豎閑談》等。宋乾德年間,朝中立郡國戒石碑,上面就刻有《野人寒語》中的句子:“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2]念:關心,想念。赤子,忠于朝廷的百姓。[3]旰食宵衣:天色很晚才吃飯,天不亮就穿衣起來。形容勤于政事。例如,南朝陳文人徐陵《陳文帝哀策文》:“勤民聽政,旰食宵衣。”[4]政存三異:處理政務要達到三種現象出現,即蝗蟲不入境,鳥獸懂禮儀,兒童有仁心。[5]留犢:三國時時苗出任壽春縣令,駕黃牛赴任,離任時將牛犢留下。比喻為官清廉。[6]五季:五代。[7]不工:不夠精煉。
【譯文】
“你們的俸祿,都來自民膏民脂;百姓雖然容易欺負,上天卻很難欺騙。”宋太宗把他寫的這四句賜給各郡的官員,立碑在公堂南面,稱作《戒石銘》。成都人景煥,在宋太祖乾德三年時,寫了一本名為《野人閑話》的書。第一篇名《頒令箴》,記載了蜀國國君孟昶曾寫文章頒給各地方官員,他說:“寡人體恤關心百姓疾苦,夜里很晚才吃飯,天不亮就起床。之所以給你們講這番話,是希望你們要關心愛護百姓。治理地方要達到‘三異’即沒有蝗蟲入境,鳥獸懂禮儀,兒童有仁心,治理的方法不同,但道理差不多都是一樣的。做官要有一定的原則,不能擾亂百姓的生活。處理事情要寬松得當,才可以端正民風。可以對百姓征稅,不能過于剝削百姓。虐待百姓很容易,但你們卻很難欺騙上天。田賦和稅收是國家的根本,軍隊和政府是國家的依托。我對你們的賞罰,是決不會拖延的。你們所得的俸祿,都是民脂民膏。作為百姓的父母官,最重要的莫過于懂得對百姓仁慈。希望你們都要以此為戒,要很好體會這個意思。”共寫了二十四句。孟昶這一點關愛百姓之心,在五代十國那些割據地方的君主里面,可以算是比較好的了。但其語言不精簡,唯有從中歸納出來的四句,言辭簡要,道理盡說,于是成為宋太宗的名言。這大概就是詩人們所用的脫胎換骨的寫作方法吧。
【評析】
從本文中可以得知,戒石銘雖起于唐明皇,但具體內容卻沒有傳下來。“爾俸爾祿”戒石銘的原作者應該是五代時的蜀主孟昶,宋滅蜀后,宋太宗把這個戒石銘寫下來,頒行天下。后來又重新歸納書寫,最終成為了宋太宗的名言。孟昶在《頒令箴》中只用了二十四句就將治國之道詳盡的論述出來。“政存三異,道在七絲”引用典故,指治理政務有前例和規律可循;“驅雞為理,留犢為規”是具體的治理方法,前面的是說牧民要順勢而為,后面則指出不要貪腐,要清廉為官。寬猛也是為政的手段,只要寬猛相濟,就能移風易俗。無令侵消,無使瘡痍,都是要善待百姓。作為一種警示,作為一種教育,戒石銘之類的東西還是有一定的作用的,它最起碼是對官員的一個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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