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無妄卦第二十五·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譯文】 《無妄》卦象徵不妄爲:至爲亨通,利于守持正固;背離正道的人必有禍患,不利于有所前往。
【注釋】 ①無妄——卦名,下震()上乾(),象徵“不妄爲”。案, “無妄”之義,《序卦傳》釋爲“不妄”;《王注》謂“不可以妄”,猶言“不妄爲”。②元亨、利貞——此謂物皆“不妄爲”之時,至爲亨通、利于守正。《正義》“物皆無敢詐為虛妄,俱行實理,所以大得亨通,利于貞正。”③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匪,通“非”;眚,禍患 (見《訟》九二、《復》上六譯注)。這兩句從反面設誡,說明當“無妄”之時,不行正道者必有禍患,不利有所往。《正義》:“物既無妄,當以正道行之;若其匪依正道,則有眚災,不利有所往也。”
【說明】 《釋文》引馬融、鄭玄、王肅說,謂“妄”猶“望”,“無妄”即“無所希望”。尚先生以爲“此訓最古”,并謂焦贛、京房、王充皆以《無望》爲“大旱之卦”,指“年收失望”(《尚氏學》)。此說可備參考。今案,“無希望”猶言“不敢奢望”;《折中》引邱富國曰:“惟其‘無妄’,所以‘無望’也”,謂“不妄爲”者必“不存奢望”,認爲“無望”是“不妄”之義的引申,似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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