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文化·縱橫捭闔馳天下·冷兵器與熱兵器
成吉思汗建立的草原帝國以武功而聞名于天下,成吉思汗率領的蒙古軍隊以驍勇善戰取勝,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制造和使用了較為先進的武器。人們稱槍刀箭鏃為冷兵器,把利用火藥、炸藥燃發的火炮稱為熱兵器。蒙古軍隊既使用大量的冷兵器,又成功地運用了火藥火炮,并把它傳入了歐洲。13世紀以前,歐洲和伊斯蘭國家都沒有硝。隨著蒙古軍的西征,把硝傳入歐洲。在阿拉伯的兵書里寫道:火器是從中國傳入的,就是火藥的配合成份也是中國的。蒙古族制造和使用的兵器不僅在其曠日持久的戰爭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而且在世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蒙古族制造和使用的兵器已經成為其軍事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蒙古軍隊使用的兵器主要是配合其騎兵的,是與蒙古馬配合在一起的。“每個人的進攻武器包括有兩只弓,兩個箭筒,一把彎刀,一把手斧,一根懸掛在馬鞍上的鐵棒,一支帶有鐵鉤作拉人下馬用的長矛,騎兵們還有一條馬鬃制成系有活結的繩子。蒙古人應當與蒙古馬配合在一起。(格魯塞著,魏英邦譯《草原帝國》)這就是蒙古騎兵常用的武器。
弓箭是騎兵之必需。《黑韃事略》云:“有頑羊角弓,角面連靶通長三尺;有響箭,即鳴鏑也;有駝箭骨,有批針箭,剡木為括,落雕以為翎。”騎射是蒙古族狩獵和作戰之必需。《蒙古秘史》中的“箭筒”作“豁兒”,佩帶箭筒的人叫“豁兒赤”,《元史》作“火兒赤”,那時從事戰爭的人必先訓練使用弓箭武器,戴上箭筒,是武士的榮耀。從歷史上追溯,古代突厥人把弓矢看做權威的標志,弓曾為其右翼指揮官之標志,矢則為左翼指揮之標志。古代戰士視箭筒為生命。《蒙古秘史》第一百九十節記載別勒古臺說:“還活著的時候,就讓人家把自己的箭筒奪去,活著還有什么用? 生為男子,死也要跟著自己的箭筒、弓和骨頭躺在一起。”波蘭人以詩的語言發出了對蒙古男子的由衷贊嘆:“他們都是神箭手,發矢能擊中太空之鷹,黑夜拋矛能拋出海底之魚,他們視戰斗之日為新婚之夜,把槍尖看成美女的親吻。”(志費尼:《世界征服者史》一)成吉思汗的大將木華黎就是優秀的射手。據《元史·列傳》載,他“猿臂善射,挽弓三石強”。在元太祖遇難時,他曾“引弓射之,發中三人”。那時按照蒙古族的習俗,弓箭為男子必帶之物,也是珍貴的饋贈物。
此外標槍也是適于馬上作戰的重要武器。16世紀的葡萄牙探險家巴爾波沙曾記述:“蒙古王之兵士乘馬者較多,其馬與鞍均小,而騎士能使其身與馬聯合,運轉如一體。蒙古騎士咸執一體輕而甚長之標槍,以為沖鋒陷陣之長兵,其標槍之鐵刃頭常系四角形,極為尖銳牢固,此為蒙古主兵。”據李汶忠編著《中國蒙古族科學技術史簡編》披露:印度Ain-I-Akbari秘稿中所繪蒙古軍隊所用之標槍有三種:其一為“欺胡六”,形體很長,兩頭都可刺殺敵人。其二名“巴爾恰”,形體也較長,兩頭可刺,也可擲出殺傷敵人。其三為“三尾擲槍”,形體較短,更適馬上作戰。
此外,蒙古騎兵還常用各種刀類。據印度Ain-I-Akbari秘稿所繪,有“古柏梯”小刀、“恰古”小刀、“查格洛耳”鐮刀、大刀等。前三種刀都較為小巧,唯大刀較為笨重,殺傷力更強。《黑韃事略》有關于環刀的記載:“有環刀,效回回樣,輕便而犀利,靶小而偏,故運掉也易。有長短槍,刃板如鑿,故著物不滑……論其長技,弓矢為第一,環刀次之。”據印度古書所繪圖形看,“古柏梯”小刀、“恰古”小刀均屬環刀類。與刀類功用相同的還有各種各樣的短劍;如“卡拍瓦”小曲劍、“江白瓦”曲形雙鋒短劍,“那里磨”短劍、“打巴耳查格”柄直形雙鋒短劍、“鄉德哈耳”三尖直形劍等。蒙古軍隊還常常使用一種鐵制的輪圈,漢語稱為乾坤圈,這種乾坤圈很小,可以戴在左手腕上,常套七、八個,使用時以右手手指套圈搖而遠擲擊敵。
蒙古軍隊還使用自衛武器。主要是護身的鎧甲和盾牌。《黑韃事略》記云:“其軍器有柳葉甲、有買圈甲、革六重。”在《草原帝國》一書指出:“在戰爭時,他戴著一頂護住頸窩的無檐帽,披著堅固而柔軟的黑漆皮條編的鎧甲。”鎧甲有皮制和鐵制兩種。《黑韃事略》記盾牌的制作甚詳:“有旁牌,以革編篠,否則以柳闊三十寸,而長則倍于闊之半,有團牌,特前鋒臂之,下馬而射,專為破敵之用。有鐵團牌,以代兜鍪,取其入陣旋轉之便。”
戰馬是蒙古軍隊必備之需。蒙古軍隊有豐富的養馬經驗,蒙古戰馬都經過嚴格的訓練,使其熟悉戰陣、沖鋒、退卻、躲避,主人都能控縱自如。因此蒙古族非常愛惜自己的戰馬,其戰馬也有護甲,由五部分組成,馬的兩側各系一片,從馬頭一直蓋到馬尾,有一片甲放在馬的臀部上,另一片覆蓋其胸部,馬額上放一片。保護了戰馬,也就保護了部隊的戰斗力。
在冷兵器中,威力最大的是拋石器。成吉思汗西征時,攻占撒麻耳干城(前蘇聯稱撒麻耳干、薛迷思干,為肥沃的都市之意)時,拋石器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撒麻耳干城地勢優越,防備嚴密,易守難攻。當守軍放出大象時,蒙古馬有些驚慌,這時蒙古軍以射石器和弓弩射殺大象。蒙古軍大獲全勝。在攻打花剌子模時,此地沒有石頭,則以桑木塊代替石頭,以拋石器投入城內。1232年,蒙古軍與金國在汴京(今開封)發生大戰,據《多桑蒙古史》載,蒙古軍在“每城一角置炮百余枚,更迭上下,晝夜不息。數日,石幾與里城平。”蒙古軍開始用的炮是從戰爭中獲得的,爾后他們重用工匠,自己造炮。亦思馬就是造炮的能手。《元史》卷二百零三載,其制造的炮在襄陽“相地勢置炮于城東南隅,重一百五十斤。機發,聲震天地,所擊無不推陷,入地七尺,宋安撫呂文煥懼,以城降。”這種炮被稱為巨石炮。
隨著對先進科技的吸收,蒙古軍隊使用火炮。1658年白爾理葉所著《蒙古大帝國》一書敘述蒙皇葉汗吉耳諸子間為奪皇位而進行的一場戰爭:
達拉(長子)將其炮車安排,用鏈鎖銜接,以抗敵方騎兵。炮隊后列蒙古駱駝隊,負載火石槍之兵士;駱駝隊后始列步兵,均有火槍及背弓載箭并帶劍與標槍之輕騎兵。對方沃倫格齊伯(四子)之軍隊則與第三皇子木拉之軍隊聯合。其陣容大致相等,惟陣之中部藏有輕炮若干尊,又另備手擲之小花炮多具,其名日“”或“砰”,用一小竿燃之,擲于敵軍騎兵隊中,可使敵馬驚潰,有時亦可傷人……兩軍交綏,炮兵開始,弓手繼而發箭,終則雙方自刃相向,斧劍刀槍從事。
這里明顯地記載了蒙古族使用火槍火炮。1638年,據曼德斯勞記載:“蒙古象隊背負木臺,臺中藏三或四人,用火石槍;蒙皇阿克巴爾曾蓄戰象六千頭。蒙軍又有炮車多具,其炮有時甚大;蒙人且能自制火藥”(轉引自李汶忠編著《中國蒙古族科學技術史簡編》)。《馮家昇論著輯粹》談蒙古軍隊制作火藥一事:
制作是把硫黃、窩黃、焰硝搗過、羅過和砒黃、定粉、黃丹同研,干漆搗為碎末,黃臘、松脂、清油、濃油同熬成膏入前藥,旋轉和勻,然后以紙五重衣裹之,以麻縛定,另外又熔松脂傅之。以拋石機發之,故稱之火炮。
火炮的威力非石炮可比,在滅亡朽腐的南宋王朝中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1970年7月,在黑龍江省阿城縣阿什河畔的半拉城子出土了一尊銅火銃,1974年8月在西安東關景龍池巷南口外,也出土了一尊銅火銃,據專家考證,二尊銅火銃均系元代所造。
蒙古族的軍事文化在全世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英國人利德爾·哈特評論說:“在中世紀里,戰略最好的例證并不出在西方,而是來自東方。公元13世紀,對于西方戰略的發展來說,是一個卓有成效的時代。其所以顯出光輝,是因為蒙古人給歐洲的騎士們充當了教師,使他們在戰略方面得到了有益的教訓。蒙古人所進行的各次戰爭,無論在作戰的規模和藝術方面,在突然性和機動性方面,還是在戰略和戰術上采取間接路線的行動方向,不僅不會遜色于歷史上的任何戰爭,甚至還要超越這些戰爭。”
日本法學士大田蒼溟說:“立于世界中世紀陸軍戰術戰略史上,能特筆大書者,嗚乎,舍成吉思汗其誰”(轉引自《蒙古族古代戰爭史》)。
一代天驕成吉思汗的軍事文化成為中國軍事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成為中華民族文化的珍貴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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