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節(jié) 《宋史》
《宋史》作者署名脫脫,實際是阿魯圖、歐陽玄、張起巖等先后總裁奉敕所撰。脫脫(1314—1355),字大用,蒙古族,元朝史官,曾任宰相、太師等。清朝乾隆時期其名字曾譯為“托克托”。元順帝時大臣,至正元年(1341年)任中書右丞相,主持“更化”。脫脫任總裁官,用了3年的時間,修成遼、金、宋史。后因位高權(quán)重為元順帝所忌,至正十一年被削爵流徙,第二年被毒死。
脫脫是三史修撰的最高監(jiān)修官,但真正的領(lǐng)導(dǎo)者是歐陽玄。
歐陽玄(1274—1358),字原功,瀏陽(湖南)人。他自始至終參與了宋、遼、金三史的修纂,后因修史之功而被越級提拔。此外,曾經(jīng)的總裁官還有:鐵木兒塔識、賀惟一、李好文、張超宕、揭傒斯等。
《宋史》包括本紀(jì)47卷、表32卷、志162卷、列傳255卷,共計496卷。全書卷帙浩繁,在二十四史中篇幅最為龐大,僅列傳中有專傳者就2000余人,《禮志》則多達(dá)28卷。
順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詔修宋、遼、金三史,于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三史告成,歷時僅兩年七個月。三國各為正統(tǒng),各系年號,分別纂修。右丞相脫脫為監(jiān)修。全書上起宋朝趙匡胤建隆元年(960年),終于趙昺祥興二年(1279年),前后共320年。
《宋史》的修撰雖有舊史為依據(jù),但因卷帙浩繁,成書太快,又過于草率,致使前后記事詳略不一,詳于北宋而略于南宋。如:《文苑傳》,只對北宋的文人詳細(xì)記敘,而南宋則僅僅記載了周邦彥等數(shù)人;《循吏傳》中,南宋一人也沒有載錄。對有些應(yīng)該記述的人物,如發(fā)明活字印刷的畢昇、創(chuàng)造黃河決口“合龍”新方法的水工商超,卻只字未提。脫落、疏漏、重復(fù)隨處可見,紀(jì)、表、志、傳間相互矛盾,一人兩傳,一事多處記述,有的說有傳而無傳,還有的該立專傳卻僅附在他人傳中;卷次編排也往往顛倒時序,并且記載失實,賢惡不辨。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所采用的資料主要是宋人的實錄、表志、家傳、行狀及流傳于世的文字,而這些大都是子弟、門人為親朋回護,修史者又未能予以參考互證。
盡管如此,因為記載宋朝歷史比較詳備,所以為后世研究宋朝的歷史提供了豐富的史料。如:《選舉志》、《職官志》,記載了宋代統(tǒng)治體系的選拔考核制度和組織狀況;《兵志》則敘述了軍隊種類及招募、揀選、稟給、訓(xùn)練、屯戍、器甲等制度;《食貨志》則分門別類地記載了宋朝農(nóng)業(yè)、手工業(yè)、鹽業(yè)、茶業(yè)等經(jīng)濟概況和貨幣制度、賦役制度;在《儒林傳》前,還新增了《道學(xué)傳》,對一些道學(xué)的代表人物專為立傳頌揚,以表彰道學(xu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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