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萃卦第四十五·《象》曰:“往無咎”,上巽也。
【譯文】《象傳》說:“往前將無咎害”,說明六三能夠向上順從于陽剛。
【注釋】①上巽——指向上順從于陽剛。《尚氏學》:“巽,順也。‘上巽’,言上順四、五;四、五陽,故無咎。”案,三既聚于四,四位承五,故尚先生云六三“上順四、五”,于義可通。
【說明】 馬其昶指出:“六爻唯三、上無應,又俱值窮位,一嗟一咨,求萃不得也,故‘無攸利’。然天命不可不順,四、五爲萃之主,合諸侯而發禁命事;三若比四以萃五,雖位不當‘小吝’,然當萃時,不能自外于會同之盟,故三與初皆曰‘往無咎’。” (《重定費氏學》)此說揭明初、三、四、五、上諸爻之間的不同關係,義頗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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