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雜文《漫罵》原文與賞析
還有一種不滿于批評家的批評,是說所謂批評家好“漫罵”,所以他的文字并不是批評。
這“漫罵”,有人寫作“嫚罵”,也有人寫作“謾罵”,我不知道是否是一樣的函義。但這姑且不管它也好。現在要問的是怎樣的是 “漫罵”。
假如指著一個人,說道:這是婊子!如果她是良家,那就是漫罵;倘使她實在是做賣笑生涯的,就并不是漫罵,倒是說了真實。詩人沒有捐班,富翁只會計較,因為事實是這樣的,所以這是真話,即使稱之為漫罵,詩人也還是捐不來,這是幻想碰在現實上的小釘子。
有錢不能就有文才,比“兒女成行”并不一定明白兒童的性質更明白。“兒女成行”只能證明他兩口子的善于生,還會養,卻并無妄談兒童的權利。要談,只不過不識羞。這好像是漫罵,然而并不是。倘說是的,就得承認世界上的兒童心理學家. 都是最會生孩子的父母。
說兒童為了一點食物就會打起來,是冤枉兒童的,其實是漫罵。兒童的行為,出于天性,也因環境而改變,所以孔融會讓梨。打起來的,是家庭的影響,便是成人,不也有爭家私,奪遺產的嗎?孩子學了樣了。
漫罵固然冤屈了許多好人,但含含胡胡的撲滅“漫罵”,卻包庇了一切壞種。
一月十七日。
【析】 正確的批評,不論什么時候,都是必要的。因為它總是指出了對方的錯誤,揭示了事實的真象和本質。然而,被批評者,或者是諱病忌醫,或者是老虎的尾巴——摸不得,或者是有點講面子,圖虛榮,總想方設法遮掩著抵御著。斥批評為漫罵,即其一例。
那么,怎樣才是漫罵,怎樣才不是漫罵而是批評呢?劃清二者的界限,不僅是區分漫罵與批評兩個不同的范疇的需要,實在是維護批評的健康進行、確保批評正常開展所必需。從《漫罵》一文,我們可以看出,魯迅先生在維護和堅持批評的原則性、準確性方面,作了何等細致的分析工作。漫罵與批評,界限分明,不容混淆。首先,指出事實真象,是批評,不是漫罵。這里舉出的婊子、詩人和富翁三例,說明只要道出了生活的真實,說的全是真話,那就不是漫罵。無論被批評者如何不喜歡,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透過現象,揭露本質,這是批評,與漫罵風馬牛不相及。批評,就是要透過現象著力于揭示問題的本質。“兒女成行”的父母,沒有妄談兒童的權利,因為他們未具備兒童學的科學知識。這個例證本身,告訴人們,現象往往會以歪曲的形式來表現本質,如果你被假象所蒙蔽,那就看不清本質了。批評者由表及里,揭示出本質,這正是一種提高和進步,和漫罵是無緣的。
注意片面和全面的關系,力戒片面性,多點全面性,這是批評。否則,以點代面,攻其一點,不及其余,那才是漫罵呢! 這里引用兒童的“打”與成人的“爭”“奪”,強調指出的是片面性的產生,既是偏見、主觀所致,又與傳統的習慣勢力分不開。說兒童為一點食物就會打起來,是漫罵,因為兒童的行為因環境,因家庭影響而變; 這可能是學了成人為 “爭家私,奪遺產” 而“打”的樣。而指出成人的冤枉兒童,或因爭家私而打,則是批評。因為前者是有意以點代面,而后者則是全面地、辯證地分析問題。漫罵與批評,有著本質的區別,一定要把它們區分清楚,不可再讓漫罵掩蓋了批評,取消了批評。
明確了漫罵與批評的三種嚴格的界限,才能理解誣批評為漫罵者流的真正用心是在包庇一切壞種。可見,他們并不一定是不知道漫罵與批評的不同,而是為了削弱批評的力量,故意把水攪混,以便壞種流傳而已。
從認識論的高度,抓住哲學范疇中的現象和本質,局部和全局等基本命題,采取以小見大的藝術手法,闡釋了批評的基本原則,駁斥了對于批評的“含含胡胡”的誣陷之詞,其理論的深度與含量,構成了該文另一特色,即豐富的理論含量和論證的深刻、警辟。
對比手法的運用,又使得議論更加通俗易懂,增強了文章的可讀性。而對比又用了正比、反比的不同方法(如婊子、詩人、富翁和有錢不就有文才、“兒女成行”不一定明白兒童性質,是用正比;而兒童的“打”與成人的“打”,則是反比),使得所舉例證和論證,富有變化,增加了文章的生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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