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華元帥師及鄭公子歸生帥師,戰于大棘,宋師敗績,獲宋華元。秦師伐晉。夏,晉人、宋人、衛人、陳人侵鄭。秋,九月乙丑,晉趙盾弒其君夷皋。冬,十月乙亥,天王崩。
傳
二年,春,鄭公子歸生受命于楚伐宋,宋華元、樂呂御之。二月,壬子,戰于大棘,宋師敗績。囚華元,獲樂呂,及甲車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狂狡輅鄭人,鄭人入于井,倒戟而出之,獲狂狡。君子曰:“失禮違命,宜其為禽也。戎昭果毅以聽之之謂禮。殺敵為果,致果為毅。易之,戮也。”將戰,華元殺羊食士,其御羊斟不與。及戰,曰:“疇昔之羊,子為政;今日之事,我為政。”與入鄭師,故敗。君子謂羊斟非人也,以其私憾敗國殄民,于是刑孰大焉?《詩》所謂“人之無良”者,其羊斟之謂乎!殘民以逞。
宋人以兵車百乘、文馬百駟以贖華元于鄭。半入,華元逃歸,立于門外,告而入。見叔牂,曰:“子之馬然也?”對曰:“非馬也,其人也。”既合而來奔。宋城,華元為植,巡功。城者謳曰:“睅其目,皤其腹,棄甲而復。于思于思,棄甲復來。”使其驂乘謂之曰:“牛則有皮,犀兕尚多,棄甲則那?”役人曰:“從其有皮,丹漆若何?”華元曰:“去之!夫其口眾我寡。”
秦師伐晉,以報崇也,遂圍焦。夏,晉趙盾救焦,遂自陰地,及諸侯之師侵鄭,以報大棘之役。楚斗椒救鄭,曰:“能欲諸侯而惡其難乎?”遂次于鄭以待晉師。趙盾曰:“彼宗競于楚,殆將斃矣。姑益其疾。”乃去之。
晉靈公不君,厚斂以雕墻,從臺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殺之置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趙盾、士季見其手,問其故而患之,將諫。士季曰:“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會請先,不入則子繼之。”三進及溜,而后視之,曰:“吾知所過矣,將改之。”稽首而對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51〕夫如是,則能補過者鮮矣。君能有終,則社稷之固〔52〕也,豈唯群臣賴之?又曰:‘袞職有闕,惟仲山甫補之。’〔53〕能補過也。君能補過,袞〔54〕不廢矣。”猶不改。宣子驟諫,公患之,使鉏麑賊〔55〕之。晨往,寢門辟〔56〕矣,盛服將朝〔57〕,尚早,坐而假寐〔58〕。麑退,嘆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觸槐〔59〕而死。
秋,九月,晉侯飲趙盾酒,伏甲將攻之。其右提彌明〔60〕知之,趨登曰:“臣侍君宴,過三爵非禮〔61〕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62〕焉,明搏而殺之。盾曰:棄人用犬,雖猛何為?”斗且出,提彌明死之。初,宣子田于首山〔63〕,舍于翳桑〔64〕,見靈輒餓,問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問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請以遺之。”使盡之而為之簞〔65〕食與肉,置諸橐〔66〕以與之。既而與為公介〔67〕,倒戟以御公徒而免〔68〕之。問何故,對曰:“翳桑之餓人也。”問其名居〔69〕,不告而退。遂自亡也。乙丑,趙穿攻靈公于桃園〔70〕,宣子未出山〔71〕而復。太史書曰“趙盾弒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宣子曰:“嗚呼!《詩》曰:‘我之懷矣,自詒伊慼〔72〕’,其我之謂矣!”孔子曰:“董狐〔73〕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74〕;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75〕。惜也,越竟乃免。”宣子使趙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壬申〔76〕,朝于武宮〔77〕。
初,麗姬〔78〕之亂,詛無畜群公子〔79〕,自是晉無公族〔80〕。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適而為之田〔81〕,以為公族;又宦其余子亦為余子〔82〕;其庶子為公行〔83〕,晉于是有公族、余子、公行。趙盾請以括為公族〔84〕,曰:“君姬氏〔85〕之愛子也。微君姬氏,則臣狄人也〔86〕。”公許之。冬,趙盾為旄車之族〔87〕,使屏季以其故族〔88〕為公族大夫。
〔注釋〕 二年:魯宣公二年,即周匡王六年,公元前607年。 華元:春秋宋國大夫,時官右師當政。文公四年,率軍抵御鄭師,戰敗被俘。十六年,他殺未辦假道手續而過境的楚使,招致楚圍宋都。明年,與楚講和。宋共公十年(前579年),他溝通楚令尹子重、晉欒武子,促成第一次弭兵之約。共公卒,卿大夫內訌,他攻殺司馬蕩澤、左帥石等后,南奔投楚。 歸生:春秋鄭國大夫。 大棘:宋地,在河南睢陽南。 乙丑:二十六日。 趙盾:春秋晉國大夫,為趙衰與叔隗所生之子,衰妻趙姬因其有才,請立為嫡子。晉襄公七年(前621年),舉行大蒐禮于夷,他為中軍之佐。其后,又行大蒐禮于董,他將中軍,遂為執政。襄公卒,盾欲立公子雍,因襄公夫人力爭,立靈公。靈公荒淫殘暴,盾勸諫不聽,避禍出走。其族弟趙穿殺靈公,盾歸迎立公子黑臀,是為成公。夷皋:晉靈公之名。 乙亥:六日。 天王:周匡王,前613—前607年在位。 樂呂:春秋宋國大夫,時官司寇。 甲車:兵車。因拉車的四匹馬披甲,故名甲車。 馘(ɡuó):戰爭中所割下的敵人左耳,用以計功。 狂狡:宋國大夫。輅:通“迓”,向前相迎以與格斗。 倒戟而出之:狂狡將戟柄倒授與落井鄭國將士,將他從井中拉出。 禽:通“擒”。 昭:明。聽:著于心而存于耳。 易:變易而相反。 羊斟:春秋宋國大夫,又名叔牂。 疇昔:往昔。 政:主持。 刑:受刑。 文馬:毛色有文彩的馬。駟:馬四匹。 告:通報身份。 子之馬然也:你的馬不聽使喚才闖入敵陣的嗎? 合:對答。奔:投奔。 城:筑城。 植:主持。 巡功:巡行檢驗事功。 睅(hàn):瞪著眼睛。 皤(pó):凸肚貌。 棄甲而復:戰敗被解除武裝后逃歸。 使:命令。 那:奈何。 報崇:報復宣公元年晉國趙穿率軍伐崇。 焦:晉地,在今河南陜縣南。 陰地:晉地,在今河南盧氏東北之陰地城。 斗椒:春秋楚國大夫。 欲:想要。惡:厭惡。 宗:宗族。競:強。 疾:強。 不君:言行不符合為君之道。 厚斂:重稅。雕:刻畫。 辟:避。 宰夫:廚師。胹(ér):煮。熊蹯(fān):熊掌。 畚:以草索制造的容器。 載:戴,以頭頂物。 士季:春秋晉國大夫。士之孫,名會。因先后受隨邑(今山西介休東南)、范邑(今山東梁山西北),又稱隨會、隨季、隨武子、范會、范季、范武子。襄公卒,他與先蔑受趙盾命,入秦迎公子雍歸國為君。靈公立,盾拒公子雍,士季奔秦。他為秦謀劃,晉國畏懼,設計迎回。景公三年(前597年),晉楚邲之戰,晉軍大敗,惟他所率上軍不敗而退。七年,率師滅赤狄之甲氏(在今河北永年東北)、留吁(今山西屯留南)、鐸辰(在今長治)。歸,升任中軍。后聘周,修改法律。八年,致仕退休。 入:采納、接受。諫而不入:士季此話的主語是“趙盾”。 莫之繼:無人可繼續進諫。 三進:始進為入門,再進為由門入庭,三進為升階當霤。溜:即霤,屋檐下接水長槽。 而后視之:按照《燕禮》規定,士會始進入門后,晉靈公要“降立阼階之東南”,面朝南,迎接士會來到。 〔51〕 引自《詩經·大雅·蕩》。 〔52〕 固:保障。 〔53〕 引自《詩經·大雅·民》。袞(ɡǔn):天子及上公的禮服。職:適,恰。闕:同“缺”。仲山甫:即仲山父,西周宣王時大臣。受封于樊(今陜西西安南),故又稱樊侯、樊仲甫、樊穆仲。 〔54〕 袞:以袞服比喻晉國政權。 〔55〕 鉏麑(chúní):又名鉏麛、沮麛、鉏之彌,晉國武士。賊:刺殺。 〔56〕 辟:開。 〔57〕 盛服將朝:穿戴好朝衣朝冠將朝見晉君并參與朝議。 〔58〕 假寐:閉目養神。 〔59〕 槐:趙盾家庭中之槐樹。 〔60〕 提彌明:又作祁彌明、示瞇明,趙盾的車右。 〔61〕 爵:飲酒器。三爵:往爵中三次注酒。過三爵非禮:古代國君設宴款臣,其中的小飲酒禮即小燕禮,飲酒不過三杯。 〔62〕 嗾(sǒu):使喚犬。獒(áo):長四尺的猛犬。 〔63〕 田:田獵。首山:即首陽山,又名雷首山,在今山西永濟東南。 〔64〕 舍:住宿。翳桑:地名,在首陽山區或其附近。 〔65〕 簞:竹編的圓筐,用于盛放食品。 〔66〕 橐(tuó):袋子。 〔67〕 與:參與。介:甲士。 〔68〕 倒戟:倒戈反擊。公徒:晉靈公的伏兵。免:趙盾得免于死。 〔69〕 名居:姓名與居地。 〔70〕 趙穿:晉國大夫,趙盾族弟。桃園:園名,其地不詳。 〔71〕 山:溫山,在今河南修武北五十里。 〔72〕 我之懷矣,自詒伊慼:未收入《詩經》的逸詩。王肅以為此即引《詩經·邶·雄雉》之詩句。《雄雉》有句為“我之懷矣,自詒伊阻”,僅一字之差。懷:懷念。詒:遺。慼(qì):憂愁。 〔73〕 董狐:即太史。 〔74〕 不隱:不隱瞞趙盾之罪行。 〔75〕 為法受惡:為史法受弒君之名。 〔76〕 壬申:十月三日。 〔77〕 武宮:曲沃武公之廟。每逢晉侯即位,必往武宮見武公神主而祭。 〔78〕 麗姬:即驪姬,晉獻公妾。 〔79〕 詛:祭神求其加禍于某人,需有殺牲歃血和告誓的儀式。無畜群公子:逐殺群公子,不容其留在國內。 〔80〕 公族:管理宗室事務的官。群公子既被逐,無需為其設官理事。 〔81〕 宦:授……以官職。卿:天子及諸侯直屬的高級官員。適:嫡。為之田:與之田。 〔82〕 余子:前一余子指嫡長子以外之嫡子,后一余子為官名。 〔83〕 庶子:非正妻所生之子,妾出之子。公行:官名。 〔84〕 括:趙括,趙盾異母弟。以括為公族:以趙括擔任公族大夫之官。 〔85〕 君姬氏:又稱趙姬,晉文公女,趙衰妻,生趙同、趙括、趙嬰。她舍親子而立衰前妻狄女叔隗子趙盾為趙衰適子。趙盾稱趙姬為君姬氏,是以她為自己的嫡母。 〔86〕 微君姬氏,則臣狄人也:趙衰隨重耳出亡,與狄女叔隗生趙盾。重耳自狄往齊,衰隨從而行,留叔隗與盾在狄。返國后,重耳即位,是為晉文公。文公以女趙姬妻趙衰。趙姬堅決請求趙衰將叔隗、趙盾母子從狄接歸晉,又以盾為趙衰嫡子。 〔87〕 旄車之族:指余子。 〔88〕 其:指趙盾。故族:盾為趙衰嫡子,于趙氏宗族為大宗,統率宗族,所以說趙氏族群為其故族。當時,趙盾以趙括為公族,自己為余子,將趙氏族群的統率權移交給趙括。
〔鑒賞〕 這篇文章以夾敘夾議的方式講述兩件事。一是鄭、宋兩國的大棘之戰,宋國慘敗,主將樂呂戰死,華元被俘。另一件事,即晉國統治集團內部的一場驚心動魄的政治斗爭。大臣趙盾因多次批評晉靈公的胡作非為而兩次遭到昏君派遣的殺手的行刺,幸免于難后外出流亡,將要出境時獲悉靈公被殺,返回迎立公子黑臀為君。這篇記述對其中人物的行為表明了自己的立場,表明人們對于國家和人民應有的態度,也反映了古人在對待君主問題上的兩難處境。
作者以大量的歷史材料強調國家的利益是高于一切的,個人不能履行所擔當的國家責任就應當受到嚴厲的譴責。相反,如果不顧危險,盡到自己對國家的責任,就應當受到贊揚。對于大棘之戰的記載就表明了這一態度。
盡管這場戰爭是鄭國受楚國之命發動的,但是作者仍然對宋國主將華元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從對他的記述我們看到他不關愛士兵,這導致為他駕車的戰士羊斟的背叛。作者否定華元主要是由于他在戰爭中失敗,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災難。他從敵營逃回來以后,筑城的人嘲笑他:瞪著大眼睛,挺著大肚皮,滿臉大胡子,丟盔棄甲溜回來。作者是通過國人的口譴責華元的失職。但是他不僅不自責,不承認錯誤,不總結經驗,反而狡辯說牛皮多得很,丟棄一些盔甲沒有什么關系,充分暴露了他的厚顏無恥的嘴臉。值得注意的是華元雖然仍然掌握兵權,他對譏諷他的國人卻無可奈何,找了個借口溜走了。這表明春秋時代國人有權批評朝政,國人議政的傳統仍然保存在一些國家的政治生活中。
文章對羊斟背叛行為的評論同樣反映了作者的國家觀念。盡管羊斟的投敵事出有因,即受辱于華元,但是作者極其嚴厲地斥責他因為一點點私人怨恨,竟然使國家戰敗,百姓遭殃,居然以殘害百姓來發泄自己的私憤,認為沒有比這更大的罪行了。從這里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作者的國家觀念是出于對人民利益的關心,忠于國家就是忠于人民。
在記述晉國的政治斗爭時作者明顯同情趙盾,這主要是因為趙盾為國盡責。晉靈公為非作歹,他反復勸諫;他為政恭敬勤奮,連派去刺殺他的殺手鉏麑看了也為之感動,以至于放棄了行刺的打算。在第二次遇刺時,趙盾的衛士提彌明在搏斗中犧牲。《左傳》記錄提彌明的事跡,既襯托了趙盾人格的高大,也是要表彰忠于職守、英勇救主的行為。
趙盾族人趙穿殺死晉靈公以后,晉國太史董狐在書上記載“趙盾弒其君”,并且“示之于朝”。對于董狐的做法,《左傳》作者非常贊賞,他引用孔子的話稱董狐是個“良史”。雖然作者對晉靈公十分痛恨,也為趙盾背負“弒君”的惡名感到惋惜,但作者之所以肯定董狐,是因為他不懼權勢,忠于職守,秉筆直書。此后董狐成了史學家以及一切士人的榜樣,以至于文天祥在《正氣歌》中把他列為中國歷史上不畏強暴的典型之一。
然而正是在對待和評價趙盾的問題上,《左傳》的忠的觀念陷入困境。根據傳統觀念,忠不僅是忠于職守,忠于國家和人民,也要忠于長上,忠實地執行命令。而且君主在古代是國家和政權的代表,又同神權相聯系,人們常常很難把忠于國家與忠于君主區分開來。從《左傳》這段文字的記載,我們看到,即使在當時,不同的人實行忠的觀念的行為也很不一樣。第一個刺客鉏麑發現趙盾是“民之主”,感到殺害這樣的人是“不忠”,但是他又認為違背君主的命令是“不信”,也就是不忠。他無法擺脫思想上的兩難處境,竟然一頭撞上槐樹而死。然而衛靈公的武士靈輒卻不這樣做,因為以前他受到過趙盾的大恩,在他與其母快要餓死的時候,趙盾給他們以食物,救了他們的命,所以在宮廷衛士要殺趙盾時,他掉轉兵器對付晉靈公的人,使趙盾得以活命,最后他自己逃亡了。對于這兩個人一死一逃的不同做法,作者沒有指出誰更為可取,但是顯然認為他們都是深明大義的壯士,所以讓他們的名字和身影永遠地留在史冊之中。不過人們從作者的真實記述中仍然能夠判斷鉏麑的行為過于慘烈,而靈輒的做法既合乎道德,又合乎人情,更加可取。因此,作者實際上揭示了忠的觀念本身所具有的悲劇性,指明了盲目地服從暴君的愚忠會給人們造成災難。
忠的觀念的悲劇性最集中地表現在趙盾的命運中。在作者的筆下趙盾可以說是近乎完美的人,他忠君愛國,勤政愛民,不顧個人的安危,披逆鱗,不斷地勸諫暴君,這樣一個負責任的大臣竟然不斷地遭到君主的謀害。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他也不愿推翻暴君的統治,而是選擇流亡。但是由于眷戀祖國,耽誤了離境的時間,以至于其族人殺死國君之時他仍在國內,必須承擔政變的責任,因此被史官加上“弒君”的惡名。對此,他沒有運用手中的權力迫使董狐就范,而是哀嘆自己眷戀祖國反而給自己帶來災禍。很明顯,作者十分欽佩他的人格,為他的遭遇感到痛惜,因此用孔子的話語表達了對他的尊敬和對他命運的同情:趙盾是古代的一位優秀的大夫,他因為史官忠實于史實的原則而不得不蒙受弒君的惡名,真是太可惜了。《左傳》這些文字為感動了世界上無數人的偉大悲劇《趙氏孤兒》提供了基本素材,它所刻畫的悲劇性人物趙盾凸顯了傳統的忠的概念的內在矛盾和固有悖論,即忠于國家與忠于君主的對立,這是這篇文章的深刻的思想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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