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萬石張叔列傳第四十三·建元二年[1],郎中令王臧以文學(xué)獲罪[2]?!疯b賞
皇太后以為儒者文多質(zhì)少[3],今萬石君家不言而躬行[4],乃以長子建為郎中令,少子慶為內(nèi)史[5]。
建老,白首[6],萬石君尚無恙。建為郎中令,每五日洗沐歸謁親[7]。入子舍[8],竊問侍者,取親中裙廁牏[9],身自浣滌,復(fù)與侍者,不敢令萬石君知,以為常[10]。建為郎中令,事有可言,屏人恣言[11],極切;至廷見,如不能言者。是以上乃親尊禮之。
萬石君徙居陵里[12]。內(nèi)史慶醉歸,入外門不下車,萬石君聞之,不食。慶恐,肉袒請罪,不許。舉宗及兄建肉袒[13],萬石君讓曰:“內(nèi)史貴人,入閭里[14],里中長老皆走匿[15],而內(nèi)史坐車中自如,固當(dāng)!”乃謝罷慶[16]。慶及諸子弟入里門,趨至家。
萬石君以元朔五年中卒[17]。長子郎中令建哭泣哀思,扶杖乃能行。歲馀,建亦死。諸子孫咸孝,然建最甚,甚于萬石君。
建為郎中令,書奏事,事下,建讀之,曰:“誤書! ‘馬’者與尾當(dāng)五,今乃四,不足一[18]。上譴,死矣!”甚惶恐。其為謹(jǐn)慎,雖他皆如是。
【段意】 以發(fā)生在石建身上的四件小事寫他的孝、謙、謹(jǐn)。一、為父洗滌內(nèi)褲、溺器;二、在朝會上寡言少語;三、父亡大悲,扶杖才能行走;四、深深自責(zé)“馬”字少寫一點之事。附及石慶酒后失禮及能悔過之事。
注釋
[1]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建元:漢武帝年號。[2]郎中令:官名。皇帝侍從、警衛(wèi)、顧問官員的最高指揮官。王藏:蘭陵(今山東蒼山西南)人,揚儒抑道,為竇太后不容,后因下獄自殺。[3]皇太后:即竇太后。[4]躬行:身體力行。[5]內(nèi)史:官名。掌治京師。[6]白首:指頭發(fā)白了。[7]洗沐:漢朝規(guī)定,官吏每五日一休沐。實際上就是休假日。[8]子舍:小房間。[9]中裙:內(nèi)褲。廁牏(tou):盛大小便的器皿。[10]以為常:經(jīng)常這樣做。[11]屏人恣言:回避人后盡情敘說。屏:退避。恣:縱情、盡情。[12]陵里:里名。在今陵西興平。[13]舉宗:全宗族的人。[14]閭里:鄉(xiāng)里。[15]匿:躲避。[16]乃謝罷慶:才叫石慶走開。謝:叫、告。罷:休。[17]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元朔:漢武帝年號。[18]馬者與尾當(dāng)五:漢代通行字體“馬”字下部有五點。像馬尾巴和四只足的樣子。全句說,“馬”字下面應(yīng)該有五點,現(xiàn)在只寫了四點,還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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