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壯麗的日出—軸心時代的華夏文明·生命價值的確認—“至圣”孔子·生命人格與樂感精神
春秋時期,大國諸侯為了爭霸稱雄,發動了一系列戰爭。在這些戰爭中,不但社會經濟遭到了嚴重破壞,更重要的是生靈涂炭,人的生命安全遭到嚴重威脅,正所謂“爭野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其慘狀是令人不寒而栗的。對于這些戰爭,孟子評價道:“春秋無義戰。”(《孟子· 盡心下》)在這種情況下,生命的意義是什么,也就自然地縈繞在當時哲學家的心頭。
熱愛生命
讀罷《論語》,我們便深切地體會到孔子以一個圣哲的胸懷表現出對生命的無限熱愛與珍惜。當他從朝廷回來得知馬棚失火時,便急忙問“傷人乎”,而“不問馬”(《論語·鄉黨》,以下只注篇名),其對人類生命的關切溢于言表。
孔子像(明人繪)
我們知道,戰爭是當時人類生命的主要威脅,所以孔子對戰爭特別謹慎,“子之所慎:齋,戰,疾”(《述而》)。當衛靈公問孔子,請教如何排列軍陣時,孔子便一口拒絕了他:“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衛靈公》)并在第二天就離開了衛國。當然,孔子也不是一味地反對所有戰爭,不然,何以保衛祖國呢? 不過,孔子認為對人民進行長時期的訓練以后,才可讓他們參加戰爭:“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子路》)否則,“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同上)。讓未經訓練的人民去作戰,勢必造成更大的犧牲,所以這等于是糟踏生命。人總是難免一死。如何對待他人的死亡呢?孔子認為,首先應該以悲哀的心情處理喪事:“臨喪不哀,吾何以觀之哉?”(《八佾》)其次,對于那些有喪事的人也應給予特殊的尊敬,態度肅然:“見齊衰者,雖狎,必變。……兇服者式之。”(《鄉黨》)“子食于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述而》)當然,這不僅僅是對有喪者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對死者生命的惋惜。這就是說,孔子所最慎重的三件事—“齋、戰、疾”,無一不與生命息息相關。
重視人格
孔子固然熱愛人的自然生命,但他更重視生命的精神價值,并且他認為只有后者才是生命的本質:
“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子斯三者何先?’ 曰:‘去兵。’ 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顏淵》)
不但保衛人的自然生命的軍備可以去掉,而且用來維持人的自然生命的糧食也可以去掉,但“信”是萬萬去不得的,因為它是生命的精神價值。自古以來人的自然生命難免一死,但作為生命本質的精神價值卻是永恒的。正因為這種精神價值是人之為人的根本,所以孔子說“民無信不立”。
人的精神價值表現為人格,所以孔子非常強調對人格的尊重。當子夏問他何以為孝,他說:“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對他人人格的尊重,總要表現在臉色上。孔子說對父母和顏悅色是件難事,事實上是說真正地尊重父母的人格是件難事。所以,如果僅僅為父母服務,僅僅供應酒食之類,即僅僅維護父母的自然生命,而不尊重父母的人格,那就不算孝了。不但父子之間應如此,而且君臣之間亦應如此:“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八佾》)這里的“禮”和“忠”,分別是君和臣尊重對方人格的形式。在各種類型的人當中,孔子還特別注重對有身份的人和殘疾人人格的尊重:“子見齊衰者、冕衣裳者與瞽者,見之,雖少,必作;過之,必趨。”(《子罕》)“見冕者與瞽者,雖褻,必以貌。”(《鄉黨》)強調尊重“冕者”、“冕衣裳者”的人格,是當時等級觀念的表現,看來圣智如孔子者也難免受這種陋習的影響;但對“瞽者”人格的尊重,就是一種超階級的感情了。《衛靈公》篇較詳細地記載了孔子對待盲人樂師師冕的細節:
“師冕見,及階,子曰:‘階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師冕出,子張問曰:‘與師言之道與?’子曰:‘然。固相師之道也。’”
眾所周知,在古代,樂師的地位是相當低賤的。孔子對師冕如此無微不至的關心,實屬難能可貴。由子張的疑惑可以得知,當時一般人對盲人的人格并不是這樣尊重,而孔子能為之,正表現出孔子對超階級的生命和人格的一種超階級的尊重。
孔子不僅從自然生命的角度將人和禽獸區別開來,“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 不問馬”即其明證,而且還從生命的精神價值的角度將兩者區別開來:
“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為政》)
人不僅有生存的權利,而且有被尊敬的權利;如果沒有后者,人就不成其為人了,人就和動物沒有區別了,因為就連犬馬都有生存的權利。這就是孔子的人權觀。這又一次說明“敬”,即對生命的精神價值和人格尊重的重要性。在這里,雖然孔子是針對父母所發的議論,但由他尊重超階級的人格的態度來看,也完全適于所有人。正是在這種嚴于人禽之辨的思想指導下,孔子才發出了“鳥獸不可與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微子》)的感嘆。孔子的這種思想,不僅影響了孟、荀,而且對后來歷代儒家都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
一方面,人的生命的精神價值表現為人格;另一方面,健全的人格正是生命的精神價值的實現。什么是健全的人格呢? 孔子提出了一整套概念,諸如仁、禮、智、勇、義、孝、悌、忠、恕、恭、寬、信、敏、惠、好人、惡人、立人、達人、不憂、不懼等等,多達數十種之多。事實上,這些品格正代表了生命價值的不同側面。盡管孔子并不主張偏廢用以維持自然生命的物質財富,如他說“富而可求,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述而》),但當兩者發生沖突時,他就毫不猶豫地選擇后者:“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云。”(同上)并且孔子總是主張以后者為原則,“見利思義”(《憲問》)、“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里仁》),而不是以前者為原則:“放于利而行,多怨。”(同上)因此,孔子所真正追求的是生命的精神價值:“士志于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里仁》)“君子謀道不謀食。……君子憂道不憂貧。”(《衛靈公》)這里的兩個“道”字,是生命的終極價值,它是孔子所追求的最高目標;“志于道”,即對“道”追求的過程,就是人心對生命真正意義體驗的過程。
古昌平鄉碑。古昌平為孔子故里。
在孔子看來,一個人如果得到了“道”,即獲得了生命的終極價值,他就會達到超然自拔、出神入化的境界。孔子本人大概到了七十歲才達到這種境界。他自稱“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為政》),雖然隨心所欲,但仍絲毫不超越規矩。看來在七十歲以后,孔子真正進入了自由王國。在這個國度里,沒有世俗的煩惱,沒有社會的制約,有的只是無限的精神自由。大概只有在這個國度里才能最充分地體會到生命的真正意義罷!不過,達到這個境界談何容易!孔子至少經歷了“志于學”、“立”、“不惑”、“知天命”、“耳順”等主要階段以后,才“會當凌絕頂”。“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述而》)“小人”由于沒有得道,就難免經常局促憂愁,不可自拔;“君子”由于得到了“道”,自然就會胸懷坦蕩、瀟灑自如。正是因為“道”是生命的終極價值、得到了“道”就體會到了生命的真正意義,或者說攀登上了生命價值的頂峰。所以,一旦得“道”,即使馬上死去,也就毫無遺憾了:“朝聞道,夕死可矣。”(《里仁》)
樂感精神
如果一般地講“志于道”和得到“道”便可體驗到生命的真正意義,恐怕尚嫌抽象。在孔子思想中,這種對生命真正意義的體驗,落實在一個“樂”字上。孔子曾經對顏淵之賢大加贊賞,說:“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雍也》)孔子對自己的評價也大致如此。他說:“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云。”(《述而》)又自稱:“其為人也,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云爾。”(同上)這就是為后儒所稱頌的孔顏樂處。像“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與“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等境況,對世俗之人來說是苦不堪言的,但孔子及其高足顏淵所追求的是生命的精神價值,而不是物質條件,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仍感到樂不可支,這不正是對生命真正意義的體驗嗎? 曾晳在談到自己的志向時說:“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孔子聽后,便“喟然嘆曰:‘吾與點也’”(《先進》)。在此之前,孔子曾對子路、冉有、公西華等其他言志者或“哂之”,或不屑一顧,為什么獨獨稱贊曾氏呢? 就是因為曾晳把握到了生命的真正意義。 試想,暮春時節,穿上新做的春服,伴隨著五六個成年人和六七個天真爛漫的孩子,到清澈的沂河里洗洗澡,再到春意猶存的舞雩臺上吹吹風,然后唱著歌踏上回家的田間小徑,真是美妙無比,其樂何極!這不正是對生命真正意義的體驗嗎?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雍也》)對于任何事情,懂得它的人不如愛好它的人,而愛好它的人又不如以它為樂的人。這是就主客體的關系而言的。“知之”,即將客體作為被認知的對象,作為一種知識,這對主體而言,是一種被動的過程;“好之”,雖含有主動的意味,但仍不免將主客體分為兩截;只有“樂之”,才將主客體完全融為一體了。孔子將“樂之”作為最高境界,正意味著他將樂感精神作為生命過程的本質特征,也就是將人生作為藝術。
一方面由于樂感精神是生命過程的本質特征,另一方面由于這種樂感精神是由主體自身所體會的、把握的,所以一旦真正掌握了這種樂感精神,人生之樂就會不受客觀條件的影響,哪怕“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或者“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也其樂如故。就是說,這種人生之樂是一種絕對的精神自由。因此在孔子看來,人生之樂是個人自己的事,與他人無關。他感嘆道:“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憲問》)人的修養是為了自己真正得到只能由個人體會的人生之樂,并不是做樣子給別人看的。其實,那些做樣子給別人看的人,也不會真正得到人生之樂。從這一角度看,人生之樂表現為出世傾向。所以積極救世的孔子難免時常流露出一些出世傾向。上文“吾與點也”就是這種傾向的流露。孔子曾經對其高足顏淵說:“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惟我與爾有是夫!”(《述而》)甚至孔子曾經表示“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公冶長》)。這就是說,孔子是一個同時兼有入世、出世兩種相反傾向的哲學家—從對社會的責任心來看,他是入世的;從對生命本質的理解看,他是出世的。這看起來矛盾,其實不難理解。孔子不但自己如此,而且十分贊賞這種類型的人,稱之為“君子”:“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衛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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