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萃卦第四十五·《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譯文】《象傳》說:“受人牽引相聚可獲吉祥,不致咎害”,說明六二居中守正的心志未曾改變。
【說明】六二之吉,在于孚信長(zhǎng)存,不變?nèi)犴樦姓荆谑钦\(chéng)心見引于“尊者”,薄祭獲享于“神靈”。張載曰:“能自持不變,引而后往,吉乃無咎。凡言‘利用禴’,皆誠(chéng)素著白于幽明之際。”(《橫渠易說》)
周易·萃卦第四十五·《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譯文】《象傳》說:“受人牽引相聚可獲吉祥,不致咎害”,說明六二居中守正的心志未曾改變。
【說明】六二之吉,在于孚信長(zhǎng)存,不變?nèi)犴樦姓荆谑钦\(chéng)心見引于“尊者”,薄祭獲享于“神靈”。張載曰:“能自持不變,引而后往,吉乃無咎。凡言‘利用禴’,皆誠(chéng)素著白于幽明之際。”(《橫渠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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