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貞》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王世貞》人物故事小傳
王世貞(公元1526—1590年)字元美,號鳳洲,又號弇州山人,明太倉(今江蘇太倉)人。嘉靖進士。官至南京刑部尚書。與李攀龍同為“后七子”首領,主張文必秦漢,詩必盛唐,倡導復古摹擬。晚年文學思想稍有變化。有《藝苑卮言》、《弇州山人四部稿》等。
〔正 史〕
王世貞,字元美,太倉人,右都御史忬子也。生有異稟,書過目,終身不忘。年十九,舉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刑部主事。世貞好為詩古文,官京師,入王宗沐、李先芳,吳維岳等詩社,又與李樊龍、宗臣、梁有譽、徐中行、吳國倫輩相倡和,紹述何、李,名日益盛。屢遷員外郎、郎中。
奸人閻姓者犯法,匿錦衣都督陸炳家,世貞搜得之。炳介①嚴嵩以請,不許。楊繼盛下吏,時進湯藥。其妻訟夫冤,為代草;既死,復棺殮之。嵩大恨。吏部兩擬提學皆不用,用為青州兵備副使。父忬以灤河失事,嵩構之②,論死系獄。世貞解官奔赴,與弟世懋日蒲伏③嵩門,涕泣求貸④。嵩陰持忬獄,而時為謾語以寬之。兩人又日囚服跽道旁,遮諸貴人輿,搏顙⑤乞救。諸貴人畏嵩不敢言,忬竟死西市。兄弟哀號欲絕,持喪歸,蔬食三年,不入內寢。既除服,猶卻冠帶,苴履葛巾,不赴宴會。
隆慶元年八月,兄弟伏闕訟父冤,言為嵩所害。大學士徐階左右之,復忬官。世貞意不欲出,會詔求直言,疏陳法祖宗、正殿名、廣恩義、寬禁例、修典章、推德意、昭爵賞、練兵實八事,以應詔。無何,吏部用言官薦,令以副使蒞⑥大名。遷浙江右參政、山西按察使。母憂歸,服除,補湖廣,旋改廣西右布政使,入為太仆卿。
萬歷二年九月以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數條奏屯田、戍守、兵食事宜,咸切大計。有奸僧偽稱樂平王次子,奉高皇帝御容、金牒,行游天下。世貞曰:“宗藩不得出城,而诪張⑦如此,必偽也。”捕訊之,服辜。
張居正枋⑧國,以世貞同年生,有意引之,世貞不甚親附。所部荊州地震,引京房占,謂臣道太盛,坤維⑨不寧,用以諷居正。居正婦弟辱江陵令,世貞論奏不少貸。居正積不能堪,會遷南京大理卿,為給事中楊節所劾,即取旨罷之。后起應天府尹,復被劾罷。居正歿,起南京刑部右侍郎,辭疾不赴。久之。所善王錫爵秉政,起南京兵部右侍郎。
先是,世貞為副都御史及大理卿、應天尹與侍郎,品皆正三。世貞通理前俸,得考滿蔭子⑩。比擢南京刑部尚書,御史黃仁榮言世貞先被劾,不當計俸,據故事力爭。世貞乃三疏移疾歸。二十一年卒于家。
世貞始與李攀龍狎主文盟,攀龍歿,獨操柄二十年。才最高,地望最顯,聲華意氣籠蓋海內。一時士大夫及山人、詞客、衲子(11)、羽流(12),莫不奔走門下。片言褒賞,聲價驟起。其持論,文必西漢,詞必盛唐,大歷以后書勿讀,而藻飾太甚,晚年,攻者漸起。世貞顧漸造平淡。病亟時,劉風往視,見其手(13)《蘇子瞻集》,諷玩不置也。
世貞自號鳳洲,又號弇州山人。其所與游者,大抵見其集中,各為標目。曰前五子者,攀龍、中行、有譽、國倫、臣也。后五子則南昌余曰德、蒲圻魏裳、歙汪道昆、銅梁張佳胤、新蔡張九一也。廣五子則昆山俞允文、浚盧柟、濮州李先芳、孝豐吳維岳、順德歐大任也。續五子則陽曲王道行、東明石星、從化黎民表、南昌朱多煃、常熟趙用賢也。末五子則京山李維楨、鄞屠隆、南樂魏允中、蘭溪胡應麟,而用賢復與焉。其所去取,頗以好惡為高下。
《明史·王世貞傳》卷二八七
〔注 釋〕
①介:因,通過。②構:構陷。③蒲伏:同“匍匐”。④貸:寬貸,寬大處理。⑤搏顙:磕頭。搏,擊。顙,額。⑥蒞:到,臨。⑦譸張:欺誑。⑧枋:通“柄”,權柄。⑨坤維:大地。⑩考滿蔭子:符合規定的任職年限可以蔭子為官。(11)衲子:和尚。(12)羽流:道士。(13)手:拿著。
〔相關史料〕
《弇州四部稿》,古詩枚、李、曹、劉、阮、謝、鮑、庾以及青蓮、工部,靡所不有,亦鮮所不合。歌行自青蓮、工部以至高、岑、王、李、玉川、長吉,近獻吉、仲默,諸體畢備。每效一體,宛出其人,時或過之。樂府隨代遣詞,隨題命意,詞與代變,意逐題新,從心不逾,當世獨步。五言律宏麗之內,錯綜變化,不可端倪。排律百韻以上,滔滔莽莽,杳無涯際。五七言絕句,本青蓮、右丞、少伯,而多自出結構,奇逸瀟灑,種種絕塵。七言律高華整栗,沉著雄深,伸縮排蕩,如黃河溟渤,宇宙偉觀;又如龍宮海藏,萬怪惶惑。王太常云:“詩家集大成,千古唯子美,今則吾兄。”汪司馬云:“上下千載,縱衡萬里,其斯一人而已。”
胡應麟《詩藪續編》卷二
王元美天分既高,學殖①亦富,自珊瑚木難②及牛溲馬勃,無所不有。樂府古體,卓爾成家。七言近體,亦規大方。而鍛煉未純,且多酬應牽率之態。
沈德潛《說詩晬語》卷下
〔注 釋〕
①學殖:指學業的進步。②木難:寶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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