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鳥爭奇
明萬歷萃慶堂余氏刊本《花鳥爭奇》目錄書影
明萬歷萃慶堂余氏刊本《花鳥爭奇》正文書影
明代白話短篇寓言小說。三卷。第一卷為小說正文,共八節;第二、三卷輯錄有關花鳥的詩詞歌賦。題“饒安鄧百拙生編”,作者即鄧志謨。成書于明萬歷年間。
現存主要版本有明萬歷萃慶堂余氏刊本,藏日本內閣文庫;春雨堂刊本。1985年臺灣天一出版社“明清善本小說叢刊”影印萃慶堂余氏刊本。
春天到來,百鳥之王鳳凰與百花之王牡丹相率眾鳥眾花共朝東皇。融和殿上,東皇賜宴,鳳凰居左席,牡丹居右席,其眾花甚為不平,謂天下之人“只稱花鳥,不稱鳥花”,可見花尊于鳥,應居上位。但有東皇在,莫敢爭。
宴罷而出,雙方即展開了激烈的爭論。百花中,唯桃李無言,余則嘈嘈雜雜,認為受了奇恥大辱。先是躑躅花頓足道:“綱紀壞了!”質問鳳凰為什么要居牡丹王之上。百舌鳥挺身而應:“我鳳凰王居牡丹之先,何害?”花中之鬧陽不服,于是雙方大爭。相互反詰,兩爭不下。繼而花中萇楚與鳥中鴰鸧相譏,丁香與杜宇謾罵,吵到最后,鳳凰與牡丹出來相爭。鳳凰曰:“爾孰如我文章?”牡丹曰:“爾孰如我富貴乎?”鳳凰曰:“然則富貴者驕人乎?”牡丹曰:“然則文章者壓我乎?”各怫然而去。
歸后,各奏本彈劾對方。東皇覽本,責之曰:“乾坤化育,聲者自聲,色者自色。有聲者不得自矜其聲,有色者又豈可自夸其色?”又告鳳凰:“爾為鳥中之王,乃縱容百鳥,與花相詬,鳳兮凰兮,何德之衰乎?”同時又罵了一回牡丹,認為俱各有罪,令各制樂府曲以贖罪過。于是鳳凰作南腔《秦樓簫引鳳》(蕭史、弄玉、小翠、小珠共演)、北腔《見雁憶征人》(旦角為何氏、董氏共演),牡丹作南腔《唐苑鼓催花》(明皇、貴妃、二內臣、二宮娥共演)、北腔《折梅逢驛使》(生與小生共演)。東皇覽之,撫掌大喜,題鳳凰所作曰“鳳儀音”,題牡丹所撰曰“花神調”,即命頒行天下,“使天下之民且謂朕風流天子也”。且曰:“爾二卿固無罪,且有厚賚焉。”于是鳳凰、牡丹辭謝而去。
明萬歷萃慶堂余氏刊本《花鳥爭奇》插圖書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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