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全國的沈崇強奸案
抗戰勝利后,南京政府之所以大張旗鼓、迫不及待要挑起與中共的戰爭,是仰仗著有美國政府的后盾,單就駐華美軍而言,最多時達十一萬余人。
據統計,僅滬、寧、平、津、青島等地,從1945年8月至1946年11月發生美軍暴行事件3800起,同胞死傷者達3300人次。國民政府為此制定了《處理在華美軍人員刑事案件條例》,承認美軍有治外法權,也就是說,美軍在中國土地上為所欲為,而中國法律對此卻不能加以制裁,從而引起了中國人民的極大憤怒,沈崇事件引發了全國范圍的抗暴運動。
1946年11月24日晚,北京大學預科生被駐北平美國海軍陸戰隊士兵皮爾遜強行奸污。事后,國民黨當局卻操縱報紙反誣“沈崇似非良家婦女”。北大校長胡適稱“此事系法律問題,惟余以為對美軍抗議以罷課、游行為手段、似屬不智”,公然為美軍暴行辯護。
12月底,最初起于北平的學生反美抗暴斗爭迅速波及到各大城市并發展為抗議美軍暴行,要求美軍撤出中國的“反迫害、反內戰”的抗美反蔣運動,京滬先后成立了抗議美軍暴行聯合會,協調學生的抗議活動。反迫害、反內戰的呼聲把國統區的民主運動推向高潮。
國民黨當局驚恐萬狀,通令各地嚴加鎮壓,但無法阻止運動向縱深發展。從12月30日至1947年1月,國統區幾十個城市先后有數以幾十萬學生罷課游行示威。3月8日,全國學生抗暴聯合會在上海成立,遍及全國的抗暴運動,持續了3個月之久。
沈崇事件再一次告訴我們,一個積貧積弱的國家是沒有平等的國際地位的。“弱國無外交”的箴言是1949年前中國國際地位的真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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