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蔭坤
字元子。文登人。明崇禎九年 (1636) 舉人。清順治間任福建晉江縣令。其時晉江境內稅賦管理混亂,欠者甚多。前縣令到任后,按期征繳錢糧,沒錢糧交者則要挨板子,執板子打人者有報酬,挨打者有雇人代受打者。蔭坤到任后,置糧長、花戶不問,令另開花戶姓名某,產若干,應納糧銀若干,各領印單自填完,欠交之民爭自完納,舊弊一清。其時臺灣用兵,晉江供應軍需任務尤其繁重,大軍到,蔭坤給他們酒喝,但嚴格管束軍人,不要擾亂百姓,全境安定。年余以積勞卒于官,貧不能歸葬,醵金送者數千人,祀晉江縣名宦祠。
附: 晉江布政使黃中通頌叢縣令詩
昆崳山前瑞氣氳,閩陬喜得沐清芬。
戴星不獨推單令,醇化應兼擅卓君。
冰鏡遙將麟鳳剖,慈云坐見抵京殷。
歡騰萬姓如何限,應有徽聲徹紫旻[1]。
【注釋】
[1] 徹紫旻(mín): 指上達朝廷。旻,泛指天。全句說應有美好的名聲上達宸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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