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外交文化·古代對外關系機構
中國古代外交事務與民族事務并無嚴格區分。所設官職及機構大致可分為三類:1.中央外交事務機構。在商、周代設有“賓”。秦統一六國之后設典客主掌外事。漢時設大行人,武帝時又稱大鴻臚。唐設鴻臚寺置卿、少卿各一人,丞二人。明代以禮部主客清吏司負責外賓事務,清代沿明制并設理藩院。1860年,清政府成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2.邊境鎮撫機構。漢設西域都護、匈奴中郎將,唐設安西、北庭等六大都護府,明清設宣慰使、安撫使。3.邊關通商口岸外貿管理機構。隋唐設通市監,宋于廣州、泉州設市舶司,清設海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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