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儒學的新趨向·新的時代課題
史稱有為的唐憲宗繼位伊始,即提出了一篇策問:
“我國家光宅四海,年將二百,十圣宏化,萬邦懷仁,三王之禮靡不講,六代之樂罔不舉。浸澤于下,升于中天,周漢已還,莫斯為盛。”
這位皇上念念不忘唐代曾有過的盛世。接著他在策問中又指出,現實的情況是“自禍階漏壞,兵宿中原,生人困竭,耗其大半,農戰非古,衣食罕儲”。最后他表達了對“復其盛”的希望。
當時困擾統治者的社會危機主要表現為藩鎮割據,中央號令不行,百姓難以安居樂業,國家財用不足。針對這些方面的問題,曾有許多人提出了如何解決問題的建議,也推行了一些具體措施。如郭子儀、獨孤及等人的銷兵罷鎮的建議(見《資治通鑒》卷二二三,廣德二年和永泰元年),白居易的“復府兵置屯田”的建議(見白居易《策林三》,《全唐文》卷六七○),劉晏的轉運法和鹽法改革,楊炎的兩稅法,以及永貞革新所采取的一些打擊割據勢力、減緩苛征和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這些措施有的也收到一定社會效果,但卻不能真正消除社會危機。元稹指出:
“兵興以來,至今為梗。兵興則戶減,戶減則地荒,地荒則人貧,人貧則逋役逃之罪多,而權宜之法用矣。”(《對才識兼茂明于體用策》,《全唐文》卷六五二)
他認為,當時針對深刻的社會危機所采取的辦法都是些“權宜之法”。
唐憲宗不滿于權宜之法,而希望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所以他在策問中提出“咨體用之要”,即“舉何方而可以復其盛,用何道而可以濟其艱? 既往之失,何者宜懲? 將來之虞,何者當戒”?
他所希望得到的已經不只是某些具體的措施,而是帶規律性的指導原則,也就是要尋找一個能總結以往教訓、解決現實問題、保證未來的穩定和繁榮的社會治理之道。
歷史地看,唐憲宗提出的問題有著重要意義。唐代把秦漢以來的各項政治經濟制度發展到近乎完備的程度。盡管如此,其統治機器也不過運轉了一百多年便開始失靈,難以修復。這說明,舊理論指導下的統治體制已經過時,封建社會的發展需要體制的全面調整,并確立與之相應的新的理論指導原則。這不僅是唐代的問題,也是整個封建社會向后期轉變的時代課題。在現實的發展中,轉變的完成經歷了約三百年的時間,這一課題也相應存在了約三百年,直到北宋道學出現才得以解決。
在唐憲宗提出策問的時候,參加答對的人似乎尚未充分意識到其問題的理論意義,現在保留在《全唐文》中的幾篇答對文章仍然是以談具體的建議和措施為主。不過在這前后,一方面,中央與藩鎮之間及各藩鎮之間形成了一種相互制約的均勢,社會生活相對穩定,為思想家提供了一個可以開展理論活動的環境。另一方面,由于中央集權的軟弱無力,唐王朝對思想的控制力相對削弱,使得儒家學者能夠離開官方的標準教科書,較自由地發表自己的見解。在這樣的條件下,一些學者把注意力放到儒學上,試圖從儒家思想中找到解決時代問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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