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張丞相列傳第三十六·嘉為人廉直,門不受私謁[1]?!疯b賞
是時太中大夫鄧通方隆愛幸[2],賞賜累巨萬。文帝嘗宴飲通家,其寵如是。是時丞相入朝,而通居上傍[3],有怠慢之禮。丞相奏事畢,因言曰:“陛下愛幸臣,則富貴之;至于朝廷之禮,不可以不肅!”上曰:“君勿言,吾私之[4]。”罷朝坐府中,嘉為檄召鄧通詣丞相府[5]。不來,且斬通。通恐,入言文帝。 文帝曰:“汝第往[6],吾今使人召若[7]。”通至丞相府,免冠,徒跣[8],頓首謝[9]。嘉坐自如,故不為禮,責曰:“夫朝廷者,高皇帝之朝廷也。通小臣,戲殿上,大不敬,當斬。吏今行斬之[10]!”通頓首,首盡出血,不解[11]。文帝度丞相已困通,使使者持節(jié)召通,而謝丞相曰[12]:“此吾弄臣,君釋之?!编囃戎?,為文帝泣曰[13]:“丞相幾殺臣。”
【段意】 申屠嘉為整肅朝廷禮法,擬在相府處斬文帝弄臣鄧通,文帝派使者持節(jié)解說方罷。
注釋
[1]門不受私謁:在家里不接受私人拜見。[2]太中大夫:皇帝的顧問官。[3]傍:同“旁”。[4]私:寵愛。[5]檄(xi):征召或聲討的文書。[6]第:只管。[7]今:馬上;若:你。[8]徒跣(xian):赤腳步行。[9]謝:服罪。[10]今行斬之:馬上推出去斬掉。[11]不解:不釋放。[12]謝:告訴。[13]為: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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