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繫辭下傳·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恒簡以知阻。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定天下之吉兇,成天下之亹亹者。是故變化云爲,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來。天地設位,聖人成能;人謀鬼謀,百姓與能。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剛柔雜居,而吉兇可見矣。變動以利言,吉兇以情遷;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兇生,遠近相取而悔吝生,情僞相感而利害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兇;或害之,悔且吝。將叛者其辭慙,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
【譯文】 乾,是天下最爲剛健的象徵,表現的德性行爲是恒久平易而能知曉艱險所在;坤,是天下最爲柔順的象徵,表現的德性行爲是恒久簡約而能知曉難阻。(領會知險知阻的德行)能夠使人心情歡悅,研磨思慮,并能判定天下萬事吉兇得失,促成天下萬物勤勉奮發。因此,遵循《周易》的變化規律而有所作爲,是爲了使吉祥的事物有以呈現;乃至觀察所擬取的物象就能明白器用的形成,占問眼前的事理就能推知將來的應驗。天地設立了剛柔尊卑的位置,圣人依此創成《周易》廣施功用;于是人的謀慮溝通了鬼神的謀慮,連尋常百姓也能掌握《周易》的功用。八卦用卦形象徵來表示哲理,卦爻辭擬取事物的具體情態來陳述卦義;六爻陰陽剛柔交錯居位,吉兇的道理就可以顯現出來。各爻變化運動得當與否用“利”或“不利”來表達,結局是吉是兇依據擬喻的事物情態而推移。所以事物或相愛相求、或相惡相敵而吉與兇就在這類矛盾中產生,遠近或相應、或親比而取舍不當則悔恨憾惜就由此產生,或以真情相感、或以虛偽相感而利與害就由此產生。凡是《周易》各爻所擬喻的事物情態,兩相比近而互不相得就有兇險;或者遭受外來的傷害,也難免悔恨和憾惜。(《周易》)擬喻的事物情態,正如現實中人的情態一樣各不相同,譬如將要違叛的人其言辭必然慚愧不安,內心疑惑的人其言辭必然散亂無章,賢美吉善的人其言辭必然少而精粹,焦躁競進的人其言辭必然多而繁雜,誣陷善良的人其言辭必然虛漫浮游,疎失職守的人其言辭必然虧屈不展。
【注釋】①德行恒易以知險——此句說明乾德至健,其行既能恒久平易又能知見艱險,義與《繫辭上傳》第一章“乾以易知”相應。 ②德行恒簡以知阻——此句說明坤德至順,其行既能恒久簡約又能知見難阻,義與《繫辭上傳》第一章“坤以簡能”相應。案,以上一節復述“乾坤易簡”之道,遙應《上繫》;又深一步揭示“易簡”而“知險阻”的道理,正合“有憂患”、“始終知懼”之義,則近承前章。《本義》:“至健,則所行無難,故易;至順,則所行不繁,故簡。然其于事皆有以知其難,而不敢易以處之,是以其有憂患。”《周易玩辭》:“‘易’與‘險’相反,惟中心易直者,爲能照天下巇險之情,即所謂通天下之志也;‘簡’與‘阻’相反,惟行事簡靜者,爲能察天下煩壅之機,即所謂成天下之務也。” ③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定天下之吉兇,成天下之亹亹者——說,即“悅”;“侯之”二字當爲衍文,《溫公易銳》:“王輔嗣《略例》曰:‘能研諸慮’,則‘侯之’衍字也”;亹亹,猶言“勉勉”(見《繫辭上傳》第十一章注)。這四句承上文,說明領會乾坤“易簡”而“知險阻”的意義,可以“悅心”、“研慮”,定“吉兇”之事,成“勉勉”之功。《橫渠易說》:“易簡,故能說諸心;險阻,故能研諸慮。”《本義》:“說諸心者,心與理會,乾之事也;研諸慮者,理因慮審,坤之事也。說諸心,故有以定吉兇;研諸慮,故有以成亹亹。”案,朱子謂“說心”主于乾,“研慮”主于坤,于義可通。④變化云爲,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來——云爲,即“有爲”,俞樾《羣經平義》:“云,亦‘有’ 也,《爾雅·釋詁》曰‘云,有也’”,“變化云爲,即‘變化有爲’”;祥,作動詞,猶言“呈現”;象事,指觀察所象之事。這四句說明《周易》“變化云爲”的目的,在于行事吉祥,觀象知器,推占將來。《韓注》:“夫變化云爲者,行其吉事則獲佳祥之應,觀其象事則知製器之方,玩其占事則覩方來之驗也。” ⑤天地設位,圣人成能;人謀鬼謀,百姓與能——成能,即成功,指創成《周易》而施其功用,下文“與能”則指參與運用《易》理;人謀鬼謀,喻《易》理可以謀于人事,謀于鬼神,即可溝通“人”、“鬼”的謀慮。這四句說明“圣人”依天地所設之象創成《周易》,其用神妙,百姓庶人也可以參與其能。《韓注》:“人謀,況議于衆以定失得也;鬼謀,況寄卜筮以考吉兇也。不役思慮而失得自明,不勞探討而吉兇自著,類萬物之情,通幽深之故,故‘百姓與能’,樂推而不厭也。”《本義》:“天地設位,而圣人作《易》以成其功;于是人謀鬼謀,雖百姓之愚,皆得以與其能。”案,《尚書·洪範》:“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集解》引朱仰之注,據此謂“人謀”爲“謀及卿士”,“鬼謀”爲“謀及卜筮”,“百姓與能”爲“謀及庶人”。可備一說。⑥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象,卦形之象;爻彖,指卦爻辭,《集解》引崔憬曰:“爻謂爻下辭,彖謂卦下辭”;情,即卦爻辭所擬象的事物情態,與下文“吉兇以情遷”、“凡《易》之情”義同。這兩句指出八卦和卦爻辭以不同的形式表述義理,前者是示卦象,后者是擬物情。《韓注》曰:“以象告人”,此釋“以象告”;又曰“辭有險易,而各得其情也”,此釋“以情言”。⑦剛柔雜居,而吉兇可見矣——雜居,指六爻剛柔交錯居位。《集解》引崔憬曰:“六爻剛柔相推而物雜居,得理則吉,失理則兇。” ⑧變動以利言,吉兇以情遷——遷,推移。這兩句說明六爻變動得當與否,以“利”、“不利”爲言,但《易》之變在于趨利避害,故此處特明“利”字;至于吉兇結局,則依卦爻辭所擬喻的物象情態而推移。《韓注》:“變而通之盡利也。”又曰:“吉兇無定,唯人所動,情順乘理以之吉,情逆違道以陷兇,故曰‘吉兇以情遷’也。” ⑨愛惡相攻而吉兇生——相攻,猶言“相矛盾”。此指物情“相愛”、“相惡”不同,愛則求合,惡則敵對,兩相矛盾故生吉兇。就陰陽爻的象徵而論,“愛惡”又反映陰爻、陽爻之間的離合規律,尚先生云:“陽遇陰,陰遇陽,則相求相愛”;“陽遇陽,陰遇陰,則相敵相惡”。又云:“愛則吉,惡則兇,故‘愛惡相攻而吉兇生’。”(《尚氏學》) ⑩遠近相取而悔吝生——遠,指上下卦爻位遠應;近,指爻位近比;相取,含“取舍不當”之義。此句說明兩爻或比、或應,若取舍不當則生悔吝,亦喻事物相互關係的情態。《集解》引崔憬曰:“遠,謂應與不應;近,謂比與不比。或取遠應而舍近比,或取近比而舍遠應。由此遠近相取,所以生‘悔’、‘吝’于繫辭矣。”案,取舍不當,又體現遠應、近比兼取而有失,故尚先生云:”遠近不能兼取。”(《尚氏學》)(11)情偽相感而利害生——情偽,猶言“真偽”。《正義》:“情,謂實情;偽,謂虛偽。”又曰:“若以情實相感則利生,若以虛偽相感則害生也。”案,從陰陽爻象看,陽爲實,陰爲虛,則此句又含陰陽相感之義。尚先生曰:“情者陽,偽者陰。陰陽相感,有利有害,絕不相同。”(《尚氏學》)(12)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兇;或害之,悔且吝——這是綜述以上“吉兇以情遷”之論,說明《周易》所擬喻的事物情態,若“近不相得”必兇;茍或免兇,亦必遭外物傷害而生悔吝。《本義》:“不相得’,謂相惡也,兇、害、悔吝,皆由此生。” (13)枝——分枝,指言辭散亂不一,《正義》:“其辭分散若間枝也。” (14)游——指言辭虛漫浮游,《正義》:“游,謂浮游”,“其辭虛漫”。(15)屈——指言辭虧屈不展,《正義》:“其辭屈撓不能申也”。以上總結《周易》所擬喻的物情各不相同,故旁取現實中的人事作爲參證。此六句王申子釋曰:“歉于中者必愧于外,故將叛者其辭慚;疑于中者必泛其說,故中心疑者其辭枝;吉德之人見理直,故其辭寡;躁競之人急于售,故其辭多; 誣善類者必深匿其跡而陰寓其忮,故其辭游;失其守者必見義不明而內無所主,故其辭屈。”(《大易緝說》)
【說明】 以上第十二章。
本章內容具有歸納上下篇的性質。章首遙應《上繫》,重論“乾坤易簡”而“知險阻”的道理;接著引入對《周易》的“變化”、“占事”、卦象、辭理的複述;最后集中于“情”字,深刻剖析《周易》所擬喻的物象因情態各異、矛盾交錯,故產生“吉兇”、“悔吝”、“利害”等結果。全章針對《周易》“卦”和“辭”的主要特點作了較簡明的概括。
章末援舉“人情”印證《周易》的“物情”,從六種人的言辭特徵辨析其心理狀態,頗可視爲《繫辭傳》作者樸素直感的“心理學”觀點。當然,作者強調“辨情”的宗旨,是爲了揭示《周易》一書可以用于“盡情偽”、明得失、察事機,故以此收結全文。《學易記》引單沨曰:“《易》之書所以盡情偽而明得失”,“情偽之生,必見乎其辭,故圣人又言之于終,使人察而知事之幾也。”
【總論】 《繫辭下傳》十二章,始于“八卦”、“吉兇”要義的分析,終于“象理”、“辭情”特徵的概括。與上篇一樣,下篇諸章各自側重于某一角度抒論,而章與章之間又有一定聯繫;至其內容,均不離闡明“《易》道”,揭示哲理的主旨。
合上下篇而論,《繫辭傳》的基本價值大略有兩方面:第一,對《周易》的諸多內容作了較爲全面、可取的辨析、闡發,有助于后人理解八卦、六十四卦及卦爻辭的大義。其中有對《周易》作者、成書年代的推測,有對《周易》“觀物取象”創作方法的論述;或辨陰陽之理,或釋八卦之象,或疏解乾坤要旨,或展示《易》筮略例,同時穿插解說某些卦爻辭的深義,遠引上古史蹟,近取日常現象,盡行表述了作者的《易》學觀點。從這一方面看,《繫辭傳》實可稱爲一篇早期的、頗有系統的《易》義通論。
第二,在闡釋《易》理的同時,作者廣泛表達了自己的哲學思想,尤其是披露了一定的唯物觀和辯證法的認識。其中較爲突出的如關于宇宙萬物生于陰陽二氣的看法,關于事物的發展“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的觀點,以及貫穿整個《繫辭傳》的關于遵循變化規律、促進事物更新進展的積極進取傾向,均在中國哲學史上產生過重大影響,乃至成爲今天研究古代哲學的重要資料。從這一方面看,《繫辭傳》又可稱爲一篇內涵豐富、體現著古人宇宙觀、認識論的哲學專著。
至于《繫辭傳》中必須揚棄的某些內容,也不宜忽視。諸如“天人感應”論、“筮理”神秘說之類,并屬此例,讀者應當明于鑒別,知所去取。
若綜合上述兩端細爲辨識,還應當看到,儘管作者在解《易》過程中闡發了各方面的哲學見解,但其主旨又無不歸趨于《易》理範疇。換言之,從創作宗旨這一角度認識,《繫辭傳》旨在發《易》義之深微,示讀《易》之範例。朱熹曰:“熟讀六十四卦,則覺得《繫辭》之語甚爲精密,是《易》之括例。”(《折中》引《朱子語類》)此說盡賅《繫辭傳》作爲“經”之“翼”的根本功用。
此外,《繫辭傳》在流傳過程中,似亦存在錯簡或被增刪改易的現象。朱熹注《下繫》第六章曰:“多闕文疑字,不可盡通。后皆放此。”(《本義》)即對文義提出存疑的看法。據近年出土的西漢馬王堆帛書《周易》,其《繫辭傳》分上下篇,但與通行本有異,主要見于:帛書上篇包括通行本《繫辭上傳》第一至七章,九至十二章,及《繫辭下傳》第一至三章,第四章大部分,第七章后面數句(“若夫雜物撰德”以下數句),第九章;下篇包括通行本《繫辭》所無的部分約二千一百字,通行本《說卦》的前三節,通行本《繫辭下傳》第五、六章,第七章前面部分(“若夫雜物撰德”以前部分),第八章。(參閱于豪亮《帛書周易》,載《文物》一九八四年第三期。)可見,帛書《繫辭傳》雖亦分上下篇,但簡次不同于通行本,字數也頗有多出。兩者之間,何本近古,何本精善,尚待學術界進一步考訂、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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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周易·繫辭上傳《《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是以君子將有爲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嚮,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于此?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于此?《易》無思也,無爲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于此?夫《易》,圣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