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①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②,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出處】
《孟子·離婁下》。
【注釋】
①博弈:原意為下棋,此處指賭博。②戮:羞辱。
【譯文】
人們普遍認為,不孝的情況有五種:四肢懶惰,不顧父母的生活,這是一不孝;喜歡賭博喝酒,不顧父母的生活,是二不孝;貪圖錢財,偏愛老婆孩子,不顧父母的生活,是三不孝;放縱于尋歡作樂,使父母蒙受羞辱,是四不孝;逞勇好斗,連累父母,是五不孝。
【賞析與啟迪】
孝敬父母,贍養父母,本來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總有一些人違背孝道,泯滅了做人的良知。孟子在這里指出了五種不孝的行為,前三種是不贍養父母,后兩種是讓父母感到羞辱和受到連累。這五種行為都是違背人倫道德規范的。
贍養父母,回報親恩,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良知。修身與盡孝,存在著相輔相成的關系。大凡平時修養身心、品行端正的人,會特別注重親情,講究孝道。而那些好逸惡勞、酗酒賭博、自私自利、貪圖享受、爭強斗狠的人,縱然他們信誓旦旦要盡孝,他們的孝心肯定會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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