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通學·馬端臨與《文獻通考》
《文獻通考》三百四十八卷,是《通志》之后出現的一部具有重大影響的史書。全書分田賦、錢幣、戶口、職役、征榷、市糴、土貢、國用、選舉、學校、職官、郊社、宗廟、王禮、樂、兵、刑、經籍、帝系、封建、象緯、物異、輿地、四裔,共二十四考,縱貫歷代典章制度,從上古至唐宋,分門別類,考其源流沿革,使之判然分明。
作者馬端臨,《宋史》、《元史》,都沒有給他立傳。他的家鄉饒州樂平縣的《縣志》卷八《儒林傳》,有馬端臨一個小傳,今迻錄如下:
馬端臨字貴與,廷鸞仲子。年十九,以郊恩補承事郎,明年,漕試第一。而廷鸞與賈似道不合,去國,遂侍疾,不復與計諧。宋亡,元以留夢炎為吏部尚書,夢炎求端臨出身文書,以親疾力辭。廷鸞薨,稍起為學官,歷慈湖書院、柯山書院山長,教授臺州路學。三月,引年歸老。初家居,門弟子甚眾,有所論辨,吐言如涌泉,聞者必有得而返。慮記載缺逸,因唐杜佑《通典》增續之,名曰《文獻通考》,考古君子及治世者賴之。又著有《大學集傳》、《多識錄》等書。祀鄉賢。
恰在同書卷七《選舉志》,在咸淳九年(1273)的釋文中,列有馬端臨的名字,這樣由此上推20年,我們便知道馬端臨生于宋理宗寶祐二年(1254)。《樂平縣志》卷十三收有李謹恩寫的一篇 《通考序》,說《文獻通考》一書完成于元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該書在饒州路刊行。《文獻通考》卷首所載饒州路的《抄白》說:“其書本儒,用心二十余年?!边@樣,我們從大德十一年上推20余年,便知道馬端臨在30歲左右就開始撰著《文獻通考》了。
馬端臨是在研究了《通典》和《通志》之后,開始撰著《文獻通考》的。馬端臨對《通志》提出了中肯而尖銳的批評,他在《通考·經籍考》著錄鄭夾漈《通志略》時,特加按語說:
按鄭氏此書,名之曰《通志》,其該括甚大。卷首序論譏詆前人,高自稱許,蓋自以為無復遺憾矣。然夷考其書,則 《氏族》、《六書》、《七音》等略,考訂詳明,議論精到,所謂“出臣胸臆,非諸儒所得聞”者,誠是也。至于《天文》、《地理》、《器服》,則失之太簡……若 《禮》及《職官》、《選舉》、《刑罰》、《食貨》五者,則古今經制甚繁,沿革不一,故杜岐公《通典》之書五者居十之八。然杜公生貞元間,故其所述止于唐天寶。今《通志》既自為一書,則天寶而后,宋中興以前,皆合陸續銓次,如班固《漢書》續《史記》武帝以后可也。今《通志》此五略,天寶以前則盡寫《通典》全文,略無增損,天寶以后則竟不復陸續,又以《通典》細注稱為己意,附其旁而亦無所發明。疎略如此,乃自謂“雖本前人之典,而亦非諸史之文”,不亦誣乎!
對《通志》的這些批評,不言而喻,正是馬端臨撰《文獻通考》所要極力避免的。馬端臨的 《文獻通考》也是在杜佑《通典》的基礎上增廣而成。馬端臨對杜書認識極為清醒而深刻,他說:“有如杜書綱領宏大,考訂該洽,固無以議為也?!?《通考·自序》)然而,他又認為: “時有古今,述有詳略,則夫節目之間未為明備,而去取之際頗欠精審,不無遺憾焉?!?同上)馬端臨仔細分析了《通典》這些缺憾,并針對這些缺憾,制訂了撰著《文獻通考》的大體作法。在全書二十四考中,除《經籍》、《帝系》、《封建》、《象緯》、《物異》五考外,其它十九考 “俱傚 《通典》之成規。自天寶以前,則增益其事跡之所未備,離析其門類之所未詳;自天寶以后,至宋嘉定之末,則續而成之”。(同上)上列五考,是《通典》所沒有的,屬馬端臨獨創,“采摭諸書以成之者也”。(同上)在取材方面,馬端臨亦規定得十分嚴格。他說:
凡敘事,則本之經史,而參之以歷代會要,以及百家傳記之書。信而有證者從之,乖異傳疑者不錄,所謂文也。
凡論事,則先取當時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諸儒之評論,以至名流之燕談、稗官之紀錄。凡一話一言可以訂典故之得失,證史傳之是非者,則采而錄之,所謂獻也。(《通考·自序》)
在體例方面,全書二十四考,亦稱二十四門,每門都有小序,述“著述之成規”和“考訂之新意”(《文獻通考·自序》)。而對于其所征引的文和獻兩方面的材料,“其載諸史傳之紀錄而可疑,稽諸先儒之論辨而未當者”,則“研精覃思”,凡有所得,皆以按語的形式附于有關問題之后。
馬端臨繼承了杜佑重視物質的優良傳統,仍將屬于“食貨”類的項目放在全書之首。在《文獻通考》 中,屬于 “食貨”類的項目共有八考,這就是《田賦》、《錢幣》、《戶口》、《職役》、《征榷》、《市糴》、《土貢》、《國用》,它們在 《通典》 中大都是《食貨典》下的子目。馬端臨在《文獻通考》中將這些子目升了級,都作為門,而單獨列為一考,同時還補充了不少《通典》所未備的資料,大大豐富了其所包含的內容。例如《文獻通考》卷一即《田賦考》一,為《歷代田賦之制》。兩書對比就會清楚地看出,馬端臨在唐虞田制之后,補充了“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的記載。這是根據《孟子·滕文公》上,“滕文公問為國”條補充的。按照朱熹的解釋,夏代一個丁夫受田50畝,而每一個丁夫按照5畝的收入納貢,即所謂“五十而貢”。而殷人則開始為井田的制度,即將630畝的土地畫為九區,每區70畝,中間為公田,其外八家每家各受一區,借諸家之力以耕公田,因此就不再向私田征稅。馬端臨還根據這一條,補充了“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的記載,并引述了朱熹對這兩句的解釋。這一補充,特別是對夏殷兩代有關田賦的補充,雖然由于資料缺乏,所補有限,但卻十分重要。因為正如馬端臨所說:
典章經制實相因者也,殷因夏,周因殷,繼周者之損益,百世可知……爰自秦漢以至唐宋,禮樂兵刑之制,賦斂選舉之規,以至官名之更張,地理之沿革,雖其終不能以盡同,而其初亦不能以遽異。(《通考·自序》)
這就是說,歷代的典制不論怎樣變化,只要我們細加考察,其變化弛張的情況還是可以理清楚的。由于典制的代代相因,即所謂“殷因夏,周因殷”等等,故《通典》在唐虞之后不敘夏殷,在相因這個鏈環上就有所割裂,而馬端臨恰恰彌補了這割裂之處,其意義是不言而喻的。
對于杜佑原書某些易生誤解之處,馬端臨亦加了按語予以說明。如敘周的田賦之制,首云:“周文王在岐,用平土之法,以為治人之道”等等。馬端臨在這條材料之末加按語說:
按孟子言,文王之治岐,耕者九一,即司馬法也。然自卿大夫采地,推而至于諸侯天子者,恐是商之末造,法制隳弛,故文王因而修明之,非謂在岐之時自立千里之畿,提封百萬之井,奄有萬乘之兵車也。(《通考》卷一)
這條按語顯然有助于正確地理解原文,不致造成認識上的混亂。僅從上列材料看,關于《孟子》一書,杜佑是應該看到并且應該是熟悉的,杜氏不加采錄,或是嫌其所記較簡略,或是偶或遺漏,屬于馬端臨所說“未備”之列;而對于其書朱熹的注,則杜氏是絕然看不到的,馬端臨引征《孟子》一書的有關記載時,皆引錄了朱熹的“集注”,可以看出,馬端臨的補充著眼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這些材料的確是杜氏所遺漏,另方面又十分注意前人對這些材料的研究成果,并及時把這些成果吸收和反映出來。
在《文獻通考》中,馬端臨較大幅度地壓縮和簡化了《通典》的《禮典》部分。《通典》的《禮典》分吉禮、嘉禮、賓禮、軍禮、兇禮和《開元禮纂類》等,共一百卷,從卷數上說,占《通典》全書的一半。而馬端臨只在《文獻通考》中保留了《郊社考》、《宗廟考》和 《王禮考》,共六十卷,從卷數上說,只占《通考》全書的1/5.8。不過,需要指出的是,凡被《通考》保留下來的諸禮,仍貫徹了補其未備的原則,因此,在很多記載方面,都比《通典》更為詳審。如《通典》卷四二為吉禮的《郊天》上,其中有云:“文帝即位,詔有司增雍五畤路車各一乘,駕被具(駕車被馬之飾皆具)?!倍锻肌肪砹拧督忌纭范t征引了文帝十三年的制書:
制曰,朕賴宗廟之靈、社稷之福,方內艾安,民人靡疾,間者比年登。朕之不德何以饗,此皆上帝諸神之賜也。蓋聞古者饗其德必報其功,其增諸神祠。有司議,增雍五畤路車各一乘,駕被具……
把這件事的來龍去脈交待的十分清楚,它比《通典》顯然加詳了很多。
在《文獻通考》中,《經籍考》、《帝系考》、《封建考》、《象緯考》、《物異考》是馬端臨獨創新增的,這五考的增設,突破了《通典》經濟、政治的固有范圍,而拓展到了文化、國家組織形式以及有關自然變化的各個方面,認為它們的“變通張弛之故”都有關于治亂興衰。在這里,不管理論上如何,但至少在實際上,馬端臨已看到了封建社會各方面錯綜復雜的關系。
從表面上看,《經籍考》僅僅是著錄了經史子集四部圖書,但實際上,馬端臨是要以此證實“圣經賢傳終古不朽”的事實(《文獻通考·自序》)。他說:
昔秦燔經籍,而獨存醫藥、卜筮、種樹之書……然則秦所燔,除《書》之外,俱未嘗亡也。若醫藥、卜筮、種樹之書,當時雖未嘗廢錮,而并無一卷流傳至今者,以此見圣經賢傳終古不朽,而小道異端雖存必亡,初不以世主之好惡為之興廢也。(同上)
這一段話清清楚楚地說明了馬端臨創立《經籍考》的深意。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馬端臨撰《經籍考》,是“先以四代史志列其目”的。而所謂四代史志,除漢、隋、唐的正史藝文志外,宋代的就是指:
①《三朝國史》藝文志。按所謂三朝,即指宋太祖、太宗、真宗三朝,由呂夷簡等撰修,共一百五十卷。
②《兩朝國史》藝文志。按所謂兩朝,即指宋仁宗、英宗兩朝,由王珪等撰修,共一百二十卷。其中的藝文志由宋敏求等人撰。
③《四朝國史》藝文志。按所謂四朝,即指宋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四朝,由李燾等人撰修,共三百五十卷。
④《中興四朝國史》藝文志。按所謂中興四朝,即指南宋高宗、孝宗、光宗、寧宗四朝。此書卷數不詳,亦未詳撰者???《宋史》卷四四《理宗紀》,寶祐二年八月 “癸巳,謝方叔等上《玉牒》、《日歷》、《會要》及《七朝經武要略》、《中興四朝志傳》,詔方叔、徐清叟、董槐等各進秩”?;蛑x、徐、董即其撰者。
《經籍考》所著錄的大量圖書,多是宋朝的圖書,即所謂“其存于近世而可考者”(自序)。宋在軍事上是滅亡了,但作為一個國家和一個民族,在精神上并沒有滅亡,而“小道異端”,則是“雖存必亡”的。這雖講的是書的存亡,但是馬端臨作為宋的遺民,尤其是宋前宰相之子,其用意還是不言而喻的。
在《封建考》中,馬端臨以泰伯之為吳、鬻繹之為楚、箕子之為朝鮮為例,說當初封他們的用意,不過是將他們 “自屏于荒裔之地”,但他們后來卻都“有國傳世”。馬端臨深刻地分析了其中的原因,他說:
竊意古之諸侯者,雖曰受封于天子,然亦由其行義德化足以孚信于一方,人心翕然歸之,故其子孫因之遂君其地?;蛴袨姆瘢瑒t轉徙他之,而人心歸之不能釋去,故隨其所居皆成都邑。(《文獻通考·自序》)
這里強調了諸侯立國與“行義德化”和人心所向的辯證關系。很清楚,如沒有“行義德化”,也就不可能出現“人心翕然歸之”的局面,而沒有人心歸向,諸侯就不可能長久立國。
馬端臨分析了秦漢之后諸侯的起滅,指出:
愚嘗謂必有公天下之心,而后可以行封建。自其出于公心,則選賢與能,而大小相維之勢足以綿千載。自其出于私心,則忌疏畏偪,而上下相猜之形不能以一朝居矣。(《文獻通考·自序》)
這里提到了只有出于“公心”,才能夠行封建的問題。因為只有出于公心,才能選賢任能,才能“行義德化”,才能“人心翕然歸之”,這樣,諸侯才能夠長久立國。否則,封建就行不通。如果我們要在這個問題上找出“其變通張弛之故”的話,最高當權者的公、私心就是問題的關鍵,這是再清楚不過的了。
值得注意的是《物異考》。什么是“物異”呢?馬端臨說:“物之反常者異也,其祥則為鳳凰、麒麟、甘露、醴泉、慶云、芝草;其妖則山崩川竭、水涌地震、豕禍魚孽。妖祥不同,然皆反常而罕見者,均謂之異可也?!?《自序》)但馬端臨既不相信妖,也不相信祥,但卻承認物有反常的現象。他舉例說:
治世則鳳凰見,故有虞之時有來儀之祥;然漢桓帝元嘉之初,靈帝光和之際,鳳凰亦屢見矣,而桓、靈非治安之時也。
誅殺過當,其應為恒寒,故秦始皇時有四月雨雪之異;然漢文帝之四年,亦以六月雨雪矣,而漢文帝非淫刑之主也。
斬蛇夜哭,在秦則為妖,在漢則為祥。而概謂之龍蛇之孽可乎!
僵樹蟲文,在漢昭帝則為妖,在宣帝則為祥,而概謂之木不曲直可乎? (同上)
同樣的物象,卻有這樣截然不同的結論,無論如何也是難以令人相信的。因此,馬端臨說妖祥不可信,是完全有道理的。但馬端臨又認為,某些自然物的反?,F象顯然也是存在的,他在《物異考》中列有水災、水異、火災、火異、歲兇、地震、山崩、地陷、恒雨、恒寒、木冰、冰花、雷震、蝗蟲等等,都是不難見到的,因此否定這些物異的存在是不妥的。可以看出,馬端臨的看法極為客觀,他既不否定天下萬物有反常的罕見現象存在,又不贊成將這些現象附會為吉兇妖祥。質言之,馬端臨的《物異考》,只是客觀記載了歷史上自然萬物出現的反?,F象,它雖然“取歷代史五行志所書,并旁搜諸史本紀及傳記中所載祥瑞”(《文獻通考·自序》),但卻賦予了這些記載以全新的意義,它們不再是牽強附會的吉兇妖祥,而是對大自然界千變萬化的寫照,它們已和記日月星辰運行的 《天文志》,有了不言而喻的異曲同工之妙。
《通典》中沒記災異或五行方面的內容,說明杜佑不太重視,或者根本就不相信這類內容,故全書摒而不取。而《通志·二十略》中,卻有《災祥略》。雖然鄭樵慷慨激昂,奮筆陳辭,以為“人間禍福,冥不可知,奈何以一蟲之妖、一氣之戾,而一一質之禍福之應? 其愚甚矣”! 然而他畢竟仍承認人間有 “災祥”,這與馬端臨比起來就不可同日而語了。
馬端臨有著深厚的史學根底,他的父親馬廷鸞很重視對子女有關歷史方面的教育,曾親自編寫《讀史旬編》以教育兒輩。所謂《讀史旬編》,即是一部從上古到五代的一部編年史。這說明,馬廷鸞亦主張編撰古今貫通的通史,馬端臨繼承了他父親的這一觀點,對通史大加贊揚。他說:
《詩》、《書》、《春秋》之后,惟太史公號稱良史,作為紀傳、書、表。紀傳以述理亂興衰,八書以述典章經制。后之執筆操簡牘者,卒不易其體。然自班孟堅而后,斷代為史,無會通因仍之道,讀者病之。(《文獻通考·自序》,重點號為引者所加)
而《文獻通考》,恰恰在“會通因仍之道”上下了功夫,我們在前面已經列舉,有關田賦,馬端臨在唐虞之后,補充了夏殷的有關記載,這樣,再講周的田賦制度,其因循之跡就較為明顯?!锻肌肪砹蓄愃七@樣的實例還可舉出很多,如關于水利田,《文獻通考》卷六在“秦李冰開蜀渠”之后,引“公非劉氏”(按即劉攽) 《七門廟記》,補充了漢羹頡侯劉信修“七門三堰”事。這一水利工程,據當地人講,可溉田二萬頃。馬端臨特別加按語說:
按,此漢初之事,史所不載,然溉田二萬頃,則其功豈下于李冰、文翁邪?愚讀公非集表而出之,以補遺軼。(《通考》卷六《水利田》)
按,此項水利工程,魏揚州刺史劉馥又予以重修,如劉信修堰事漏載,劉馥事亦便難得其實了。
再如《錢幣考》,漢文帝五年更鑄四銖錢,其文曰“半兩”。其后,《通考》順次記: 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行三銖錢,五年(公元前136)罷三銖錢,行半兩錢,元狩四年(公元前119)造白金及皮幣,元鼎二年(公元前115)令京師鑄官赤仄錢(即用赤銅為錢郭)。(見《通考》卷八《錢幣考》一)雖然,有些內容《通典》也略有涉及,但其它勿論,只講《通考》對錢幣使用和廢罷時間的補充,使錢幣流行的時序井然,已是《通典》所無法比擬的了。時間是各項制度因循之跡的關鍵,所以馬端臨對其特別重視,一絲不茍。
馬端臨在《文獻通考》中,引述了不少宋代名臣的言論,還特別引述了不少其父親的言論,其中有的解釋典故,有的評論時政,有的則是文人軼事,都有相當的參考價值。如卷二五《國用考》,其中講到了“漢丞相諸葛亮勸農講武,作木牛流馬運米,集斜谷口,治斜谷邸閣”事,即引用他父親的話解釋邸閣一詞說:
先公曰:邸閣者,倉稟之異名歟,魏晉以來多稱之?!稌x史·景紀》言,蜀將姜維寇狄道,帝曰,姜維攻羌,收其質任,聚谷作邸閣訖,而復轉行至此云云,是邸閣者倉稟之名耳。
這一解釋娓娓道來,很像是平時對馬端臨的耳提面命。
再如卷三七《選舉考》,記唐代宗大歷六年,宰相元載上奏:“凡別敕除文武六品以下官,乞令吏部、兵部無得檢勘?!睋窌涊d,當時元載所奏,擬多不遵法度,恐為有司駁,故上了這一奏折。接著,馬端臨征引他父親的話說:
先公曰: 史稱載納賄除吏,恐有司之駁正也。然近世廟堂除官,超資越格,惟意所為,有司亦曷嘗敢問! 是唐之法令猶存耳。
這是由元載事所激發的感慨,對南宋時政提出的尖銳批評,也是馬端臨從亡國之痛中總結出來的教訓,藉他父親的言論加以發揮罷了。
馬廷鸞熟悉兩宋文人掌故,馬端臨引來,亦頗令人耳目一新。在《經籍考》所著錄《資治通鑒》之后,馬端臨引用其父親的話說:
先公曰:張新叟言,洛陽有《資治通鑒》草稿盈兩屋,黃魯直閱數百卷,訖無一字草書(見《李巽巖集》),此溫公所謂平生精力盡于此書也,如人之不能讀何!公嘗謂吾此書惟王勝之嘗讀一遍,余人不能數卷已倦睡矣。公此書歷英宗、神宗二世,凡十九年而書成。
兩屋子《資治通鑒》草稿,經黃庭堅讀閱好幾百卷,竟連一個草寫的字都找不出來。司馬光撰著《通鑒》那種認真精神躍然紙上,這為了解司馬光的治學精神提供了絕好的材料。
由于馬端臨撰著《文獻通考》,主要是摘引前人有關文獻組織成文,因而他常常用按語的形式直接抒發自己的見解。例如關于古代的五行說,馬端臨征引了兩個人的言論,一是蘇老泉蘇洵說,一是鄭夾漈鄭樵說。在這兩說之后,馬端臨加按語說:
按古今言災異者,始于五行傳,而歷代史氏所述災異因之。然必曰某事召某災,證合某應,如醫師之脈訣、占書之繇辭,則其說大牽強而拘泥。老泉之論足以證其牽強之失,夾漈之論足以破其拘泥之見。然鄭論一歸之妖妄,而以為本無其事應,則矯枉而至于過正矣。是謂天變不足畏了,不如蘇論之正大云。(《通考》卷二九五《物異考》)
這段按語中肯地評論了蘇、鄭二論的得失優劣,既表達了自己對五行說的看法,又對讀者有指導意義。
馬端臨撰述《物異考》,主要是客觀地整理舊文,有時是明知其非,也不得不姑存其舊。例如宋真宗大中祥符前后多符瑞,本不可靠,但因編撰體例所限,仍予載錄。馬端臨對這種情況加按語說:
按《三朝符瑞志》載天禧以前草木之瑞,史不絕書,而芝草尤多。然多出于大中祥符以后東封西祀之時,王欽若、丁謂之徒以此導諛,且動以萬本計,則何足瑞哉! 姑存其略云。
所謂《三朝符瑞志》,即宋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國史》的《符瑞志》。馬端臨對真宗時的“物異”,表示了極大的懷疑,并認為這是時相王欽若、丁謂等人所為。
馬端臨的按語皆要言不煩,直舒胸襟;并且一箭中的,直指問題所在,對讀者實在大有裨益。
《文獻通考》博大精深,從經濟、政治到文化的各種典章制度都有所涉及,它實際上已把我國中世紀封建社會的結構,展示在了世人面前,并井井有條地考溯了這一結構的源流、發展和形成。由于馬端臨采用了輯錄前人文獻的辦法組織成文,故《通考》和《通典》一樣,保存了大量的古籍佚文。如宋代著名私家藏書目《郡齋讀書志》,向有袁本、衢本之分,而衢本卻罕見流傳??上驳氖?,馬端臨的《經籍考》所引《郡齋讀書志》,卻正是二十卷的衢本,它不僅為衢本《郡齋讀書志》的存在提供了佐證,而且為其??币蔡峁┝穗y得的依據。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馬端臨引用前人文字,較少省改,其輯佚和??眱r值就更加明顯。
《文獻通考》的出現,使典制史這一專題史書的體例更加完善,內容更加豐富。唐杜佑《通典》的撰修目的是“將施有政”,即供時政參考利用。而馬端臨撰修《文獻通考》的目的,則是采尋各種典制的“變通張弛之故”,即既要明了各種典制的變化,又要明了它為什么要發生這樣的變化,這比“將施有政”的目的更加深刻而遠大。在引述前人文字方面,馬端臨丁卯分明,絕無掠美之嫌,這又是《通志》不可與之同日而語的??梢哉f,無論從內容到形式,《文獻通考》都在不同程度上超越了它以前的同類性質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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