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張翼之
《清會典》和《明會典》一樣,也是儒臣們奉詔編撰,是記載清代典章制度的資料匯編。
《清會典》依照《明會典》的體例,創修于公元1694年(清康熙三十三年),1727年(雍正五年)重加編撰。這兩次編撰,都是將《事例》分散在各條之下。從公元1747年(乾隆十二年)開始,命《會典》與《事例》各修成一書。自此以后,就一分為二,至公元1764年(乾隆二十九年),編定為《會典》一百卷,《事例》一百八十卷。1818年(嘉慶二十三年),重編《會典》八十卷、《事例》九百二十卷、《圖》一百三十二卷。到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重編時,《會典》復為一百卷,《事例》則增加到一千二百二十卷,《圖》二百七十卷。從乾隆以后,續修的主要部分是增加了《事例》,所以,《會典》前后各本基本上略相一致。如光緒二十五年本的內容,也是首列宗人府,其次,是內閣、軍機處、六部、理藩院、都察院、各寺監、八旗都統、內務府和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等。其中只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為清代后期增設的機關,其他多照舊本。
通行的《清會典》有《萬有文庫》本,它是以光緒重修本的原寫本影印的。
上一篇:王瑞明《清代學術概論》中國名著簡介
下一篇:王瑞明《清儒學案》中國名著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