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騙行為是可恥的
有兩個男人來找拉比,一個說:“我的這個朋友忘恩負義,當初他有急事需要錢用,我毫不猶豫地借給了他。然而,我萬萬沒有想到,等到還錢的時候,他竟然說只向我借了20萬元,而我明明借給他50萬元。”
而另一個卻說:“我向他借了20萬元,他竟然一口咬定是50萬元,這也太離譜了吧!”
雙方各執己見,互不相讓。拉比先與他們分別進行了一番談話,然后三人面對面,拉比說:“明天你們倆再來一趟,聽我裁決。”
這兩個人走了以后,拉比找來了很多書進行查閱,想對這兩個人的心理作深入的研究。因為要想解決這個問題,只有從心理入手。在猶太社會里,借錢是不立借據的,雙方口頭商定的就是協約。要有借據的話,就不會出現任何問題了。
拉比推測,如果第一個人沒有借他50萬元的話,為什么一口咬定是50萬元,而不是60萬元或者70萬元呢?如果那個說只借了20萬元的人是蓄意抵賴的話,他大可以說一分錢也沒有借。
《猶太法典》中記載的教訓是,說謊者一定會把謊話說到底。如果有人稍微說些不利于己的謊言,他的話將比較容易為人相信,而其中多少也含有一些誠實的成分。當兩個當事者面對面爭辯時,撒謊的程度將會減輕。
拉比又想,假如借錢的人當初借了50萬元,可是還款期限到了手邊卻只有20萬元,所以只說借了20萬元,這種可能不能排除。另外一種可能是,債主的記性不太好,錯把20萬元記成了50萬元。
第二天,兩人再次來到拉比那里,拉比問借錢人:“你確定只借了20萬元嗎?”
借錢的人點了點頭。拉比聽了,沉思不語。
過了一會兒,拉比說:“你的朋友非常富有,他并不缺錢,也就沒有必要通過那種方式弄錢。但是若有第三者因為某種原因,比如說做生意缺少資金,而去向他借錢時,只因為你的背信而使他不再相信別人,你是否仍然堅持說只借了20萬元?”
借錢的人依然沒有改變他的立場。
“你敢不敢到禮拜堂去,把手放在舊約圣經上發誓,說你只借了20萬元錢?”拉比進一步逼問。
借錢的人突然俯首承認,他確實借了50萬元。對猶太人來說,最莊嚴的事是到禮拜堂去,把手放在舊約圣經上發誓。在舊約圣經和神面前撒謊面不改色心不跳的人,恐怕只有職業罪犯了。
有時候,最好的朋友就是你最大的敵人。朋友的欺騙所帶來的傷害遠遠大于其他人的欺騙所帶來的傷害。當然,欺騙行為終究會暴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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