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社會的規則
由于人類的劣根性,為了能讓在一起共同生產生活的人們有一個安定的秩序環境,人們通常會選擇在一定的社會群體內部適用某種契約或規則來約束人們不合理的欲望和需求。
在君主制的人類社會當中,忠君和服從是社會成員的基本共識,大家都覺得貴為天子的皇上或國王是絕對不能與庶民百姓同等待遇的。普通人愿意對尊貴的國王畢恭畢敬,而國王也覺得像對待孩子們那樣去對待自己的百姓是他的應盡職責。只要這樣的規則得到大家共同認可,這樣的人類社會便會出現人們想要的秩序——百姓在創造價值,提供滿足人們需求的各式各樣的勞動產品;而國王也會盡心盡力地管理國家,捍衛疆土。這里被社會成員認可接受的規則也叫做國王與百姓之間的契約。
在民主制的人類社會當中,契約的內容和君主制社會有很大的差別,但也有共同之處,那就是社會契約的內容都要被社會成員接受。這里的接受可能存在受威脅或恐懼的原因(比如君主制國家由于恐懼酷刑而被迫接受),但從形式上來講,社會契約必須讓全體社會成員接受,才能成為維系社會秩序的有效規則。民主制社會契約,就是為了防止社會成員因恐懼而接受不平等契約,從而明確要求規則應體現每一位社會成員的權利和選擇,由全體社會成員來共同制定規則,并以此維系社會秩序。
社會規則或契約的重要性就在于約束和規制人類社會成員不合理的欲望和需求,以達到維系人類社會基本秩序的目的。否則,如果按照人類的本性來組建運行人類社會,由于人類的天然缺陷,那么就會導致混亂不堪局面的出現,偷盜、暴力破壞等行為便會無處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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