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張儀列傳第十·北之燕,說燕昭王》鑒賞
“大王之所親莫如趙。昔趙襄子嘗以其姊為代王妻[1],欲并代,約與代王遇于句注之塞[2]。乃令工人作為金斗[3],長其尾[4],令可以擊人。與代王飲,陰告廚人曰:“即酒酣樂,進熱啜[5],反斗以擊之。”于是酒酣樂,進熱啜,廚人進斟[6],因反斗以擊代王[7],殺之,王腦涂地。其姊聞之,因摩笄以自刺[8],故至今有摩笄之山[9]。代王之亡,天下莫不聞。
“夫趙王之很戾無親[10],大王之所明見,且以趙王為可親乎?趙興兵攻燕,再圍燕都而劫大王,大王割十城以謝[11]。今趙王已入朝澠池,效河間以事秦。今大王不事秦,秦下甲云中、九原[12],驅趙而攻燕,則易水、長城非大王之有也。
“且今時趙之于秦猶郡縣也,不敢妄舉師以攻伐。今王事秦,秦王必喜,趙不敢妄動,是西有強秦之援,而南無齊、趙之患,是故愿大王孰計之。”
燕王曰:“寡人蠻夷僻處[13],雖大男子裁如嬰兒[14],言不足以采正計[15]。今上客幸教之,請西面而事秦,獻恒山之尾五城[16]。”燕王聽儀。儀歸報,未至咸陽而秦惠王卒,武王立。武王自為太子時不說張儀,及即位,群臣多讒張儀曰:“無信,左右賣國以取容[17]。秦必復用之,恐為天下笑。”諸侯聞張儀有郤武王,皆畔衡[18],復合從。
【段意】 寫張儀以連橫說燕昭王及六國叛橫復縱的情況。張儀先以遠之趙襄子殺代君,近之趙王興兵攻燕為例,指出即使燕之最親者也不可信;進而又以燕不事秦與事秦兩種不同的結局,對燕昭王軟硬兼施,使燕昭王同意與秦連橫。及秦武王立,六國以張儀不信于武王,遂叛橫復縱。
注釋
[1]昔趙襄子句:趙襄子使人擊殺代王事,《史記·趙世家》亦有載,可參見。代王,《呂覽·長攻》作“代君”,趙襄子時代君并未稱王。[2]句注:山名,在今山西代縣西北,即雁門山。[3]金斗:即鐎斗,鍋類的炊具,有三足,長柄,可供煮熟食用。[4]長其尾:指加長斗柄。尾,指斗柄,柄長則擊之有力。[5]熱啜:熱湯。[6]進斟:指用鐎斗再去添羹汁。斟,指羹汁。[7]反斗:側倒鐎斗。[8]摩笄:磨尖簪子。[9]摩笄山:在今河北涿鹿縣西北。[10]很戾:殘忍暴戾。很,通“狠”。[11]趙興兵三句:所記之事,不載史籍。[12]云中、九原:均為燕國西部地。[13]蠻夷僻處:身居野蠻偏僻之地。[14]裁:僅。[15]言不足以采正計:說的話不能有正確的看法。[16]獻恒山之尾五城:把燕國恒山末端的五座城獻給秦國。按:此非信史,乃虛構之辭,史籍未見載燕獻恒山之尾五城事。[17]取容:取悅于人。[18]郤:同“隙”,嫌隙。[19]畔衡:背叛連橫。畔,通“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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