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童
彼狡童兮(1),不與我言兮(2)。維子之故(3),使我不能餐兮(4)。 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5)。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6)。
【譯詩】那個狡猾的小伙子,我跟他說話,他卻不搭言。都是為了思念他,使我鎮日恍惚,不能進餐。那個狡猾的小伙子,我弄來吃的,他不肯與我同食,都是為了思念他,使我夜深無寐,不得安息。
【解析】《詩序》曰:“《狡童》,刺忽也。不能與賢人圖事,權臣擅命也。”是說這詩是鄭國的賢臣所作,是諷刺昭公忽的,因為不受信任并使“權臣擅命”而作。此說聽來,確有“風馬牛”之感。如何聯想起來的呢?據說是由于箕子的詩《麥秀歌》。《麥秀歌》說:“麥秀漸漸兮,禾黍油油。彼狡童兮,不與我好兮。”又據說這“狡童”是指紂王,那么此詩中的狡童就是諷刺昭公忽的了。這種聯想,實亦不足為據。如此推之,則《小雅·采薇》一詩必是伯夷、叔齊所作,證據尤勝于此。
《朱子語類》說:“圣人言鄭聲淫者,蓋鄭人之詩多是言當時風俗,男女淫奔,故有此等語。《狡童》想說當時之人,非刺其君也。”又說:“如《狡童》詩,是《序》之妄。安得當時人民敢指其君為狡童?況忽之所為,可謂之愚,何狡之有?當是男女相怨之詩。”此說半對半錯,駁“刺忽”之說,頗有道理;淫奔之說,又是胡言。程朱理學以“天理”為神圣,專以“存天理,滅人欲”為要。其實,就男女之欲說,也有“情”與“性”之分,即今日所說的“愛情”與“色情”。二者雖也密不可分,然而卻又是根本不同。朱熹的理論所謂“滅人欲”,恰恰滅的是情,而不是性。賈政與趙姨娘,無情可言,純是肉欲,不曾被滅;賈寶玉與林黛玉,雖不能說全無性欲,然而主要是情,卻遭翦滅。理學的本質猶如歐洲中世紀的宗教一般扼殺人性。認識這一點,對研究古代文化至為重要,因為朱熹的學說在中國影響極大。
此詩中的狡童為什么疏遠那個女子,詩中沒有說明也就不得而知。而這女子卻是一往情深。既“不能餐”,又“不能息”,這還不是愛情么?朱熹說:“此亦淫女見絕而戲其人之詞。”斷之為“淫女”實在過于苛刻。倘感青如此深厚之人也屬“淫”類,那么,世人則多是“淫”人。女子不該有性欲,這就是朱熹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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