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夜績
女子夜績
【原文】
《漢·食貨志》云:“冬,民既入[1],婦人相從夜績[2],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謂一月之中,又得半夜,為四十五日也。必相從者,所以省費燎火[3],同巧拙而合習俗也[4]。《戰國策》甘茂亡秦[5]出關,遇蘇代曰:“江上之貧女,與富人女會績[6]而無燭,處女相與語,欲去之。女曰,妾以無燭故,常先至掃室布席,何愛[7]余明之照四壁者?幸以賜妾。”以是知三代之時,民風和厚勤樸如此,非獨女子也,男子亦然。《豳風》[8]言“晝爾于茅,宵爾索绹”,言晝日往取茅[9]歸,夜作绹索[10],以待時用也,夜者日之余,其為益多矣。
【注釋】
[1]民既入:民眾都待在家里。[2]相從夜績:聚集在一起,晚上一同紡麻織布。績,把麻搓捻成線或繩。[3]省費燎火:節省燈火費用。[4]同巧拙而合習俗也:相互取長補短,時間長了,便成為一種習俗。[5]亡秦:逃離秦國。[6]會績:一同紡麻。[7]愛:吝惜。和厚:和睦淳厚。[8]《豳風》:《詩經》中的篇章,為一個系列,多反映周族先民的勞作場面。[9]茅:上山砍茅草。[10]绹(táo)索:古代制作繩紋陶器專用的繩索。
【譯文】
《漢書·食貨志》上說:“到了冬天農閑時,老百姓都待在家中,婦女們聚集在一起,晚上紡麻織布,這樣一個月可做45天的活。”就是說,一個月中,每天又多出半夜,這樣一個月就相當于45天。婦女們所以要聚集在一起,是為了節省燈火,并相互取長補短,這已經積久成俗。《戰國策》記載,甘茂逃離秦國,出了關中地區,遇見了蘇代,就對蘇代說:“江上的一個貧家女子和富家女子一起織布,自己卻沒有燈燭,一起織布的女子們一起商量,想趕走她。貧家女說:‘我因為沒有燈,所以常常先到,打掃房屋,鋪設坐席,你們何必吝嗇照在四周墻壁上的余光呢?希望把多余的光亮賜給我。”從這可以知道夏、商、周三代時期,民風是如此的淳厚、樸素、勤勞。不但婦女如此,男子也是這樣。《詩經·豳風》中說:“晝爾于茅,宵爾索绹”,意思是指,白天男子上山采集茅草,晚上把茅草搓成繩子,以備冬日制陶用。夜晚作為白天的延續,它的好處很多啊。
【評析】
古代農閑的時候,左鄰右舍的婦女們晚上會聚集在一起,紡麻織布,這是我國古代農耕社會特有的習俗之一。但據此說“夏、商、周三代的民風是如此的淳厚,男人女人是如此樸素、勤勞”,也是不嚴謹的。歷朝歷代都有民風淳厚的時候,也有民風險惡的時候。一般來說,一朝立國之初,民風都較為淳厚,一朝大廈將傾之時,民風都很險惡。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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