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爐夜話第六二則解讀
讀《論語》公子荊一章[1],富者可以為法[2];讀《論語》齊景公一章[3],貧者可以自興。舍不得錢,不能為義士;舍不得命,不能為忠臣。
【注釋】
[1]《論語》公子荊一章:出自《論語·子路》:“子謂衛(wèi)公子荊:善居室。始有,曰:‘茍合矣。’少有,曰:‘茍完矣。’富有,曰:‘茍美矣。'”
[2]法:模式,標(biāo)準(zhǔn)。
[3]《論語》齊景公一章:出自《論語·季氏》:“齊景公有馬千駟,死之日,民無德而稱焉。伯夷、叔齊餓于首陽之下,民到于今稱之。”
【譯文】
讀《論語》公子荊一章可知,富裕的人可以效仿公子荊對待財(cái)富的態(tài)度;讀《論語》齊景公一章可知,貧窮的人可以從伯夷、叔齊對待窮困的態(tài)度中受到啟發(fā)。舍不得錢財(cái)?shù)娜耍豢赡艹蔀榱x士;不能舍生取義的人,不可能成為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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