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崔曙庭
《宋書》一百卷,梁沈約撰。
沈約字休文,吳興武康(今浙江德清縣)人。生于公元441年(宋文帝元嘉十八年),卒于公元513年(梁武帝天監十二年),年七十三歲。沈約生活在宋、齊、梁三朝。在宋有三十八年,歷官至尚書度支郎。在整個南齊為二十四年,歷官國子祭酒、征虜將軍、吏部尚書等。到梁朝還生活了十一年,因他在齊、梁政權交替之際,以促成蕭衍代齊的功勞,封建昌縣侯,累遷尚書令、侍中、太子少傅等職。《宋書》是他在齊永明年間寫成的,因他在梁朝還生活了一段時間,而且地位更為顯達,所以他撰寫的這部書,就題梁沈約撰。據《梁書》本傳所載,沈約除撰《宋書》百卷外,還著有《晉書》百一十卷,《齊紀》二十卷,《高祖紀》十四卷,《邇言》十卷,《謚例》十卷,《宋文章志》三十卷,《文集》一百卷。由此可知,他不僅是一個著述宏富的歷史學家,也是一個文學家。
公元487年(齊武帝永明五年)春,沈約奉齊武帝蕭賾的命令,撰寫《宋書》,次年二月,便完成了紀傳共七十卷書,并上表報告皇帝。三十卷志是以后續撰的,成書時間大概在齊末梁初了。沈氏能在一年的時間之中,完成七十卷書的編撰任務,是有原因的。在劉宋時,先后已有數人從事編寫宋史的工作。先是著作郎何承天曾編寫《宋書》,紀傳止于武帝時,諸志也只寫了《天文》和《律歷》,此外都交給山謙之去完成。山謙之不久因病死去,于是乃命令南臺侍御使蘇寶生繼續寫作。蘇寶生被殺以后,這個任務又交給著作郎徐爰來完成。徐爰在何、蘇二人所作的基礎上,撰成一書,上起東晉義熙初年,下訖宋孝武帝大明之末,為書六十五卷。沈約有徐爰之書為依據,所以在較短的時間之內,就把《宋書》紀傳寫成了。徐書已寫到大明末年,以下至宋亡,不過十多年的歷史需要續寫了,雖然在體例和內容方面還有不少需要斟酌的地方,但畢竟大體已定局,自然易于畢功。
宋是繼東晉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它的創始人是劉裕,所以也稱劉宋,以別于唐五代以后的趙宋。劉裕從公元420年(東晉恭帝元熙二年)滅晉稱帝,建立宋朝,到公元479年(宋順帝升明三年)為蕭齊所滅,立國凡六十年。一百卷的《宋書》,記載六十年的歷史,保存的史實還是比較豐富的。《宋書》有本紀十卷,志三十卷,列傳六十卷,共為一百卷。十卷本紀記宋朝的八個皇帝。另有劉劭,殺父自立,只有三個月就被推翻了,未入本紀,而擺在列傳中。武帝劉俗的本紀分為三卷,雖然他在宋朝只當了三年皇帝,但敘事從東晉隆安年間他參加鎮壓孫恩、盧循領導的農民起義軍開始,到東晉末年,就有二十年之久,所以內容較多,只得分為三卷來記載。其余都是一帝一紀。其中有的皇帝在位時間既短,史事亦簡略,獨立成一卷書,分量太單薄,不如附于其他紀內為宜。例如《少帝紀》的文字僅及《文帝紀》的八分之一,兩者都獨立成卷,懸殊就太大了。
宋志三十卷,分為八目。書前有《志序》一篇,歷敘前史設志情況,以及本書立哪些志和不立哪些志的緣由,是一篇重要的文章。沈氏認為《藝文》、《溝洫》二志,由于時代不同,可以從略。如《漢書·溝洫志》主要是敘述統一的漢王朝黃河流域的水利灌溉的情況的,今劉宋偏安江左,黃河流域已非宋所統轄,因此不便立志。前史有《郊祀》、《輿服》二志,沈氏將它們歸入《禮志》中去了,不另外立志。《食貨》、《刑法》二志是重要的歷史材料,本書中卻沒有,這是因為沈約在他所撰的《晉書》中,已有此目。所以他在《志序》中說:“《刑法》、《食貨》,前說已該,隨流派別,附之紀傳。”“前說”就是指《晉書》。今沈約的《晉書》早已散失,但在《通典》卷八中,尚保存有沈氏《晉書·食貨志》的序言,就是明證。清代學者郝懿行輯補《刑法》、《食貨》二志,從《宋書》的本紀、列傳中搜集有關二志的材料,計有《刑法志》六十二條,《食貨志》九十一條,匯輯成文,可供參考。《宋書》在《五行志》以外,又另立《符瑞志》一目,記載陰陽五行、災祥效應等迷信說教,在諸志中最少價值。《宋書》以后,只有《南齊書》和《魏書》仍設這個志,其他諸史均無此目。《州郡志》是《宋書》較有用的一個志,它記載著自東晉以來州郡的變化,如僑州、僑郡以及土斷法等,均有所說明,對研究宋代的政治、經濟情況,提供了重要的資料。宋志敘事,吸收《漢書》諸志的特點,不限于本朝,往往追溯三代,尤其詳于魏晉,雖然似乎不合乎斷代為書的體例,但對于了解歷代典章制度的沿革興廢,卻很有好處。如《三國志》無志,我們要了解三國時的各種制度變化情況,就可以從《宋書》中得到回答。在沈氏之先,何承天撰《宋書》時,已寫成了十五篇志,沈氏只是在何書的基礎上,加以增補改訂而成,《志序》中他交代很清楚,沒有掠美之嫌。
列傳六十卷,最后一卷是《自序》,敘家世情況甚詳,而記沈約個人的經歷卻很簡略。文章最后將上《宋書》表作為結尾,以表示首尾完具。類傳中有《恩幸傳》一目,記載那些出身寒門因得到皇帝信任而登高位的人。魏晉以來,講究門第,高門大族,世居顯要。劉宋統治者為了改變這種局面,于是乃信任啟用出身寒微的人,讓他們掌握機要大權,《恩幸傳》的設立,反映了這樣一個歷史特點。另外有《索虜傳》,是記載北魏拓跋氏歷史的。北朝人多辮發,南朝人罵他們是索頭虜,因而稱其傳為《索虜傳》,帶有輕蔑的意思。魏收出使江南時,看到《宋書》有《索虜傳》,于是他在《魏書》中,把記南朝史事篇目稱《島夷傳》。南北互相詆毀,這對于真實反映歷史情況,是有害無益的。《宋書》沒有《文苑傳》,著名的文學家如謝靈運、顏延之等均有專傳記其成就。沈約在《謝靈運傳》后所作的“論”,從屈、宋講起,一直敘到魏晉以來文學的發展和演變,是文學批評史上一篇很重要的文章。列傳中把某些沒有專傳的歷史人物,在其他有關人物的傳中附帶寫出,這樣在不增傳目的情況下,可以記載較多歷史人物的事跡,是可取的。
劉知幾在《史通·書志篇》中說:“宋氏年唯五紀,地止江淮,書滿百篇,號為繁富。”劉氏對《宋書》評價基本是正確的。《宋書》的缺點,在大肆宣揚高門士族,以維護腐朽的門閥制度。這和沈約本人就出身士宦顯赫的高門,是很有關系的。
《宋書》在長期的流傳過程中,有所殘缺。如卷四《少帝紀》的論贊部分全缺,中華書局新出版的點校本《宋書》,從百衲本中補了一行,共十七字,但還不是全文,僅是一個結尾而已。又如卷四十六《到彥之傳》傳文全缺,僅存篇目。有的缺頁,后人已取《南史》等書補足了,補綴的痕跡,還灼然可見。如張暢及子淹、弟悅,卷五十九自有傳,而卷四十六《張邵傳》后,又帶敘張暢、張悅、張淹等事,二者之所以重復,是后人抄《南史》補《宋書》時,把《南史》附傳也一并抄入了。讀《宋書》時,可以取《南史》對照,二書關系密切,從中可以發現問題,校正訛誤。1974年中華書局出版的點校本《宋書》,作了比較詳細的校勘,是現在最好的一個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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