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離卦第三十·《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譯文】 《象傳》說:光明接連升起(懸附高空),象徵“附麗”;大人因此連續不斷地用光明照臨天下四方。
【注釋】 ①明兩作,離——兩,猶言“接連”;作,起也。此釋《離》卦上下“離”均爲“明”之象。《正義》:“離爲日,日爲明。今有上下二體,故云‘明兩作,離’也。” ②以繼明照于四方——這是說明“大人”效法《離》卦光明連繼之象,綿延不斷地用“明德”照臨天下。《正義》:“繼續其明,乃照于四方;若明不繼續,則不得久爲照臨。”
【說明】 孔穎達指出:“八純之卦,論象不同,各因卦體、事義,隨文而發。《乾》、《坤》不論上下之體,直總云‘天行健’、‘地勢坤’,以天地之大,故總稱上下二體也。雷是連續之至,水爲流注不已,義皆取連續相因,故《震》云‘洊雷’,《坎》云‘洊至’也。風是搖動相隨之物,故云‘隨風,巽’也。山、澤,各自爲體,非相入之物,故云‘兼山,艮’、‘麗澤,兌’,是兩物各行也。今‘明’之爲體,前后各照,故云‘明兩作,離’。是積聚兩明,乃作于‘離’;若一明暫絕,其‘離’未久, 必取兩明前后相續,乃得作《離》卦之美。”(《正義》) 此說分析《大象傳》闡釋《乾》、《坤》、《震》、《坎》、《巽》、《艮》、《兌》、《離》“八純卦”象旨時的不同措辭,尤詳于《離》卦,似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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