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父文伯飲南宮敬叔酒
【原文】
公父文伯飲南宮敬叔酒[1],以露睹父為客[2]。羞鱉焉[3],小。睹父怒,相延食鱉,辭曰:“將使鱉長而后食之。”遂出。文伯之母聞之,怒曰:“吾聞之先子曰[4]:
“‘祭養尸[5],饗養上賓[6]。’鱉于何有?而使夫人怒也!”遂逐之。五日,魯大夫辭而復之。
【注釋】
[1]南宮敬叔:魯大夫,名說。南宮是復姓。
[2]露睹父:魯國大夫。客:周禮規定,眾人飲酒時,尊一人為上客,即上賓。
[3]羞:進獻。
[4]先子:古時媳婦對已經故世的公公的稱謂,也可叫先舅。
[5]尸:舉行祭祀之禮時,應尊代死者受祭的人。
[6]饗(xiǎng):用酒食招待客人,泛指請人享用。
【譯文】
公父文伯在宴請南宮敬叔的酒席上,尊露睹父為上賓。在進獻熟鱉這道菜時,看到這只鱉明顯太小了些,露睹父很生氣。相請吃鱉的時候,他退席告辭說:“等鱉長大以后我再來吃它吧。”于是就轉身出去了。文伯的母親聽說這件事以后,非常氣憤地對兒子說:“我聽已經故世的公公說過:‘祭祀時要讓代替死者受祭的人吃得好,宴請賓客時要讓上賓吃得好。’你進獻鱉這道萊時用的什么禮節?竟然使得上賓如此生氣呢!”于是就把公父文伯逐出家門。過了五天后,等到魯國的大夫們前來說情,才同意公父文伯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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