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身體發膚,受①之父母,不敢毀傷②,孝之始也。
【出處】
《孝經·開宗明義章》,相傳為孔子作。
【注釋】
①受:接受,承受。②毀傷:虧損為毀,見血為傷。
【譯文】
人的身軀、四肢、毛發和皮膚,都是父母給予的,不能輕易傷害甚至毀壞,這就是盡孝的開始。
【賞析與啟迪】
早在幾千年前,孔子就把愛惜自己的身體和行孝聯系起來。今天,我們所提倡的敬畏生命、珍愛健康,正是這種精神的延續。
敬畏生命的人,尤感生命的短暫和光陰的可貴,愈發懂得珍惜眼前所擁有的一切;強烈的家庭責任感和社會責任感,促使他們努力工作,奮發向上,珍惜生命,珍愛人生。
藐視生命的人,自然不會珍惜生命中一切美好的東西。他們往往精神空虛,虛度光陰,甚至為了蠅頭小利不惜以身試法。至于那些輕生厭世的行為,自傷自殘,就是隨意糟蹋父母所給予的寶貴生命,給自己和親人帶來痛苦和傷害,是對自己、對親人、對社會極不負責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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