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葛篇
種葛南山下,葛蔓自成陰。
與君初婚時,結發恩義深。
歡愛在枕席,宿昔同衣衾。
竊慕棠棣篇,好樂和瑟琴。
行年將晚暮,佳人懷異心。
恩紀曠不接,我情遂抑沉。
出門當何顧,徘徊步北林。
下有交頸獸,仰見雙棲禽。
攀枝長嘆息,淚下沾羅衿。
良馬知我悲,延頸代我吟。
昔為同池魚,今為商與參。
往古皆歡遇,我獨困于今。
棄置委天命,悠悠安可任。
《種葛篇》為樂府雜曲歌辭,與《浮萍篇》是姊妹之作,但寫作手法有所不同。從整體上看,其不同處有三:一、《浮萍篇》用筆較直,中間用今昔對比和新舊人對比兩個層次以抒情志,最后歸結到“復修初服”借以自勖。《種葛篇》沒有涉及第三者,只就棄婦本身遭遇傾訴內心痛苦,而后半用鋪陳寫法,卻沒有“修初服”的一層意思。二、《浮萍篇》雖用了《詩·棠棣》(即《常棣》)篇中的典故,卻沒有點明出處;此詩則明言“竊慕棠棣篇”,而《棠棣》一詩本是專門寫兄弟間的關系的,這就等于作者不僅寫出謎面,而且連謎底也和盤托出了。這樣,反映兄弟失和的詩旨也就表露得更加明確。另外,詩中還有“昔為同池魚,今為商與參”兩句, “同池魚”的說法有似于《七步詩》里說的“本是同根生”,這同樣也表明自己與曹丕的特定關系。三、此詩最末二句“棄置委天命”云云一層意思是《浮萍篇》里所沒有的。此外,還有一點,《浮萍篇》四易韻腳,段落分明;此詩雖一韻到底,卻也分成四段,層次亦極清楚。此則異中有同之處。
此詩開頭二句以葛蔓起興,蓋用《詩·周南·樛木》“南有樛木,葛藟縈之”之典,卻沒有提及樛木,與《浮萍篇》用雙筆起興者亦小異其趣。接下來寫“與君初婚時”情景,共六句,極寫雙方相愛情狀,但中間點明“棠棣”字樣,詩旨已明。 “行年”以下四句,仍先從女方寫, “行年將晚暮”是說自己, “佳人”猶言“美人”,則指對方,古人說“美人”或“佳人”并不專指女子。 “佳人懷異心”,乃自屈原《抽思》濃縮而成。《抽思》云: “結微情以陳詞兮,矯以遺夫美人。昔君與我成言兮,曰黃昏以為期(小如按:此即幽期密約之謂,歐陽修〔生查子〕 ‘人約黃昏后’實用此典);羌中道而回畔兮(指中途變卦),反既有此他志。” “懷異心”與“有他志”同是同一語義。紀, 事; “恩紀”。猶言恩愛之事。 “曠不接”,等于說久不接觸,即很久沒有獲得丈夫給予自己的恩愛了。故下面一句仍從女子方面說, “我情遂抑沉”,言自己的衷曲無由表達,只能沉抑在心。從“出門當何顧”到“今為商與參”共十句,借散步北林把場面鋪開,以“交頸獸”、 “雙棲禽”反襯己之孤獨無依。 “攀枝”二句與“北林”句相照應,表示身在叢林之中,是寫實也是渲染。 “良馬”二句寫得極為動人,詩人用移情手法把馬也寫成有感情、有靈性的動物,這就透過一層體現出連無知的馬都比作為萬物之靈的人更具有同情心。作者在《浮萍篇》和本篇都用了“參商”的典故,雖含有彼此永遠不能相見之意,卻也說明詩中有反映兄弟間發生矛盾的內容。《左傳》昭公元年: “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沉,居于曠林(曠野林間),不相能也(彼此不和)。曰尋干戈,以相征討。后帝不藏(后帝即堯,不以為善),遷閼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為商星。遷實沉于大夏,主參,唐人是因。”后世乃以兄弟間彼此不睦為“參商”。可見曹植屢用此典是義涵雙關的。 “往古”二句, “歡遇”的“遇”,趙幼文釋為“媾”,極是。意思說從古以來夫婦間的關系都是歡愛和美的(言外指兄弟間也應如此),只有自己卻因被棄而處于困境。最后兩句,意思說如果我把這事丟開不想,一切委之于天命,那恐怕連老天爺也承受不了吧。《詩、王風·黍離》有“悠悠蒼天”,《小雅·巧言》有“悠悠昊天”之句,知“悠悠”乃“天”之代稱。黃節注本釋“悠悠”為“憂”,似與上文意思重復。且上句既言委諸天命,下句又說憂不可堪,也覺不甚連貫。故不取。
此詩結構整飭,層次分明。開頭八句寫初婚歡愛,中以四句為小結,作今昔對比;自“出門”以下十句鋪開場景,從側面把內心憂傷展示出來,然后又以四句作為總結,寫自己困境連上天也無法承受,詩意愈深而文情愈苦。趙幼文注謂此詩“但存委曲求全之思而歸于天命”,似尚未搔著癢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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