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肋編《名諱》原文|注釋|賞析|譯文
世有自諱其名者。如田登在至和間,[1]為南宮留守。[2]上元,[3]有司舉故事呈稟,[4]乃判狀云:“依例放火三日。[5]”坐此為言者所攻而罷。[6]又有典樂徐申,[7]知常州。[8]押綱使臣被盜,[9]具狀申乞收捕,[10]不為施行。此人不知,至于再三,竟寢不報。[11]始悟以犯名之故。遂往見之,云:“某累申被賊,而不依申行遣,當(dāng)申提刑,[12]申轉(zhuǎn)運(yùn),[13]申廉訪,[14]申帥司,[15]申省部,[16]申御史臺,[17]申朝廷,身死即休也?!弊托Σ荒苋獭TS先之監(jiān)左藏庫,[18]方請衣,[19]人眾,有武臣親往懇之曰:“某無使令,故躬來請,乞先支給?!痹S允之,久之未到。再往叩之云:“適蒙許先支,今尚未得。”許諭曰:“公可少待?!彼熘聊翰患岸?。汪伯彥作西樞,[20]有副承旨當(dāng)喚狀,[21]而陳牒姓張校尉,名與汪同,遂止呼張校尉。其人不知為誰,久不敢出。再三喻令勿避,竟不敢言。既又迫之,忽大呼曰:“汪伯彥。”左右笑恐。汪罵之曰:“畜生!”遂累月不敢復(fù)出。
【注釋】 [1]至和:宋仁宗年號(1054—1055)。 [2]南宮:即南京。宋代以宋州為應(yīng)天府,稱南京,即今河南商丘縣。留守:官名。從隋唐起,皇帝出巡或親征時,指定親王或大臣留守京城,得便宜行事,稱京城留守;其陪京和行都則常設(shè)留守,以地方行政長官兼任。 [3]上元:上元節(jié)。指農(nóng)歷正月十五日。 [4]有司:本泛指官吏,后又偏指地方官。此處謂州中屬吏。故事:舊例。舊日的行事制度,例行的事。[5]放火:即放燈。諱“燈”字。 [6]坐:因犯……罪或錯誤。言者:言官,指御史等監(jiān)察、諫議等官。 [7]典樂:官名。掌管朝廷的音樂事務(wù)。 [8]常州:隋置,明清改為府,即今江蘇常州市。 [9]綱:唐宋時,轉(zhuǎn)運(yùn)大宗貨物,分批啟行,計其車輛船只,編立字號,名為一綱。[10]具狀:呈狀陳述。具,陳述,開列。狀,文體的一種,用于下對上敘述事情。 [11]寢:息,止。謂扣住不發(fā)。 [12]提刑:官名。提點(diǎn)刑獄公事的簡稱。宋初設(shè)于各路,主管所屬各州的司法、刑獄和監(jiān)察,兼管農(nóng)桑。 [13]轉(zhuǎn)運(yùn):即轉(zhuǎn)運(yùn)使。官名。起于唐代。宋之轉(zhuǎn)運(yùn)使,初掌一路或數(shù)路財賦,有督察地方官吏的權(quán)力;后職掌擴(kuò)大,兼理邊防、治安、錢糧、巡察等事,成為府州以上的行政長官。 [14]廉訪:即廉訪使。官名。原為“走馬承受”,諸路各設(shè)一員,凡耳目所及,皆得上聞,于是往往與帥臣抗禮,挾制州縣。政和六年(1116)改為廉訪使,靖康初復(fù)舊。[15]帥司:宋時稱經(jīng)略安撫司為帥司,掌一路的軍事和民政。[16]省部:官署名。泛指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辦公的地方。[17]御史臺:官署名。封建國家的監(jiān)察機(jī)關(guān)。 [18]左藏庫:屬太府寺。太府寺掌邦國財貨,庫藏出納。左藏庫所儲為供應(yīng)日常費(fèi)用的開支,官吏軍兵俸祿賜予,皆出于此。 [19]請衣:國家于春秋二季授軍衣,皆于左藏庫取給。請衣即領(lǐng)衣。 [20]汪伯彥(1069—1141):字廷俊,宋祁門(今安徽祁門)人。舉進(jìn)士。北宋末年知相州,康王(高宗)到河北,他率兵保護(hù),遂受信任。高宗即位后,任知樞密院事,不久為相,后被言官彈劾罷職。西樞:宋時樞密院稱西府,故稱西樞。 [21]副承旨:官名。樞密院有都承旨,副都承旨、副承旨、諸房副承旨等官。
【譯文】 世上有一種避諱自己名字的人。比如田登在至和年間做南京留守,上元佳節(jié),手下官吏列舉過去上元節(jié)放燈的舊例,呈文稟報。田登于是在呈文上批道:“依照舊例,放火三天?!币虼吮谎怨購椲蓝T官。又有典樂官徐申作常州知州。有一次,押運(yùn)貨物的使臣被強(qiáng)盜劫持,于是寫下文狀呈請徐申搜捕盜賊,卻不被施行。這個人不知道內(nèi)中原因,以至于再一請求,文狀竟然被扣住不發(fā)。這才猛然省悟,原來是冒犯了他的名諱的緣故。于是立即前往拜見他,說:“我屢次陳述被賊人搶劫,而你卻不按照呈狀辦理。我當(dāng)向提刑申訴,向轉(zhuǎn)運(yùn)史申訴,向廉訪史申訴,向帥司申訴,向省部申訴,向御史臺申訴,向朝廷申訴,一直申訴到死才罷休?!痹谧娜艘粋€個笑得前仰后合,忍俊不禁。許先監(jiān)管左藏庫,正當(dāng)領(lǐng)取衣物的時候,人很多,有一個武臣親自前往懇求他說:“我沒有仆役,所以親自來取,請您先支給我?!痹S先答應(yīng)了他。等了很久還沒有領(lǐng)到,于是再次前往詢問,說:“剛才承蒙您允許先支給我,至今卻還沒有得到。”許先告訴他說:“您可稍微等待一會兒?!币恢钡鹊教旌谝矝]有領(lǐng)到就離開了。汪伯彥做樞密使,有一次,正當(dāng)副承旨傳喚呈狀的人,碰巧陳述文狀的是一位姓張的校尉,名字正好與汪伯彥相同。于是副承旨只喊張校尉,那人不知喊的是誰,久久不敢站出來。汪伯顏再三告訴副承旨不要顧忌,副承旨終究不敢明言。接著汪伯彥再次逼著副承旨傳喚,副承旨忽然大聲呼叫:“汪伯彥?!弊笥抑艘贿呅Γ贿厼樗麚?dān)憂。汪伯彥大罵副承旨道:“畜生!”副承旨于是一連幾個月不敢再露面。
【總案】 諱名之俗起源甚早。作為一種形式,一種禮貌,本無可厚非。但本文通過田登等人為了維護(hù)自己的尊嚴(yán),自諱其名,以致不惜延誤政事,則揭露了這種習(xí)俗的落后和可笑。全文以“世有自諱其名者”為總起,接著圍繞這一中心連敘四事,條理清楚,內(nèi)容集中。文中全無感情色彩的描寫、華麗詞藻的堆砌,而采用非??陀^的敘述手法。行文直率簡潔,不事鋪陳,通過三言兩語的勾勒,或幾句簡短的對話,便能寫出人物的神態(tài)風(fēng)貌,讓人笑不能忍。而具體到每則故事的寫法,又略有變化,絕不雷同。
閻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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