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明帝曹叡》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魏明帝曹叡》人物故事小傳
魏明帝曹叡,字元仲,文帝之子,母甄夫人。漢建安十年(公元205年)生,景初三年(公元239年)卒,終年35歲。
曹叡初封武德侯,后為齊王、平原王。文帝病重時,立曹叡為皇太子。曹叡自幼口吃少言,封太子后不交朝臣、不問政事,唯讀書潛思。文帝卒,曹叡即位,年二十二歲。
明帝曹叡深明治術,即位時有曹真、陳群、司馬懿等輔政,他仍然親自理政,攬權在手。他優禮大臣,獎懲有度,在對蜀、吳采取有效防御后,又著手治理內政。他制定了魏律18篇以治民,州郡令四十五篇以治地方官,尚書官令以治朝官,軍中令以治軍,總計180余篇律令概括了各方面。但明帝大修洛陽宮室,宮中人員眾多,耗費驚人,使國力下降。明帝亦以詩文見長,與曹操、曹丕并稱魏之“三祖”,有文集傳世。明帝死后葬高平陵,謚曰烈祖明帝。此后,司馬懿殺握有軍權的曹爽,將曹魏政權奪到司馬氏手中,曹氏后來傳三帝,實則名存實亡。
〔正史〕
明皇帝諱叡,字元仲,文帝太子也。生而太祖愛之,常令在左右。年十五,封武德侯,黃初二年為齊公,三年為平原王。以其母誅,故未建為嗣。七年夏五月,帝病篤,乃立為皇太子。丁巳,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諸臣封爵各有差。癸未,追謚母甄夫人曰文昭皇后。壬辰,立皇弟蕤為陽平王。
八月,孫權攻江夏郡,太守文聘堅守。朝議欲發兵救之,帝曰:“權習水戰,所以敢下船陸攻①者,幾掩不備也。今已與聘相持,夫攻守勢倍,終不敢久也。”先時遣治書侍御史荀禹慰勞邊方,禹到,于江夏發所經縣兵及所從步騎千人乘山舉火,權退走。
辛已,立皇子冏為清河王。吳將諸葛瑾、張霸等寇襄陽,撫軍大將軍司馬宣王討破之,斬霸,征東大將軍曹休又破其別將于尋陽。論功行賞各有差。冬十月,清河王冏薨。十二月,以太尉鐘繇為太傅,征東大將軍曹休為大司馬,中軍大將軍曹真為大將軍,司徒華歆為太尉,司空王朗為司徒,鎮軍大將軍陳群為司空,撫軍大將軍司馬宣王為驃騎大將軍。
太和元年春正月,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分江夏南部,置江夏南部都尉。西平麹英反,殺臨羌令、西部長,遣將軍郝昭、鹿磐討斬之。二月辛未,帝耕于籍田。辛巳,立文昭皇后寢廟于鄴。丁亥,朝日于東郊。夏四月乙亥,行五銖錢。甲申,初營宗廟。秋八月,夕月于西郊。冬十月丙寅,治兵于東郊。焉耆王遣子入侍。十一月,立皇后毛氏。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谷。十二月,封后父毛嘉為列侯。新城太守孟達反,詔驃騎將軍司馬宣王討之。
二年春正月,宣王攻破新城,斬達,傳其首。分新城之上庸、武陵、巫縣為上庸郡,錫縣為錫郡。蜀大將諸葛亮寇邊,天水、南安、安定三郡吏民叛應亮。遣大將軍曹真都督關右,并進兵。右將軍張郃擊亮于街亭,大破之。亮敗走,三郡平。丁未,行幸長安。夏四月丁酉,還洛陽宮。赦系囚非殊死以下。乙巳,論討亮功,封爵增邑各有差。五月,大旱。六月,詔曰:“尊儒貴學,王教之本也,自頃儒官或非其人,將何以宣明圣道?其高選博士,才任侍中、常侍者。申敕郡國,貢士以經學為先。”秋九月,曹休率諸軍至皖,與吳將陸議戰于石亭,敗績。乙酉,立皇子穆為繁陽王。庚子,大司馬曹休薨。冬十月,詔公卿近臣舉良將各一人。十一月,司徒王朗薨。十二月,諸葛亮圍陳倉,曹真遣將軍費曜等拒之。遼東太守公孫恭兄子淵,劫奪恭位,遂以淵領遼東太守。
三年夏四月,元城王禮薨。六月癸卯,繁陽王穆薨。戊申,追尊高祖大長秋曰高皇帝,夫人吳氏曰高皇后。
秋七月,詔曰:“禮,王后無嗣,擇建支②子以繼大宗,則當纂正統而奉公義,何得復顧私親哉!漢宣繼昭帝后,加悼考以皇號;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稱引亡秦,惑誤時朝,既尊恭皇,立廟京都,又寵藩妾,使比長信,敘昭穆于前殿,并四位于東宮,僭差無度,人神弗祐,而非罪師丹忠正之諫,用致丁、傅焚如之禍。自是之后,相踵③行之。昔魯文逆祀,罪由夏父;宋國非度,譏在華元,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為戒。后嗣萬一有由諸侯入奉大統,則當明為人后之義;敢為佞邪導諛時君,妄建非正之號以干正統,謂考為皇,稱妣為后,則股肱大臣,誅之無赦。其書之金策,藏之宗廟,著于令典。”
冬十月,改平望觀曰聽訟觀。帝常言‘獄者,天下之性命也’,每斷大獄,常幸觀臨聽之。
初,洛陽宗廟未成,神主在鄴廟。十一月,廟始成,使太常韓暨持節迎高皇帝、太皇帝、武帝、文帝神主于鄴,十二月己丑至,奉安神主于廟。
癸卯,大月氏王波調遣使奉獻,以調為新魏大月氏王。
四年春二月壬午,詔曰:“世之質文,隨教而變。兵亂以來,經學廢絕,后生進趣,不由典謨。豈訓導未洽,將進用者不以德顯乎?其郎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課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得,皆罷退之。”戊子,詔太傅三公:以文帝《典論》刻石,立于廟門之外。癸巳,以大將軍曹真為大司馬,驃騎將軍司馬宣王為大將軍,遼東太守公孫淵為車騎將軍。夏四月,太傅鐘繇薨。六月戊子,太皇太后崩。丙申,省上庸郡。秋七月,武宣卞后祔葬于高陵。詔大司馬曹真、大將軍司馬宣王伐蜀。八月辛巳,行東巡,遣使者以特牛祠中岳。乙未,幸許昌宮。九月,大雨,伊、洛、河、漢水溢。詔真等班師,冬十月乙卯,行還洛陽宮。庚申,令:“罪非殊死聽贖各有差。”十一月,太白犯歲星。十二月辛未,改葬文昭甄后于朝陽陵。丙寅,詔公卿舉賢良。
五年春正月,帝耕于籍田。三月,大司馬曹真薨。諸葛亮寇天水,詔大將軍司馬宣王拒之。自去冬十月至此月不雨,辛巳,大雩。夏四月,鮮卑附義王軻比能率其種人及丁零大人兒禪詣幽州貢名馬。復置護匈奴中郎將。秋七月丙子,以亮退走,封爵增位各有差。乙酉,皇子殷生,大赦。
八月,詔曰:“古者諸侯朝聘,所以敦睦親親協和萬國也。先帝著令,不欲使諸王在京都者,謂幼主在位,母后攝政,防微以漸,關諸盛衰也。朕惟不見諸王十有二哉,悠悠之懷,能不興思!其令諸王及宗室公侯各將適子一人朝。后有少主、母后在宮者,自如先帝令,申明著于令。”冬十一月乙酉,月犯軒轅大星。戊戌晦,曰有獨之。十二月甲辰,月犯鎮星。戊午,太尉華歆薨。
六年春二月,詔曰:“古之帝王、封建諸侯,所以藩屏王室也。《詩》不云乎,‘懷德維寧,宗子維城’。秦、漢繼周,或疆或弱,俱失厥中④。大魏創業,諸王開國,隨時之宜,未有定制,非所以永為后法也。其改封諸侯王,皆以郡為國。”三月癸酉,行東巡,所過存問高年鰥寡孤獨,賜谷帛。乙亥,月犯軒轅大星。夏四月壬寅,行幸許昌宮。甲子,初進新果于廟。五月,皇子殷薨,追封謚安平哀王。秋七月,以衛尉董昭為司徒。九月,行幸摩陂,治許昌宮,起景福、承光殿。冬十月,殄夷將軍田豫帥眾討吳將周賀于成山,殺賀。十一月丙寅,太白晝見。有星孛于翼,近太微上將星。庚寅,陳思王植薨。十二月,行還許昌宮。
青龍元年春正月甲申,青龍見郟之摩陂井中。二月丁酉,幸摩陂觀龍,于是改年;改摩陂為龍陂,賜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無出今年租賦。三月甲子,詔公卿舉賢良篤行之士各一人。夏五月壬申,詔祀故大將軍夏侯惇、大司馬曹仁、車騎將軍程昱于太祖廟庭。戊寅,北海王蕤薨。閏月庚寅朔,日有蝕之。丁酉,改封宗室女非諸王女皆為邑主。詔諸郡國山川不在祠典者勿祠。六月,洛陽宮鞠室⑤災。
保塞鮮卑大人步度根與叛鮮卑大人軻比能私通,并州刺史畢軌表,輒出軍以外威比能,內鎮步度根。帝省表曰:“步度根以為比能所誘,有自疑心。今軌出軍,適使二部驚合為一,何所威鎮乎?”促敕軌,以出軍者慎勿越塞過句注也。比詔書到,軌以進軍屯陰館,遣將軍蘇尚、董弼追鮮卑。比能遣子將千余騎迎步度根部落,與尚、弼相遇,戰于樓煩,二將敗沒。步度根部落皆叛出塞,與比能合寇邊。遣驍騎將軍秦朗將中軍討之,虜乃走漠北。
秋九月,安定保塞匈奴大人胡薄居姿職等叛,司馬宣王遣將軍胡遵等追討,破降之。
冬十月,步度根部落大人戴胡阿狼泥等詣并州降,朗引軍還。
十二月,公孫淵斬送孫權所遣使張彌、許晏首,以淵為大司馬樂浪公。
二年春二月乙未,太白犯熒惑。癸酉,詔曰:“鞭作官刑,所以糾慢怠也,而頃多以無辜死。其減鞭杖之制,著于令。”三月庚寅,山陽公薨,帝素服發哀,遣使持節典護喪事。己酉,大赦。夏四月,大疫。崇華殿災。丙寅,詔有司以太牢告祠文帝廟。追謚山陽公為漢孝獻皇帝,葬以漢禮。
是月,諸葛亮出斜谷,屯渭南,司馬宣王率諸軍拒之。詔宣王:“但堅壁拒守以挫其鋒,彼進不得志,退無與戰,久停則糧盡,虜略無所獲,則必走矣。走而追之,以逸待勞,全勝之道也。”
五月,太白晝見。孫權入居巢湖口,向合肥新城,又遣將陸議、孫韶各將萬余人入淮、沔。六月,征東將軍滿寵進軍拒之。寵欲拔新城守,致賊壽春,帝不聽,曰:“昔漢光武遣兵縣據略陽,終以破隗囂,先帝東置合肥,南守襄陽,西固祁山,賊來輒破于三城之下者,地有所必爭也。縱權攻新城,必不能拔。敕諸將堅守,吾將自往征之,比至,恐權走也。”秋七月壬寅,帝親御龍舟東征,權攻新城,將軍張穎等拒守力戰,帝軍未至數百里,權遁走,議、韶等亦退。群臣以為大將軍方與諸葛亮相持未解,車駕可西幸長安。帝曰:“權走,亮膽破,大將軍以制之,吾無尤矣。”遂進軍幸壽春,錄諸將功,封賞各有差。八月己未,大曜兵⑥,饗⑦六軍,遣使者持節犒勞合肥、壽春諸軍。辛巳,行還許昌宮。
司馬宣王與亮相持,連圍積日,亮數挑戰,宣王堅壘不應。會亮卒,其軍退還。
冬十月乙丑,月犯鎮星及軒轅。戊寅,月犯太白。十一月,京都地震,從東南來,隱隱有聲,搖動屋瓦。十二月,詔有司刪定大辟,減死罪。
三年春正月戊子,以大將軍司馬宣王為太尉。己亥,復置朔方郡。京都大疫。丁巳,皇太后崩。乙亥,隕石于壽光縣。三月庚寅,葬文德郭后,營陵于首陽陵澗西,如終制。
是時,大治洛陽宮,起昭陽、太極殿,筑總章觀。百姓失農時,直臣楊阜、高堂隆等各數切諫⑧,雖不能聽,常優容之。
秋七月,洛陽崇華殿災。八月庚午,立皇子芳為齊王,詢為秦王。丁巳,行還洛陽宮。命有司復崇華,改名九龍殿。冬十月己酉,中山王袞薨。壬申,太白晝見。十一月丁酉,行幸許昌宮。
四年春二月,太白復晝見,月犯太白,又犯軒轅一星,入太微而出。夏四月,置崇文觀,徵善屬文者以充之。五月乙卯,司徒董昭薨。丁巳,肅慎氏獻楛矢。
六月壬申,詔曰:“有虞氏畫象而民弗犯,周人刑錯而不用。朕從百王之末,追望上世之風,邈乎何相去之遠?法令滋章,犯者彌多,刑罰愈眾,而奸不可止。往者按大辟之條,多所蠲除⑨,思濟生民之命,此朕之至意也。而郡國蔽獄,一歲之中尚過數百,豈朕訓導不醇⑩,俾民輕罪,將苛法猶存,為之陷井乎?有司其議獄緩死,務從寬簡,及乞恩者,或辭未出而獄以報斷,非所以究理盡情也。共令廷尉及天下獄官,諸有死罪具獄以定,非謀反及手殺人,亟語其親治,有乞恩者,使與奏當文書俱上,朕將思所以全之。其布告天下,使明朕意。
秋七月,高句驪王宮斬送孫權使胡衛等首,詣幽州。甲寅,太白犯軒轅大星。冬十月己卯,行還洛陽宮。甲申,有星孛于大辰,乙酉,又孛于東方。十一月己亥,彗星見,犯宦者天紀星。十二月癸巳,司空陳群薨。乙未,行幸許昌宮。
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縣言黃龍見。于是有司奏,以為魏得地統,宜以建丑之月為正。三月,定歷改年為孟夏四月。服色尚黃,犧牲用白,戎事乘黑首白馬,建大赤之旌,朝會建大白之旗。改太和歷曰景初歷。其春夏秋冬孟仲季月雖與正歲不同,至于郊祀、迎氣、袧祠、蒸嘗、巡狩、蒐田、分至啟閉、班宣時令、中氣早晚、敬授民事,皆以正歲斗建為歷數之序。
五月己巳,行還洛陽宮。己丑,大赦。六月戊申,京都地震。己亥,以尚書令陳矯為司徒,尚書右仆射衛臻為司空。丁未,分魏興之魏陽、錫郡之安富、上庸為上庸郡。省錫郡,以錫縣屬魏興郡。
有司奏:武皇帝撥亂反正,為魏太祖,樂用武始之舞。文皇帝應天受命,為魏高祖,樂用咸熙之舞。帝制作興治,為魏烈祖,樂用章斌之舞。三祖之廟,萬世不毀。其余四廟,親盡迭毀,如周后稷、文、武廟祧之制。
秋七月丁卯,司徒陳矯薨。孫權遣將朱然等二萬人圍江夏郡,荊州刺史胡質等擊之,然退走。初,權遣使浮海與高句驪通,欲襲遼東。遣幽州刺史母丘儉率諸軍及鮮卑、烏丸屯遼東南界,璽書徵公孫淵。淵發兵反,儉進軍討之,會連雨十日,遼水大漲,詔儉引軍還。右北平。烏丸單于寇婁敦、遼西烏丸都督王護留等居遼東,率部眾隨儉內附。己卯,詔遼東將吏士民為淵所協略不得降者,一切赦之。>辛卯,太白晝見。淵自儉還,遂自立為燕王,置百官,稱紹漢元年。
詔青、兗、幽、冀四州大作海船。九月,冀、兗、徐、豫四州民遇水,遣侍御史循行沒溺死亡及失財產者,在所開倉振救之。庚辰,皇后毛氏卒。冬十月丁未,月犯熒惑。癸丑,葬悼毛后于愍陵。乙卯,營洛陽南委粟山為園丘。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丁已,分襄陽臨沮、宜城、旍陽、邛四縣,置襄陽南部都尉。己未,有司奏文昭皇后立廟京都。分襄陽郡之鄀葉縣屬義陽郡。
二年春正月,詔太尉司馬宣王帥眾討遼東。
二月癸卯,以大中大夫韓暨為司徒。癸丑,月犯心距星,又犯心中央大星。夏四月庚子,司徒韓暨薨。壬寅,分沛國蕭、相、竹邑、符離、蘄、洨、龍亢、山桑、洨、虹。十縣為汝陰郡。宋縣、陳郡苦縣皆屬譙郡。以沛、杼秋、公丘、彭城豐國、廣戚,并五縣為沛王國。庚戌,大赦。五月乙亥,月犯心距星,又犯中央大星。六月,省漁陽郡之狐奴縣,復置安樂縣。
秋八月,燒當羌王芒中、注詣等叛,涼州刺史率諸郡攻討,斬注詣首。癸丑,有彗星見張宿。
丙寅,司馬宣王圍公孫淵于襄平,大破之,傳淵首于京都,海東諸郡平。冬十一月,錄討淵功,太尉宣王以下增邑封爵各有差。初,帝議遣宣王討淵,發卒四萬人。議臣皆以為四萬兵多,役費難供。帝曰:“四千里征伐,雖云用奇(11),亦當任力,不當稍計役費。”遂以四萬人行。及宣王至遼東,霖雨不得時攻,群臣或以為淵未可卒破,宜詔宣王還。帝曰:“司馬懿臨危制變,擒淵可計日待也。”卒皆如所策。
壬午,以司空衛臻為司徒,司隸校尉崔林為司空。閏月,月犯心中央大星。十二月乙丑,帝寢疾不豫。辛巳,立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谷。以燕王宇為大將軍,甲申免,以武衛將軍曹爽代之。
初,青龍三年中,壽春農民妻自言為天神所下,命為登女,當營衛帝室,蠲邪納福。飲人以水,及以洗瘡,或多愈者。于是立館后宮,下詔稱揚,甚見優寵。及帝疾,飲水無驗,于是殺焉。
三年春正月丁亥,太尉宣王還至河內,帝驛馬召到,引入臥內,執其手謂曰:“吾疾甚,以后事屬君,君其與爽輔少子。吾得見君,無所恨!”宣王頓首流涕。即日,帝崩于嘉福殿,時年三十六。癸丑,葬高平陵。
評曰:明帝沉毅斷識,任心而行,蓋有君人之至概焉。于時百姓凋弊,四海分崩,不先聿脩顯祖,闡拓洪基,而遽追秦皇、漢武,宮館是營,格之遠猷(12),其殆疾乎!
《三國志·魏明帝紀》
〔注釋〕
①陸攻:陸地作戰。②建支:迎支親屬。③相踵:繼承前人。④俱失厥中:都失之偏頗,未合中庸之道。⑤鞠室:審訊犯人之處。⑥大曜兵:檢閱軍隊。⑦饗:犒勞。⑧切諫:態度堅決地建議。⑨蠲除:免除。⑩不醇:不得力。(11)用奇:以奇兵取勝。(12)遠猷:遠大計劃。
〔相關史料〕
帝生數歲而有岐嶷①之姿,武皇帝異之,曰:“我基于爾三世矣。”每朝宴會同,與侍中近臣并列帷幄,好學多識,特留意于法理。(略)初,文皇帝即位,以受禪于漢,因循漢正朔弗改②。帝在東宮著論,以為五帝三王雖同氣共祖,禮不相襲,正朔自宜改變,以明受命之運。及即位,(略)甲子詔曰:“(略)其改青龍五年三月為景初元年四月。”(略)帝容止可觀,望之儼然。自在東宮,不交朝臣,不問政事,唯潛思書籍而已。(略)性特強識,雖左右小臣官簿性行,名跡所履,及其父兄子弟,一經耳目,終不遺忘。含垢藏疾,容受直言,聽受吏民士庶上書,一月之中至數十百封,雖文辭鄙陋,猶覽省究竟③,意無厭倦。
《魏書》
文帝以郭后無子,詔使子養帝,帝以母不以道終,意甚不平。后不獲已,乃敬事郭后,旦夕因長御問起居。郭后亦自以無子,遂加慈愛。文帝始以帝不悅,有意欲以他姬子京兆王為嗣,故久不拜太子。(略)是時偽言,云帝已崩,從駕群臣迎立雍丘王植。京師自卞太后群公盡懼。及帝還,皆私察顏色。卞太后悲喜,欲推始言者,帝曰:“天下皆言,將何所推?”(略)朗游遨諸侯間,歷武、文之世無尤④也。及明帝即位,授以內官,為驍騎將軍、給事中,每車駕出入,朗常隨從。時明帝喜發舉數,有以輕微而致大辟⑤者,朗終不能有所諫止,又未嘗進一善人,帝亦以是親愛;每顧問之,多呼其小字阿蘇,數加賞賜,為起大第于京城中。四方雖知朗無能為益,猶以附近至尊,多賂遺之,富均公侯⑥。(略)帝既從劉放計,召司馬宣王,自力為詔,既封,顧呼宮中常所給使者曰:“辟邪來!汝持我此詔授太尉也。”辟邪馳去。先是,燕王為帝畫計,以為關中事重,宜便道遣宣王從河內西還,事以施行。宣王得前詔,斯須復得后手筆,疑京師有變,乃馳到,入見帝。勞問訖,乃召齊、秦二王以示宣王,別指齊王謂宣王曰:“此是也,君諦視之,勿誤也!”又教齊王令前抱宣王頸。
《魏略》
帝常從文帝獵,見子母鹿。文帝射殺鹿母,使帝射鹿子,帝不從,曰:“陛下已殺其母,臣不忍復殺其子。”因涕泣。文帝即放弓箭,以此深奇之,而樹立之意定。
《魏書·魏末傳》
明帝在西堂會諸公飲酒,未大醉,帝問:“今名臣共集,何如堯、舜時?”周伯仁為仆射,因厲聲曰:“今雖同人主,復那得等于圣治!”帝大怒,還內,作手詔滿一黃紙,遂付廷尉令收,因欲殺之。后數日,詔出周,群臣往省之,周曰:“近知當不死,罪不足至此。”
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方正》
魏明帝為外祖母筑館于甄氏,既成,自行視,謂左右曰:“館當以何為名?”侍中繆襲曰:“陛下圣思齊于哲王,罔極過于曾、閔。此館之興,情鐘舅氏,宜以‘渭陽’為名。”
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
帝以燕王宇為大將軍,使與領軍將軍夏侯獻、武衛將軍曹爽、屯騎校尉曹肇、驍騎將軍秦朗等輔政。中書監劉放、令孫資久專權寵,為朗等素所不善,懼有后害,陰圖間之⑦,而宇常在帝側,故未得有言。甲申,帝氣微,宇下殿呼曹肇有所議,未還,而帝少間,惟曹爽獨在。放知之,呼資與謀。資曰:“不可動也。”放曰:“俱入鼎鑊,何不可之有?”乃突前見帝,垂泣曰:“陛下氣微,若有不諱⑧,將以天下付誰?”帝曰:“卿不聞用燕王耶?”放曰:“陛下忘先帝詔敕,藩王不得輔政。且陛下方病,而曹肇、秦朗等便與才人侍疾者言戲。燕王擁兵南面,不聽臣等入,此即豎刁、趙高也。今皇太子幼弱,未能統政,外有強暴之寇,內有勞怨之民,陛下不遠慮存亡,而近系恩舊。委祖宗之業,付二三凡士⑨,寢疾數日,外內壅隔,社稷危殆,而己不知,此臣等所以痛心也。”帝得放言,大怒曰:“誰可任者?”放、資乃舉爽代宇,又白宜詔司馬宣王使相參,帝從之。放、資出,曹肇入,泣涕固諫,帝使肇敕停。肇出戶,放、資趨而往,復說止帝,帝又從其言。放曰:“宜為手詔。”帝曰:“我困篤,不能。”放即上床,執帝手強作之,遂齊出,大言曰:“有詔免燕王宇等官,不得停省中。”于是宇、肇、獻、朗相與泣而歸第。
《漢晉春秋》
[注釋]
①岐嶷:端莊。②因循漢正朔弗改:按照漢朝年號而未改動。③覽省究竟:仔細看明白原委。④無尤:無過錯。⑤大辟:殺頭。⑥富均公侯:財富可與公侯相比。⑦陰圖間之:暗中準備挑撥。⑧不諱:不測之事,即死亡。⑨凡士:普通人。
上一篇:《韓琦》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韓琦》人物故事小傳
下一篇:《魏高貴鄉公曹髦》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魏高貴鄉公曹髦》人物故事小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