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王安》人物故事小傳
王安,生卒年不詳,雄縣(今屬河北)人,明朝后期宦官。初隸馮保名下,萬歷二十二年(公元1594年),奉命為皇長子伴讀,盡心保護皇長子,使鄭貴妃立己子之謀落空。光宗即位,升任司禮監(jiān)秉筆太監(jiān),勸施善政,撥庫銀接濟邊防費用,起用直臣鄒元標、王德完等人。在“移宮”案中,首發(fā)李選侍等人挾皇太子自重的陰謀,勸朝臣迫李選侍移居別宮。天啟年間,被魏忠賢害死。
[正 史]
王安,雄縣人,初隸馮保①名下,萬歷二十二年②,陳矩薦于帝,命為皇長子伴讀。時鄭貴妃③謀立己子,數(shù)使人摭皇長子過。安善調護,貴妃無所得。“梃擊”事④起,貴妃心懼。安為太子屬草,下令旨,釋群臣疑,以安貴妃,帝大悅。
光宗⑤即位,擢司禮秉筆太監(jiān),遇之甚厚。安用其客中書舍人汪文言言,勸帝行善政,發(fā)帑金濟邊,起用直臣鄒元標、王德完等,中外翕然稱賢。大學士劉一燝、給事中楊漣、御史左光斗等皆重之。
初,西宮李選侍怙寵陵熹宗生母王才人,安內忿不平。及光宗崩,選侍與心腹閹李進忠等謀扶皇長子自重,安發(fā)其謀于漣。漣偕一燝等入臨,安紿選侍抱皇長子出,擇吉即位,選侍移別宮去。事詳一燝等傳。熹宗心德安,言無不納。
安為人剛直而疏,又善病,不能數(shù)見帝。魏忠賢始進,自結于安名下魏朝,朝日夕譽忠賢,安信之。及安怒朝與忠賢爭客氏也,勸朝退,而忠賢、客氏日得志,忌安甚。
天啟元年⑥五月,帝命安掌司禮監(jiān)⑦,安以故事辭。安氏勸帝從其請,與忠賢謀殺之。忠賢猶豫未忍,客氏曰:“爾我孰若西李,而欲遺患耶?”忠賢意乃決。嗾給事中霍維華論安,降充南海子凈軍,而以劉朝為南海子提督,使殺安。劉朝者,李選侍私閹,故以移宮盜庫下獄宥出者。既至,絕安食。安取籬落中蘆菔啖之,三日猶不死,乃撲殺之。
安死三年,忠賢遂誣東林諸人與安交通,興大獄,清流之禍烈矣。莊烈帝立,賜祠額曰昭忠。
《明史》卷三○五
[注 釋]
①馮保:深州(今河北深縣)人,萬歷朝著名宦官,詳見本書《馮保》。②萬歷二十二年:公元1594年。③鄭貴妃:明神宗妃,生皇三子朱常洵。④“梃擊”事:萬歷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薊州(今天津薊縣)人張差持梃打入太子宮,此即“梃擊案”,牽連到鄭貴妃。⑤光宗:明光宗朱常洛,在位一月。⑥天啟元年:公元1621年。天啟,明熹宗朱由校的年號。⑦司禮監(jiān):明宦官十二監(jiān)之首監(jiān)。
〔相關史料〕
(天啟七年十一月癸酉)太監(jiān)施大用請恤故太監(jiān)王安。旨準復原官仍賜祭名其祠曰:“愍勞”。又復太監(jiān)王國賢原官并賜祭,國賢亦忠賢所殺也。
《崇禎長編》卷三
上一篇:《王勃》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王勃》人物故事小傳
下一篇:《王庭筠》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王庭筠》人物故事小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