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
道教是中國目前五種主要宗教中唯一產生于中華民族本土的一種宗教,它同中國文化的發展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雖然長期以來道教典籍也被人們公認為中國封建時代三大思想支柱之一,但其在中國思想發展史上的作用與影響并未被一般人所完全認識。正如當代宗教學家任繼愈先生所指出的:“按照封建正統觀點,認為只有儒家的經史子集才有資格代表中國傳統文化,佛教、道教典籍屬于旁支,文化價值不大。這是長期流行的一種偏見。”(任繼愈主編 《中國道教史·序》)
出現這種情況,除人們的偏見外,同中國社會文化發展過程及道教產生、發展的特點也不無關系。中華民族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之一,早在原始社會的后期便有了最初的宗教意識,至殷商“崇鬼神”已成為社會風尚,以后即產生了陰陽五行說等解釋宇宙生成、發展的學說。而道教作為一種宗教卻推遲到公元一世紀以后才形成,把我們祖先的宇宙觀、宗教思想、崇拜儀式等基本上都承襲了下來,吸收并加以系統化。但是道教本身的發展并不因此獲得優于其他宗教的條件,它的真正形成太晚了,由于漢以后“獨尊儒術”的局面,加上外來佛教的不斷中國化,道教作為一種宗教興盛時期并不長,到明清之后便開始衰微。值得注意的是,道教中那些固有的、由它所繼承和保留下來的中華民族古老傳統的宗教信仰與崇拜儀式,作為道教文化,并沒有同道教一起衰落,依然強烈地保存和反映在整個民族的思想意識和日常習俗之中,并且處處、事事大量地表現出來。因此,在中國道教的信仰與道教文化的發展,并不是同道教這一宗教的發生發展完全同步的,作為一種宗教思想及其在中國社會(包括世界各地的華人社會)的影響,已遠遠超出了道教的興衰史。在考察與談及道教文化及其影響時,我們不能因為今天道教宮觀及信徒數量均在五大宗教之末,就認為其社會影響也一定小于其它任何宗教,而忽視了它實際上仍然存在的不可估量的社會作用。也許,在中國這正是道教文化不同于其它宗教文化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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