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良善妻王氏》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張良善妻王氏》人物故事小傳
王氏,鞏縣雙槐村人,張良善之妻。她孝順地侍奉公婆,但因貧困,父親給人家做傭人,所以母親喚她回家照料家人,王氏與小弟二禮共居一土室。族中有一無賴兒,破室而入欲行不軌,被王氏怒罵,惱羞成怒,用刀砍王氏數下而亡,連二禮也被那無賴砍傷了手臂。
后來,人們知曉了王氏死時的慘烈,來憑吊的人每天都超過千人,上告到官府,那無賴兒被治罪斬首。
[正 史]
張良善妻王,鞏縣雙槐村人。事舅姑孝。父為傭,母呼王還。家故貧,穴土為室,母出,與幼弟二禮居。有族子故無賴,儀以刀戶側土,土落,王驚問,族子已入室。王怒叱曰:“我而姑也,而禽獸,速出!”族子出刀。曰:“刀何為者?任爾殺不懼。”族子刺王中左肋,血溢自襦①濺數步,益怒詈,復刺左右肋及乳。王奪刀,刃裂掌仆。二禮亦呼,族子斫其臂,亦仆。王復自地上躍起,疾出戶,呼殺人,族子從之。王創甚,躓于石顛樹下,族子劙其口,王口嚙刀齒有聲。族子抽刀,破其頤②,王不能言,聲猶厲,身霍霍不已。斷其喉,乃死。乾隆三十五年十月事也。質明③,里見王死,呼其父歸,二禮言姊死狀,眾聞王死烈。吊者日千余,上于官,誅族子。
《清史稿·列女傳》
[注 釋]
①襦:上衣。②頤:下巴。③質明: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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