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散文詩《立論》原文與賞析
我夢見自己正在小學校的講堂上預備作文,向老師請教立論的方法。
“難!”老師從眼鏡圈外斜射出眼光來,看著我,說。“我告訴你一件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個男孩,合家高興透頂了。滿月的時候,抱出來給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點好兆頭。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發財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謝。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幾句恭維。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頓大家合力的痛打。
“說要死的必然,說富貴的許謊。但說謊的得好報,說必然的遭打。你……”
“我愿意既不謊人,也不遭打。那么,老師,我得怎么說呢?”
“那么,你得說:‘啊呀!這孩子呵!您瞧!多么……。啊唷! 哈哈! Hehe! he,hehehehe!’”
一九二五年七月八日。
【析】 這是一篇寓言性質的散文詩。它尖銳地批判了現實生活中以“瞞和騙”為特征,“說謊的得好報,說必然的遭打”的人情世態,深刻顯示魯迅反對中庸主義的處世哲學,提倡“放下假面”,正視現實的徹底革命精神。故事中有一天真稚氣的少年,真誠地希望能明白人生 為人之本,于是向他所尊敬的老師、古文明的驕子討教立論的要旨。“難”,這是讀盡先賢諸子遺訓,閱盡世態人情后的由衷感嘆。先生處身于以道德人倫為本的古文明社會之中,但對人生立論的參悟仍感迷惘困惑。若以實事求是之真滲入現實人生,雖能獲宇宙自然之真實規律的認識,卻有違于世情,從而激起公眾的憤怒,毀棄溫良恭儉的優良傳統,逼人正視歷史的無情演進,無疑壞了和睦友愛的自我陶醉,此為不合時宜,必遭眾人嫉恨、討嫌,并進而遭眾人合力痛毆。若以順乎世情的禮儀敦厚告人,卻能搔人正癢處,從而使人歡顏,反過來,必受人尊敬、恭維。但卻違逆自然、社會法則和常規,從而誤人、誤己、誤國、誤民。
“難”啊,逆天命,還是順人情? 既不能非禮而故犯眾怒,也不能做誤國誤人之事,于是只好如此為人立論:“啊呀! 這孩子呵! 你瞧! 多么……。啊唷! 哈哈!Hehe!he,hehehehehe!”。
此夢,此故事,此文,以反諷的形式,寄予了魯迅對古文明傳統的辛辣嘲諷,其風格有似于俄國文學家果戈理的“含淚的笑”。它以冷峭的諷刺伴和著深沉的苦痛,以忍俊不禁的幽默伴和著凝重的悲哀,以逗人開口大笑的憨傻伴和著世事洞明的睿智,以與世無干的超脫伴和著對現實人生之斬不斷、理還亂的血肉聯系。它以莊與諧、靜與動的美學風格,讓人臉上綻開痛快的笑容,又讓人心靈痛苦地哭泣。作為讀書萬卷的先生,尚不能、不愿、不敢弄明白這十分簡明的為人立論,作為正待做人的少年,更困頓于無人指示迷津,該怎樣生、怎樣活!
孩子長大,成了困頓的少年,少年長大,成了糊涂的先生,而后……
還是救救孩子吧! 魯迅真誠地憧憬著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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