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外交文化·《中德協約》
中國近代以來與西方大國簽署的第一個平等條約。1919年6月28日,中國在巴黎和會上拒簽《對德和約》。1920年3月,德國希望恢復中德通商關系。1921年5月20日,德政府代表卜爾熙與北京政府簽署《中德協約》。主要內容是:1、德國聲明拋棄在華一切特權;2、兩國互派正式外交代表,互享國際公法所承認的一切權利;3、兩國人民交往遵守駐在國的法律;4、兩國關稅自主。《中德協約》取消了德在華特權。
中華傳統文化·外交文化·《中德協約》
中國近代以來與西方大國簽署的第一個平等條約。1919年6月28日,中國在巴黎和會上拒簽《對德和約》。1920年3月,德國希望恢復中德通商關系。1921年5月20日,德政府代表卜爾熙與北京政府簽署《中德協約》。主要內容是:1、德國聲明拋棄在華一切特權;2、兩國互派正式外交代表,互享國際公法所承認的一切權利;3、兩國人民交往遵守駐在國的法律;4、兩國關稅自主。《中德協約》取消了德在華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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