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學·《唐律》學在國外
唐律作為中華法系的中心,對其研究也是世界范圍的。而以日本學者對唐律的研究最為全面和深入。明治維新后,中田薰博士最早開始研究唐律,以后又有仁井田陞、仁井田牧野、池田溫、滋賀秀三等。日本學者對唐律在考證、輯佚、復原等方面的研究非常深入,關于《唐律疏議》的制作年代問題,提出了與中國法史學界不同的觀點。對唐令、格、式的考證、輯佚、復原方面成績較大,走在中國唐律研究的前列。日本學者關于唐律的論文主要有:仁井田·牧野《故〈唐律疏議〉制作年代考》,仁井田陞《唐律的通則性規定及其來源》、《敦煌出土的唐公式、假寧兩令》、曾我部靜雄《日本與唐代律令的比較》等。論著主要有:中田薰《唐令和日本令的比較研究》、王仁俊氏《唐開元律疏案證》、仁田井陞《唐令拾遺》、《唐宋法律文書的研究》、滋賀秀三《唐律疏議譯注》等。還有其他國家對唐律的研究,如美國人韋樂斯·約翰遜,著有《〈唐律〉中的法哲學》等。國外“唐律”學對我國唐律研究有一定的補充和促進作用。
《〈故唐律疏議〉制作年代考》日本仁井田陞和牧野巽合著。仁井田陞,日本著名漢學家、唐律學家。著有多篇關于唐律的論文和論著。牧野巽,日本漢學家、唐律學學者、教授。《〈故唐律疏議〉制作年代考》分上下篇。該文伸日本佐藤誠實博士的《唐律疏議》非《永徽律疏》之論。對《唐律疏議》的制作年代、作者和內容提出新見解,考定是唐開元二十五年新頒布的《開元律》的《律疏》。該文除序說外,凡八章:一、《故唐律疏議》非《永徽律·疏》,二、制作年代上限的決定,三、制作年代下限——開元二十五年《律疏》的推定;四、《宋刑統》的研究;五、開元二十五年前的殘存物;六、宋元以來對于唐律的應用;七、從反證說明宋元以來對于它的增添;八、西域出土的與《通典》所載的開元二十五年《律疏》之比較。綜合其考證《唐律疏議》年代的證據,約可概括為七點:①《疏議》中的避諱改字。《疏議》中對“詒”“顯”等字避而不用,可證其在中宗之后。②《疏議》中的專門名稱。《疏議》謂:“開元歲中改璽曰寶”,而在 《賊盜》、《詐偽》諸律文中,都以“璽”作“寶”,可證它為《開元律疏》。③《疏議》中有些地名非永徽年間設置。《疏議》中提到“北都”,而據《唐書·地理志》、《唐會要》所載,在武后之前無“北都”的設置。④《疏議》中有些職官在永徽之后。如 “諸州別駕”,據 《通典》 至上元元年始有“別駕”之稱。⑤關于《唐律疏議》的制作者。據唐寫本《律疏》殘卷可證明 《唐律疏議》是《開元律疏》,制作者為李林甫等人。⑥關于《進律疏表》。從敦煌寫本《律疏》殘本未見長孫無忌《進律疏表》,作者認為現傳《唐律疏議》系私家刊本,非唐代官本。這個“表”系宋元好事者所偽托的。⑦《唐律疏議》與 《永徽律》條數不合。《永徽律》500條《唐律疏議》502條。故《唐律疏議》應是唐代最后修訂的《開元律》的《疏議》。此文曾經中田薰博士、宇野哲人博士等人審閱,實際是代表日本法史學界的觀點。此說曾轟動國際歷史學界。以后日本學術界奉為定說,有關中國法制史的論著,對于《唐律疏議》大多列入開元年代。
《唐令拾遺》,日本仁井田陞著,栗勁、霍存福、王占通、郭延德編譯。栗勁、王占通,中國法史學學者,合著《中國法律思想史》等,栗勁還著有《秦律通論》及論文多篇。仁井田陞以唐《永徽令》和至今保存完整的《日本養老令》為依據,并廣泛采集中國古代典籍及日本史料,共復原唐令715條,約相當于唐令的二分之一(據史書載,貞觀令1590條、開元令1546條,其他各年代令條數略同)。在復原唐令過程中,作者上溯前朝,下及后世,將魏晉以來直至宋明諸令中與唐令相關或相類者,皆作為參考資料附列于唐令之后,因而此書遠遠超出唐令的范圍。《唐令拾遺》還作了詳密的考證工作。附在條下的案語,或評定資料的價值,或說明復原的依據,或指出資料的順序,或進行諸資料的對比,條分縷析,字斟句酌,言必有據,皆有證驗。書中還附有作者近百頁的“序論”,對唐令的歷史(包括唐前諸令的歷史)及《唐令拾遺》所選用的資料作了專門的論述。因此本書又超出了一般資料的意義,而且有專題研究論著的性質。本書附錄列有《日唐兩令對照表》和《唐日兩令對照表》,以便讀者檢索令條并進行日唐兩令的比較研究。并從宏觀廣闊的視野內,展現復原唐令條數所占日本令總數的比重、各篇所占的比重情況(《日唐表》),展現日本汲取唐令的實際情況,或棄或取,一目了然(《唐日表》)。附錄中還列有《〈唐令拾遺〉選用資料索引》,將一百二十一種中日典籍逐次排列,又將諸書中引述令文的概梗逐書逐條列出,進而指明它們在《唐令拾遺》中所在頁數。通過它可以使讀者概見唐令(包括唐以前和以后令)在古籍中的遺存情況。故本書是研究唐代各種典章制度的重要資料,對于研究唐以前及以后令的發展變化,了解各朝代的社會制度都具有重要價值。
編譯者在編譯時對原著內容作了些處理: ①為便于讀者查閱令文,將原著中的復原令文提前置于律首。②為減少篇幅,避免重復,刪除了《日唐兩令對照表》、《唐日兩令對照表》和《〈唐令拾遺〉選用資料索引》。③增加了與《唐令拾遺》有關的唐令復原的新信息資料。錄池田溫先生《拾遺》《后跋》和《〈唐令拾遺〉編纂芻議》一文。④仿《唐律疏議》為715條唐令確定條名。凡句首數字能反映條文內容的,則將其定為條名,若句首數字不能反映條文內容的,則根據內容酌定條名。⑤將原著序、跋編在書尾附錄中,并為各序、跋加上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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