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意義
人活著究竟有什么意義?這個問題想必困擾過很多人。尤其是在百無聊賴的時候,經常感覺活得沒勁、活得沒意思。
我記得胡適先生說過這樣一句話:生命本身沒有什么意義,你賦予它意義,它就有意義,與其胡思亂想人生的意義,還不如做一點有意義的事情。讀了胡適這句話,對于許多無所事事、整天思考人生的人來說,無疑有醍醐灌頂之感。做你該做的事,別讓自己成為一個閑人、庸人、懶人,生命就不會變得頹廢無味,活得充實的人,都是熱愛生命和生活的人,對于生命的意義,也就體味得最深。空想只會讓人生變味褪色,行動才會讓生命充滿生機和活力。
作為生命的個體,存在于自然、社會中,感知陽光雨露、親人之愛、朋友之情,生活多么美好;同時,也把自己的愛反饋給自然、社會、親友,這就構成了一幅和諧交融的畫卷。雙方的友善互動,賦予了生命存在的意義。
在英國,有一位患了癌癥的少年斯蒂芬·薩頓。由于錯失早期治療的機會,自知將不久于人世。薩頓沒有自暴自棄,決定在生命的最后時光,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他列出了一份清單,這些愿望中,有跳傘、沖浪、擁抱大型動物等。在這份清單上,排名第一位的,是為英國青少年癌癥信托基金籌集一百萬英鎊善款。薩頓還撰寫抗癌日志,與讀者們分享自己的抗癌故事。在生命的最后時光,這位堅強的少年,逐一完成了自己的愿望,并為青少年癌癥信托基金籌集資金三百多萬英鎊,遠遠高于當初的預期。即將離世時,薩頓在網站上與大家依依惜別。他說,現在自己的心情很平靜,感覺自己短暫的一生活得很棒,他最后一次為自己豎起了大拇指。薩頓的故事,觸動了全世界人們的心弦。他也告訴了我們,什么是有意義的人生。
感覺生命無意義,多半是消極的人;感覺生命乏味的人,多半精神空虛。人活于世,偶有迷惘困惑,是很正常的事情,經常不知所從,顯然存在著信仰的缺失。太在乎權力金錢的得失,而忽略了對精神的慰藉與澆灌,是本末倒置、得不償失的。這就仿佛一個只會低頭走路的人,從來不知天空的遼闊與高遠。
一滴露珠的意義,在于可以洗濯滋潤一片樹葉;一只蜜蜂的意義,在于可以醞釀芳香的蜂蜜;一雙鞋的意義,在于可以踏上布滿荊棘的土地;一條路的意義,在于它賦予了人們無限的期望和希冀。
當清晨的陽光照進沉睡了一夜的屋里,外面的世界,就是我們存在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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