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哲學文化·指與物
先秦哲學的一對基本范疇。“指”即作為抽象屬性的概念,“物”即客觀事物。“指”與“物”的關系即概念與事物的關系。名家學派的公孫龍在《指物論》中明確地闡述了指與物的關系。公孫龍認為,事物產生于概念,“天下無指,物可以為物”。事物是概念的體現,“物莫非指”。“指”又分為兩種形態:一是作為抽象屬性的“指”,它可以脫離具體事物;一種是結合在具體事物中的“指”,稱“物指”,因為它不同于作為抽象屬性的“指”,又稱“非指”。認為獨立自存的“指”可以自我轉化為“物指”。區分“指”與“物”的關系,對古代哲學和邏輯學的發展有一定的貢獻。
上一篇:中華傳統文化·戲劇文化·把子·把子功
下一篇:中華傳統文化·醫藥文化·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