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葉的哲學家李贄被時人稱為 “狂士”、“妖人”,而他自己以 “真儒”、“真道學” 自居,他的書多次被禁,卻不脛而走,一時鄉(xiāng)野之士皆人手一冊,其反抗精神激勵著后世的反叛者,直到 “五四” 時期還常被人提起。李贄號卓吾,嘉靖六年 (1527年) 生,祖上曾作航海生意,到祖父一代已家道中落,盡管他從小痛恨死讀經(jīng)書,還是走上了通過科舉入仕的道路。他22歲中舉人,29歲選任河南輝縣教官,以后做過幾任小官,最后在荒僻的云南姚安做了3年知府,便毅然離開官場,投奔湖北黃安,在好友耿定理家寄居。4年后,耿定理去世,李贄與定理兄定向發(fā)生了激烈的爭論,便離開了耿家,送走妻女,移居麻城,在芝佛院過了8年半僧半俗的生活,他的著作大多是這時撰寫的。其代表作是 《焚書》 和 《藏書》,因為這是 “顛倒千萬世之是非”的作品,必被焚毀,或只能藏之名山,以待后人。他的言論的確是驚世駭俗的,聲稱孔子是人不是神,也有私心,“六經(jīng)” 不過是當年的歌功頌德之書,而《論語》、《孟子》不過是孔門弟子殘缺不全的筆記,不必以孔子是非為是非。但他決不是儒學的徹底反叛者,在芝佛中供奉著孔子牌位,他經(jīng)過曲阜時也拜謁孔廟,他所追求的不過是儒家最高理想與人性的統(tǒng)一。因此,他異常激憤地揭露道學家的偽善面目為:“陽為道學,陰為富貴,穿著儒雅,行若豬狗。”同樣,他也尖銳地解剖自己說:“志在溫飽,而自謂伯夷、叔齊;質(zhì)本齊人,而自謂飽道飫德。”這種思想的苦悶是非常深刻的。明代社會終于容不下這個異端,將他逮捕入獄,他乘人不備,用剃刀自刎,用血寫下:“七十老翁何所求”數(shù)字,在血污中掙扎了2天才死去。而在明儒的道德議論中,明朝無可挽回地衰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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