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蘇秦列傳第九·因東說齊宣王》鑒賞
“齊南有泰山,東有瑯邪,西有清河,北有勃海,此所謂四塞之國也。齊地方二千馀里,帶甲數十萬,粟如丘山。三軍之良,五家之兵[1],進如鋒矢,戰如雷霆,解如風雨。即有軍役,未嘗倍泰山,絕清河,涉勃海也[2]。臨菑之中七萬戶,臣竊度之,不下戶三男子,三七二十一萬,不待發于遠縣,而臨菑之卒固已二十一萬矣。臨菑甚富而實,其民無不吹竽鼓瑟,彈琴擊筑,斗雞走狗,六博蹋鞠者[3]。臨菑之涂,車轂擊[4],人肩摩,連衽成帷[5],舉袂成幕[6],揮汗成雨,家殷人足,志高氣揚。夫以大王之賢與齊之強,天下莫能當。今乃西面而事秦,臣竊為大王羞之。
“且夫韓、魏之所以重畏秦者[7],為與秦接境壤界也。兵出而相當[8],不出十日而戰勝存亡之機決矣。韓、魏戰而勝秦,則兵半折,四境不守;戰而不勝,則國已危,亡隨其后。是故韓、魏之所以重與秦戰[9],而輕為之臣也[10]。今秦之攻齊則不然。倍韓、魏之地,過衛陽晉之道,徑乎亢父之險[11],車不得方軌[12],騎不得比行[13],百人守險,千人不敢過也。秦雖欲深入,則狼顧[14],恐韓、魏之議其后也。是故恫疑虛喝[15],驕矜而不敢進[16],則秦之不能害齊亦明矣。
“夫不深料秦之無奈齊何,而欲西面而事之,是群臣之計過也。今無臣事秦之名而有強國之實,臣是故愿大王少留意計之。”
齊王曰:“寡人不敏,僻遠守海,窮道東境之國也[17],未嘗得聞馀教。今足下以趙王詔詔之,敬以國從。”
【段意】 記游說齊宣王之辭。齊國遠比韓、魏強大,故蘇秦一方面極力稱贊齊之強大,一方面論其不應和韓、魏一般見識,應采取“無臣事秦之名而有強國之實”的合縱政策,最后打動了齊宣王。
注釋
[1]五家之兵:齊桓公時管仲所制定的兵制:五家為軌,五人為伍,軌長率之;十軌為里,五十人為小戎,里有司率之;四里為連,二百人為卒,連長率之;十連為鄉,二千人為旅,鄉良人率之;五鄉一帥,萬人為一軍,五鄉之帥率之。[2]未嘗三句:指用不著征調泰山、清河、勃海以外的軍隊。倍:同“背”,背離。[3]六博:古代博戲名。兩人相博,共十二棋,每人六棋,六黑六白,故名。蹋鞠:踢球。[4]車轂:車軸兩端伸出車輪外的部分。[5]衽:衣襟。[6]袂:衣袖。[7]重(zhong)畏:非常害怕。[8]相當:相對。[9]重與秦戰:不敢輕易地與秦開戰。[10]輕為之臣:很容易向秦國稱臣。[11]徑:通“經”,通過。[12]方軌:并駕。[13]比行:并行。[14]狼顧:狼性多疑,走路時常回顧,比喻有后顧之憂。[15]恫疑虛喝:因有所疑懼而故意虛張聲勢。[16]驕矜:故意擺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態度。[17]窮道東境:最東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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